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处。谓于生住成得事中不障碍法。即依此处立不相违因。谓彼不违生等事故。
  
  不必增上相助。但令不相障碍。即名不相违因也。初明十因依十五处立竟。
  
   (寅)二以二因摄上十因二。初标。二释。(卯)今初
  
  如是十因。二因所摄。一能生。二方便。
  
   (卯)二释为二。初通摄。二局摄。(辰)初中二。初引菩萨地。二引有寻等地。皆瑜伽论十七地中之名也。(巳)初又二。初引文。二释义。(午)今初
  
  菩萨地说。牵引种子。生起种子。名能生因。所余诸因。方便因摄。
  
   (午)二释义
  
  此(菩萨地。乃)说牵引生起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凡六因)中诸因缘种。(各有生熟之别。若在)未成熟位。名牵引种。(若至)已成熟位。名生起种。彼(上文所说)六因中(之)诸因缘种。皆摄在此(菩萨地所说牵引生起)二位中故。虽有现起(亦)是能生因。如(彼随说观待摄受相违)四因(之)中。(皆有能)生自种(子)者。而多间断。(所以)此(菩萨地)略不说(之。)或(四因中现起之行。能)亲办(种)果(者。虽是现行。)亦立种名。如说现行榖麦等(亦得名为)种(故。)所余因。谓初(随说)二(观待)五(摄受)九(相违)及(牵引等)六因中(之)非因缘法。(此等)皆是生(因缘种)熟因缘种(之)余。故总说为方便因摄。非(可谓)此(菩萨地中牵引生起)二种。唯属彼(前所说十因中之牵引生起)二因。(以)余(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四因(之)中。(亦)有因缘种故。非唯彼(前所说十因之)八。(一概)名所余因。(以)彼(前所说牵引生起)二因(之中。)亦有非因缘种故。
  
  菩萨地中所说牵引种子生起种子。其名虽同十因中之三牵引因四生起因。而义有异。故特释之。
  
   (巳)二引有寻等地二。初引文。二释义。(午)今初
  
  有寻等地。说(唯)生起因。是能生因。余(皆)方便(因)摄。
  
   (午)二释义
  
  此文意说(牵引等)六因中。(若)现(行若)种(子。但)是因缘(摄)者。皆名(为)生起因。能亲生起自类果故。此所余因。皆方便摄。非(可谓)此(有寻等地所说)生起(之因。)唯属彼(前所说十因中之生起)因。(以)余五因中。(亦)有因缘故。非唯彼(前所说十因中之余)九。名所余因。(以)彼(前所说)生起因中。(亦)有非因缘故。
  
  有寻等地所说生起因。其名亦同十因中之生起因。而义亦异。故特释之。初通摄竟。
  
   (辰)二局摄
  
  或菩萨地所说牵引(种子)生起种子。即彼(十因中所说牵引生起)二因。所余诸因。即彼(十因中之)余八。(牵引生起)二因(之)内。(亦)有非能生因。而因缘种胜。显故偏说。虽余因内。(亦)有非方便因。而增上者多。显故偏说。○有寻等地说生起因是能生因。余(皆是)方便者。(亦可此中所说)生起。即是彼(十因中之)生起因。(此中所说)余因。应知即彼(十因中之)余九。虽生起中。(亦)有非因缘种。而去果近亲。显故偏说。虽牵引中。亦(必)有因缘种。而去果远疏。隐故不说。余(九皆)方便摄。准上应知。
  
  准上应知。谓九因内。虽有非方便因。而增上者多。显故偏说也。初明依处立因竟。
  
   (子)二明依处摄因二。初问。二答。(丑)今初
  
  所说四缘。依何处立。复如何摄十因二因。
  
  一问四缘依处。二问四缘摄因也。
  
   (丑)二答为二。初答四缘依十五处。二答四缘摄十因二因。(寅)今初
  
  论说因缘。依种子(依处)立。依无间灭(依处。而)立等无间(缘。)依境界(依处。而)立所缘(缘。)依所余(依处。而)立增上(缘。)
  
  此引论正答也。下复申明通摄局摄。
  
  此中(所言)种子。即是三(习气依处。)四(有润种子依处。)十一(随顺依处。)十二(差别功能依处。)十三(和合依处。)十五(不障碍依处。如是)六依处中(之)因缘种摄。虽(于)现(起之初语依处。二领受依处。五无间灭依处。九士用依处。如是)四处亦有因缘。而多间断。(是故)此略不说。或彼(现行)亦能亲办自(种子)果。如外麦等。亦立种名。
  
  此明因缘依种子立。约通摄也。
  
  或(此中)种子(之)言。唯属第四(有润种子依处。)亲疏隐显。取舍如前。
  
  此明因缘依种子立。约局摄也。淮前局摄。义可知。
  
  言无间灭(依处及)境界(依)处者。应知总显(等无间及所缘)二缘(之)依处。非唯五(无间灭依处)六(境界依处定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