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中亦二。先唯明毛孔菩薩世主用。後通顯分身多類用。
  前中三。初總明。次別顯。後總結。今初有五。一化所依。謂大悲門。二出化處。謂一一毛孔。三明化身。謂毛現多光光有多有。四明化境。為一切眾生。五明化儀。隨類調伏。
  第二或現不可說下。別顯有四。一化法。二化處。三化心。四化益。今初。有二十二門。分二。前六雜明欣厭等門化。舊經有八。第六門後。加分別世界門現生世界門。梵本所無。故經不出。後十六門。唯明十度化。方便有二。智度有六。餘各一門。禪中云等持者。謂離諸沈掉。平等持心。趣一境故。此通方便。散心而局在有心。言等至者。平等持心。至一境故。此唯諸位所有定體。而通有心及無心定。神通解脫。即二類定所引功德。此之三類皆禪度攝。亦可般若已後。雜明諸門。不配十度。於理無失。二以如是等下。明化處。三以平等大悲下。明化心。四彼諸眾生或有見已下。明化益。並可知。
  第三隨諸眾生下。總結。
  第二而此林中一切菩薩下。通顯分身多類化。於中三。初結前生後。次別明多類。後總結自在。
  今初。謂前化後化。皆不離本會而普遍故。故昔人云。雖遊形於法界。而未動足於祇園。斯乃即寂而動。即去而留。事理本末非即離故。
  第二又此菩薩為欲下。正明多類現身化。於中二。一能化身異。於中。初三句總。所謂下別。有十三身。此中多同善財所見。明善財見即此菩薩不離本會而周遍故。明知本末因果交徹。言沙門者。如德雲等。婆羅門者。最寂靜等。異道出家。即遍行等。苦行即勝熱等。充盛即不動等。醫王即彌伽等。商主即無上勝等。婬女即婆須蜜等。技樂毗沙門。此二。主友似無。伴友則有。如明智居士中作諸技樂。頻申尼處。見毗沙門來聽法等。世主即大光王。夜神地神等奉事。諸天即大天等。工巧技術即自在主等。二現如是等諸變化身下。明化法異。
  第三如是菩薩雖普周遍下。總結自在。文並可知。
  上來十門。明本會竟。(下第四經)。
  [○@●]大文第二。爾時文殊師利童子從善住樓閣下。明其末會。先啟十門。一總顯會意。二定會名義。三五相分別。四圓攝始終。五法界人類。六法界義相。七法界事義。八二位統收。九會數開合。十會主多少。
  ▲今初。謂從佛會流。遍周法界。演暢華嚴。令物遍悟。人皆法師。觸類皆法。萬籟之聲皆法輪聲。剎土微塵皆求法處。方能證入法界真原。故次來也。
  ▲第二定會名義。言末會者。從佛本會而流出故。非微末也。是則前明不異末之本。雖卷而恒舒。此明不異本之末。雖舒而恒卷。本末無[得-彳]。同入法界。或名漸證。義亦然矣。寄人歷位。故稱為漸。非於證中有漸頓也。是知前明不異漸之頓。故多門而眾人同契。此明不異頓之漸。故一人而歷位圓修。漸頓無[得-彳]方真證也。由此義故。諸友散說。以本統末。普得稱經。非唯文殊濫觴此會。實乃普賢朝宗覺場。以菩提場諸會本故。不離覺樹遍法界故。餘如前說。
  ▲第三五相分別者。古德亦有隨文解釋。今依科判。第一寄位修行相。第二會緣入實相。第三攝德成因相。第四智照無二相。第五顯因廣大相。義見前文。此五亦名菩薩五行。一高行。二大行。三勝行。四深行。五廣行。
  ▲第四圓攝始終者。然寄法顯異。而布之前後。據實一位一行即攝一切。行位無盡。言差別者。乃即一之多。一多深淺。無有障[得-彳]。
  ▲第五法界人類者。有二十類。一菩薩。二比丘。三比丘尼。四優婆塞。五優婆夷。六童男。七童女。八天男。九天女。十外道。十一婆羅門。十二長者。十三先生。十四醫人。十五船師。十六國王。十七仙人。十八佛母。十九太子時妃。二十諸類神眾。此二十類。攝五十五及剎塵善友。
  ▲第六法界義相者。四義不同。一約果攝化。並是如來海印所現。二約因成行。皆是菩薩隨力現形。三約義顯法。並是緣起法界人法。四約相辯異。不出菩薩五生所收。一息苦生。如良醫等。二隨類生。如外道等。三者勝生。如善見比丘等。四增上生。如大光王等。五最後生。如慈氏等。通即前四各具五生。於中。菩薩三處現身。一初文殊。信位劣故唯顯一人。二中間漸進現於二人。謂大悲正性不異行。後位成滿。顯於三人。謂慈氏文殊普賢菩薩。
  ▲第七法界事義者。通有十門。一正報法界。二依報法界。三現相。四表義。五言說。六義理。七業用。八說往因。九結自分。十推勝進。此之十門。同一緣起。互融無[得-彳]。
  ▲第八二位統收者。此五相中。何以文殊在初。普賢居末。文殊何以二處出耶。所表異故。謂此二聖即法門主。語其所表。略有三重。一能所信相對。謂普賢表所信法界。即在纏如來藏故。理趣般若云。一切眾生皆如來藏。普賢菩薩自體遍故。故初會中。即入如來藏身三昧。文殊表於能信淨心。佛名經說。一切諸佛。皆因文殊而發心者。以表信故。善財始見發大心故。後文殊云。若離信根功行不具等。明表信也。要有所信。方成信心。若無能信。長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