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即是樂支。是修行利益。瑜伽云。離喜寂靜。最極寂靜。與喜相違。心受生起。彼於爾時。色身意身。領納受樂。及輕安樂。是故諸處名身受樂。故說三禪樂最深妙。今更超之。安住涅槃寂靜常樂。然初禪之樂。如土石山頂有水。二禪之樂。如純土山頂而有池水。三禪之樂。如純土山在大池內。樂遍身外。身在樂中。四修第三禪。即從二依止三昧。
  四悉能下明第四禪。文但有二。而含於四。謂一切眾生眾苦惱熱。是所離障。然苦樂憂喜皆四禪障。若得四禪。四受俱亡。唯有捨受。是利益支。捨念清淨而為對治。三禪捨念與樂受俱。未名清淨。今無樂受。故云清淨。今所滅熱惱即所離障。其能息滅即是捨念。為對治支。遠離二邊一切動亂。與自覺俱。然其捨受。世為利益。出世望之捨受亦苦。於下苦中。橫生樂想。故今皆捨。含在一切熱惱之中故。此一句含三段說。二修第四禪。即彼二依止三昧。依傍經論。以釋經文。不依此釋。四禪之相。何以取別。
  ▲二增長圓滿下。引生功德禪。有三功德。一能引智願。不同凡夫愛味於禪。不同小乘入於無願。是故能引一切智願。二一三昧中出多三昧解脫境界。三成就變化無所不生。此三即是難行之相。皆普遊步。
  ▲三善男子我修習下。明饒益有情禪。種種方便無不饒益。亦普遊步義。文中分三。初令離欲入於非家。有十四想。與智度論二十六中十想大同。次若有眾生住於空閑下。作助道緣。後善男子我修如是下。令斷惡進善。即修四正斷。
  △第二男子我唯下。謙己推勝。
  △第三善男子去此不遠下。指示後友。後是發光。寄同世間。故云不遠。依理發光。云菩提場。所為順理。故云右也。喜目觀察者。法眼忍理。慈眼觀物。皆有喜義。又勝定聞持。皆善觀察。
  三偈頌中。有十三偈。分為三段。初有十偈。頌前授法。次二頌謙己推勝。後一頌詣示後友。今初。唯頌總答所問十法。小有不次。初四如次。頌前四法。五超頌第七。六頌第六。七却頌第五。八頌第十。九頌第八。十頌第九。謙己示後。文並可知。
  第四時善財下禮辭。
  ●第三喜目觀察一切眾生夜神。發光地善友。謂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光故。以名對義。已如前說。文雖其六。義小異前。
  第一依教趣求中二。先念前成益。後作是念已下。趣求後友。於中四。一欲趣後友。二時喜目神下。善友加持。有十一句。初總。餘別。三時善財童子遽發是念下。所加成益。謂前加令知近友之益。今能起念即是加益。此有十句。如次對前別中十句。四爾時善財下。正明趣後。
  第二見彼夜神下。見敬諮問。於中三。第一覩用證入。第二申偈敬讚。第三諮問法要。
  △初中四。一見依正。二覩入法門。三見大用。四明證入。後三同前授己法界。
  [○@△]今初可知。
  [○@△]第二入大速疾普喜幢無垢解脫門者。覩入法也。一念攝伏為大速疾。舊云大勢力。顯用之能。遍稱群機。名為普喜。摧伏高顯。所以名幢。
  [○@△]第三於其身上下。明見大用。於中三。初於毛孔總出化身。說一切法。二於毛孔現昔本事。三於毛孔現隨類身。說其本行。
  ▲初中亦三。初總相明。二別顯十度。三例說餘行。今初可知。二所謂下。別顯十度。即為十段。各有又從。以為揀別。段段之中有總別結。文處可知。今初。檀中物無不捨。田無不施。心無不等。三輪平等。故成檀度。二戒度中。初令修因。次於諸世間下。不求近果。後令諸眾生下。說戒之益。三忍度中。初令修三忍因。次說菩提心下。令其迴向。次說諸眾生下。示不忍果。後讚諸如來下。示忍辱果。四進度中。總辨三勤。通策諸行。五禪定中。初令離欲。後住法園苑下。令物修禪。於中。初令得現法樂住禪。次又為演說下。引生功德禪。後令諸眾生下。饒益有情禪。六般若中。初明加行智。後又為下。雙辨根本後得智。雖是十度。從兼正說。六亦具三。七方便中。初即巧會有無方便。觀空涉有故。次或為演說不住生死下。不捨不受方便。後或為演說住於天宮下。進趣向果方便。八大願中。文有十願。初二總明。次五上求願。次二神通願。後一結二利通下化願。九力度中。集助道法。即思擇力。餘修習力。十智度中。初明成熟有情智。後說念念神通自在下。受用法樂智。三如說菩薩諸波羅蜜下。例說餘行。即神通度生菩提分等。
  ▲第二又於一一毛孔現彼夜神下。即於毛孔現昔本事。前後二段。即一毛中出生無盡。此之一段。即一毛中包含無盡。於中亦現昔十度相。文分為三。初總。次別。後結。今初可知。二行檀波羅蜜下別。別中皆以行字為初。初二可知。三忍度中。初安受苦忍。次亦能忍受一切眾生於己身心惡作惡說。即耐怨害忍。惡作屬身。惡說屬口。後忍一切業下。諦察法忍。四精進中。三句即三精進。初句被甲。次句攝善。後句利樂。五禪定中八句。一資緣。二方便。三造修。四獲得。五治障。六圓滿。七起用。八相攝。前六即現法樂住。後二即引生功德。下之五度。句雖多少。類例皆然。六般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