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石,支二十六年。
“中农夫区,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二尺。一亩千二十七区。用种一升。收粟五十一石。一日作三百区。
“下农夫区,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三尺。一亩五百六十七区。用种半升。收二十八石。一曰作二百区。谚曰:“顷不比亩善。”谓多恶不如少善也。西兖州刺史刘仁之,老成懿德,谓余言曰:“昔在洛阳,於宅田以七十步之地,试为区田,收粟三十六石。”然则一亩之收,有过百石矣。少地之家,所宜遵用之。
“区中草生,茇之。区间草,以划划之,若以锄锄。苗长不能耘之者,以□□比地刈其草矣。”
汜胜之曰:“验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尹择’取减法,‘神农’复加之。
“骨汁、粪汁溲种:□马骨、牛、羊、猪、麋、鹿骨一斗,以雪汁三斗,煮之三沸。取汁以渍附子,率汗一斗,附子五枚。渍之五日,去附子。捣麋、鹿、羊矢等分,置汗中熟挠和之。候晏温,又溲曝,状如‘后稷法’,皆溲汁乾乃止。若无骨,煮缲蛹汁和溲。如此则以区种之,大旰浇之,其收至亩百石以上,十倍於‘后稷’。此言马、蚕,皆虫之先也,及附子,令稼不蝗虫,骨汁及缲蛹汁皆肥,使稼耐旱,终岁不失於获。
“获不可不速,常以急疾为务。芒张叶黄,捷获之无张。
“获禾之法,熟过半断之。”
《孝经援神契》曰:“黄白土宜禾。”
《说文》曰:“禾,嘉谷也。以二月始生,八月而熟,得之中和,故谓之禾。禾,木也,木王而生,金王而死。”
崔□曰:“二月、三月,可种□禾。美田欲稠,薄田欲稀。”
《汜胜之书》曰:“□禾,夏至後八十、九十日,常夜半候之,天有霜若白露下,以平时时,令两人持长索相对,各持一端,以□禾中,去霜露,日出乃止。如此,禾稼五谷不伤矣。”
《汜胜之书》曰:“稗,既堪水旱,种无不熟之时,又特滋茂盛,易生芜秽。良田亩得二、三十斛。宜种之,备凶年。
“稗中有米,熟时捣取米,炊食之,不减粱米。又可酿作酒。酒势美酽,尤逾黍、秫。魏武使典农种之,顷收二千斛,斛得米三四斗。大俭可磨食之。若值丰年,可以饭牛、马、猪、羊。
“虫食桃者粟贵。”
杨泉《物理论》曰:“种作曰稼,稼犹种也;收敛曰穑,穑犹收也:古今之言云尔。稼,农之本;穑,农之末。本轻而末重,前缓而後急。稼欲熟,收欲速。此良农之务也。”
《汉书食货志》曰:“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师古曰:‘岁月有宜,及水旱之利也。五种即五谷,谓黍、稷、麻、麦、豆也。’”
“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谷。五谷之田,不宜树果。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非直妨耕种,损禾苗,抑亦堕夫之所休息,竖子之所嬉游。故齐桓公问於管子曰:“饥寒,室屋漏而不治,垣墙壤而不筑,为之奈何?”管子对曰:‘沐涂树之枝。’公令谓左右伯:“沐涂树之枝。”□年,民被布帛,治屋,筑垣墙。公问:“此何故?”管子对曰:“齐,夷莱之国也。一树而百乘息其下,以其不捎也。众鸟居其上。丁壮者胡丸操弹居其下,终日不归。父老□枝而论,终日不去。今吾沐涂树之枝,日方中,无尺荫,行者疾走,父老归而治产,丁壮归而有业。”
“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师古曰:‘力谓勤作之也。如寇盗之至,谓促遽之甚,恐为风雨所损。’”
“还庐树桑,“师古曰:‘还,绕也。’”菜茹有畦。《尔雅》曰:“菜谓之蔌。”“不熟曰馑。”“蔬,菜总名也。”“凡草、菜可食,通名曰蔬。”案生曰菜,熟曰茹,犹生曰草,死曰芦。瓜、瓠、果、□,“郎果反。应劭曰:‘木实曰果,草实曰□。’张晏曰:‘有核曰果,无核曰□。’臣瓒案:‘木上曰果,地上曰□。’”《说文》曰:“在木曰果,在草曰□。”许慎注《淮南子》曰:“在树曰果,在地曰□。”郑玄注《周官》曰:“果,桃、李属;□,瓠属。”郭璞注《乐雅》曰:“果,木子也。”高诱注《吕氏春秋》曰:“有实曰果,无实曰□。”宋沈约注《春秋元命苞》曰:“木实曰果;□,瓜瓠之属。”五广注《易传》曰:“果、□者,物之实。”殖於疆易。“张晏曰:‘至此易主,故曰易。’师古曰:‘《诗小雅信南山》云:中田有庐,疆易有瓜。即谓此也。’”
“鸡、豚、狗、彘,毋失其时,女修蚕织,则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
“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班白不提挈。“师古曰:‘班白者,谓发杂色也。不提挈者,所以伟老人也。’”
“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服虔曰:‘一月这中,又得夜半,为十五日,凡四十五日也。’”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师古曰:‘省费燎火,省燎、火之费也。燎,所以为明;火,所以为温也。燎,音力召反。’”……
“董仲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