宁以此身受三百矛刺身。经一劫二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百味医药。复作是愿。宁以此身投热铁镬。经百千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千种房舍屋宅。园林田地。复作是愿。宁以铁锤打碎此身。从头至足。令如微尘。终不以此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恭敬礼拜。复作是愿。宁以百千热铁刀矛。挑其两目。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视他好色。复作是愿。宁以百千铁锥劖刺耳根。经一劫二劫。终不以此破戒之心。听好音声。
复作是愿。宁以百千刃刀。割去其鼻。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贪嗅诸香。复作是愿。宁以百千刃刀。割断其舌。终不以此破戒之心。食人百味净食。复作是愿。宁以利斧。斩破其身。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贪著好触。复作是愿。愿一切众生。悉得成佛。而菩萨若不发是愿者。犯轻垢罪。
誓者。必固之心。勇猛自矢。期于不退。愿以导其前。誓以驱其后。又愿以进德修善为力用。誓以防非灭恶为功能也。十大愿者。指前戒中十愿也。作誓有十三节。共为五科。初一节为欲染之誓。如律中云。猛火刀山。但伤一期身命。女人淫染。堕地狱中。受无量苦。兼伤法身慧命。故宁投刀火。不作非梵行也。夫男女居室。犹为世间正法。尚严此誓。况黄门男子。逆理乱常。又何必言。有谓女色罪重。男色罪轻者。诚为恶见。大佛顶经云。
先恶魔师。与魔弟子。淫淫相传。真地狱种子耳。又经云。劫初无男女二相。因食蠲秽。二相乃生。因有二相。展转染爱。遂为胎生之始。然初不闻有男淫也。减至寿五百岁时。方有非法淫起。此淫一起。罪恶斯剧。顿减为二百岁。繇此观之。男色之罪。重于女色明矣。故律及阿含之中。佛因野火炽然。为诸比丘说此诸誓。其根熟者。顿断惑染。其未熟者。惧罪舍戒。佛不止之。诚不欲其坏法门也。乃至二果圣人。见惑已断。淫习现前。
还俗娶妻终不破戒。盖如法舍戒。将来尚可出家。倘根本一破。则终非道品。且何忍于圣贤幢相之中。而作此鄙秽哉。此誓出家菩萨之所全发。在家菩萨。惟于邪淫境发。正淫非所断也。是故今时出家菩萨。大须自审。倘此习本轻。或虽重而善自调制。便可安处僧伦。若烦恼习强。不能自抑。快哉舍戒。慎莫破戒。以舍戒还俗。则现在虽失比丘沙弥之位。尚为菩萨优婆塞。将来亦尚可为沙弥比丘。倘一破戒体。则菩萨戒。比丘戒。沙弥戒。优婆塞戒。
无不尽破。乃至一日一夜八关斋戒。皆悉不任更受。纵令菩萨戒法。得有见相重受之科。而见相一事。谈何容易。思之思之慎之慎之。次五节为供养之誓。信心檀越。本为供修道人。破戒受供。苦报必剧。此乃誓不破戒。非誓不受供也。有谓信施难消。遂欲自营生业。不思饮水践土。独非国王之供养乎。既无救于破戒之罪。又更犯邪命之愆。诚可悲也。次一节为恭敬之誓。此亦誓不破戒。非誓不受拜也。有谓戒德多亏。遂乃低身答拜。甚至礼天神。
敬白衣。既无救于破戒之罪。又更败坏出家仪式。亦愚惑也。次五节为六根之誓。约五根对五尘。皆以破戒之心为主。即意根为政也。食人百味净食者。前以破戒受人供养而言。此以邪心贪著滋味而言。当知贪著滋味。即名破戒心也。后一节为度生之誓。 此是遮业。为防退心。触境不发。随事结过。 出家五众全犯。在家无受供事。但有六根度生之誓。 大小不全共。同者同前四誓。律及阿含。皆广明之。异者。小乘不制第五度生誓也。
惟遮不开。 果报者。不发。则失决定不退之益。随发。随得坚固进趣之益。 理解者。未证位不退。前四誓或有间时。未证行不退。第五誓或有间时。 忏悔者。数数发誓。令正愿不退。即名忏悔。 修证者。位不退人。前四誓净。行不退人。第五誓净。 性恶者。不动法界。何誓可发。又誓染法喜妻。誓披忍辱衣。誓食禅悦法喜食。誓卧法空座。誓服四教药。誓游解脱园。誓受自性礼。誓观法界妙色。誓听圆顿好音。誓嗅法身妙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