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亦须不随烦恼增上而转。然此亦未足,须于诸取舍处不颠倒行,善能分别于所缘境。若不尔者,如竹苇芭蕉之结实,及骡怀妊而反自害。即以彼圆满而成害故也。若具慧者,则知为昔善业之果,仍更于诸善因努力,渐成增长。若无此慧,先积之果,受用令尽,新者未增,后则从始感苦焉。故于余生,感六盛事,非从无因及不顺因中出生。其随顺因亦如其次第六度而决定,修道时之资具等者,即为现时之增上生,身圆满等究竟之增上生者,唯佛地有也。
如庄严经论云:“现上受用身,眷属勤圆满,烦恼常无力,所作不颠倒。”第二观待于成就二利数决定,若以如是之身学菩萨行,菩萨之事,唯二而已,谓修自他之利也。于修利他,首须以财而作饶益。彼中若具损害有情之施,则任何亦无成就,善能遮止损害他之所依是大利他,故须戒也。于戒圆满若他来损害而不能忍,或一或二而作报复,则戒不清净,故于他损须不顾念之忍也。以不报复,能免他积多罪行,彼欢喜已,有善利行,故成大利他矣。自利者,是以慧力得解脱乐。
然彼于散心不能成故,须以静虑令心等住,于其所缘,方得如欲安住之堪能焉。又于彼有懈怠亦不生,故须于一切昼夜,勤不疲厌之精进,此为彼等之根本也。以是于彼二利六度决定。颂曰:“勤起舍不损,行忍利有情,住及解脱本,自利诸处行,”于此未说利他一切处也。言住及解脱者,谓心住所缘是静虑之迹,解脱生死是慧之迹,此二若各各分别,则于止不误为观也。第三观待于成就圆满一切利他相数决定,先以财施除彼贫乏。次于有情不作损害。
犹不仅此,且堪忍他害。为他助伴不厌精进。依于静虑,以神通等令意悦欲堪成法器。依慧善说,断其犹豫令得解脱故六度决定。颂曰:“不乏亦不损。忍害事无厌,令喜及善说,利他是自利。”第四观待于摄一切大乘数决定,谓于已得受用无贪,未得受用而不希求,无有顾恋,如此则能守护学处,受持净戒而复敬重。于依有情及非有情所生苦恼,堪忍无厌,随于何善所作加行,勇敢无厌,及修止观无分别瑜伽。以此六事摄大乘一切所行,彼等亦以六度次第而成办,无须多故。
颂曰“不贪著受用,极敬二无厌,无分别瑜伽,摄大乘一切。”第五观待一切道或方便之相为增上数决定,于已得境界受用不贪之道或方便者,是谓布施,以串修舍,于彼离贪故也。为求得未得境界,于彼功用散乱作防护之方便者,是由安住于苾刍律仪,不生事业边际之一切散乱故也。不舍有情之方便者,是谓忍辱,以作一切损害之苦,立思不舍离故也。增善方便者,是谓精进,由勤精进,善增长故也。净障方便者,是末二度,以静虑净烦恼障,以慧净所知障故也。
是故于六度决定。颂曰:“于境不贪道,防得彼散乱,不舍有情增,余为净治障。”第六观待于三学数决定,戒学之体即是戒度,此须有不顾受用之施,方能受戒,故施为戒之资粮。受已又以他骂不报等忍辱而为守护,则忍为戒之眷属,静虑是心学,慧是慧学也。精进遍通于三学所摄,故六度决定。颂曰:“三学作增上,佛正说六度,初三末二二,一者三分摄。”如是当以如何圆满之身,自他之利如何圆满,住于何乘,具足几种方便之相,修何学处,而能圆满身利大乘方便学等者,当知即为六度。
是菩萨修持一切要道之总聚乃至未得广大甚深定解以前,当思惟之。
子二兼说次第决定分三,丑初生起次第,丑二胜劣次第,丑三粗细次第。 今初
若有于受用不顾不贪之施,则能受戒,若具防止恶行之戒,当能忍辱,若有不厌难行之忍,则逆缘少而能精进,若于日夜勤行精进,则心于善生起堪能之三昧,若心等引,则生通达真实如所有性之慧也。
丑二胜劣次第者, 前前劣,后后胜也。
丑三粗细次第者, 前前较于后后,心易转而事易作,故相粗显。反之后后较于前前,知与行俱难,故前粗后细也。庄严经论云:“依前而生后,住于劣胜故,粗显及细故,说彼诸次第。”
癸三修学之次第如何分二,子初行者总修学法,子二别于后二度修学法。 初又分二,丑初学行六度成熟自佛法,丑二学行四摄成熟他有情。 初又分六,寅初布施学处,寅二戒之学处,寅三忍之学处,寅四精进学处,寅五静虑学处,寅六智慧学处。 初又分三,卯初施之自性,卯二施之差别,印三于身心生起之法。 今初
舍之善思,及彼发起之身语业,是彼身语于施趣入时之思也,彼中圆满布施波罗密者,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