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不悔约、失信。
  掌法从其公正,不偏于事;主财守其廉洁,不私于利。肯立纪纲,遵行法度,财物不贪爱。惜行止,有志气,必知羞耻;此等之人,掌管钱粮,岂有虚废?
  若能行此四件,便是英豪贤人。’
  守职而不废。处义而不回。
  注曰:【迫于利害之际而确然守义者,此不回也。(临难毋免)】
  王氏曰:‘设官定位,各有掌管之事理。分守其职,勿择干办之易难,必索尽心向前办。不该管干之事休管,逞自己之聪明,强搀览而行为之,犯分合管之事;若不误了自己上名爵、职位必不失废。
  避患求安,生无贤易之名;居危不便,死尽效忠之道。侍奉君王,必索尽心行政;遇患难之际,竭力亡身,宁守仁义而死也,有忠义清名;避仁义而求生,虽存其命,不以为美。故曰:有死之荣,无生之辱。
  临患难效力尽忠,遇危险心无二志,身荣名显。快活时分,同共受用;事急、国危,却不救济,此是忘恩背义之人,君子贤人不肯背义忘恩。如李密与唐兵阵败,伤身坠马倒于涧下,将士皆散,唯王伯当一人在侧,唐将呼之,汝可受降,免你之死。伯当曰:忠臣不侍二主,吾宁死不受降。恐矢射所伤其主,伏身于李密之上,后被唐兵乱射,君臣叠尸,死于涧中。忠臣义士,患难相同;临危遇难,而不免。王伯当忠义之名,自唐传于今世。’
  见嫌而不苟免。
  注曰:【周公不嫌于居摄,召公则有所嫌也。孔子不嫌于见南子,子路则有所嫌也。居嫌而不苟免,其惟至明乎。】
  见利而不苟得,此人之杰也。
  注曰:【俊者,峻于人也;豪者,高于人;杰者,桀于人。有德、有信、有义、有才、有明者,俊之事也。
  有行、有智、有信、有廉者,豪之事也。
  至于杰,则才行足以名之矣。然,杰胜于豪,豪胜于俊也。】
  王氏曰:‘名显于己,行之不公者,必有其殃;利荣于家,得之不义者,必损其身。事虽利己,理上不顺,勿得强行。财虽荣身,违碍法度,不可贪爱。贤善君子,顺理行义,仗义俦财,必不肯贪爱小利也。
  能行此四件,便是人士之杰也。诸葛武侯、狄梁,公正人之杰也。武侯处三分偏安、敌强君庸,危难疑嫌莫过如此。梁公处周唐反变、奸后昏主,危难嫌疑莫过于此。为武侯难,为梁公更难,谓之人杰,真人杰也。’

求人之志章第三

  注曰:【志不可以妄求。】
  王氏曰:‘求者,访问推求;志者,人之心志。此章之内,谓明贤人必求其志,量材受职,立纲纪、法度、道理。’
  绝嗜禁欲,所以除累。
  注曰:【人性清净,本无系累;嗜欲所牵,舍己逐物。】
  王氏曰:‘远声色,无患于巳;纵骄奢,必伤其身。虚华所好,可以断除;贪爱生欲,可以禁绝,若不断除色欲,恐蔽塞自己。聪明人被虚名、欲色所染污,必不能正心、洁巳;若除所好,心清志广;绝色欲,无污累。’
  抑非损恶,所以禳过。
  注曰:【禳,犹祈禳而去之也。非至于无,抑恶至于无,损过可以无禳尔。】
  王氏曰:‘心欲安静,当可戒其非为;身若无过,必以断除其恶。非理不行,非善不为;不行非理,不为恶事,自然无过。’
  贬酒阙色,所以无污。
  注曰:【色败精,精耗则害神;酒败神,神伤则害精。】
  王氏曰:‘酒能乱性,色能败身。性乱,思虑不明;神损,行事不清。若能省酒、戒色,心神必然清爽、分明,然后无昏聋之过。’
  避嫌远疑,所以不误。
  注曰:【于迹无嫌,于心无疑,事乃不误尔。】
  王氏曰:‘知人所嫌,远者无危,识人所疑,避者无害,韩信不远高祖而亡。若是嫌而不避,疑而不远,必招祸患,为人要省嫌疑道理。’
  博学切问,所以广知。
  注曰:【有圣贤之质,而不广之以学问,弗勉故也。】
  王氏曰:‘欲明性理,必须广览经书;通晓疑难,当以遵师礼问。若能讲明经书,通晓疑难,自然心明智广。’
  高行微言,所以修身。
  注曰:【行欲高而不屈,言欲微而不彰。】
  王氏曰:‘行高以修其身,言微以守其道;若知诸事休夸说,行将出来,人自知道。若是先说却不能行,此谓言行不相顾也。聪明之人,若有涵养,简富不肯多言。言行清高,便是修身之道。’
  另本作:‘高言危行,所以修身。’意思是说,身处乱世,言论一定要高尚,行为一定要谨慎,亦通。
  恭俭谦约,所以自守;深计远虑,所以不穷。
  注曰:【管仲之计,可谓能九合诸侯矣,而穷于王道;商鞅之计,可谓能强国矣,而穷于仁义;弘羊之计,可谓能聚财矣,而穷于养民;凡有穷者,俱非计也。】
  王氏曰:‘恭敬先行礼义,俭用自然常足;谨身不遭祸患,必无虚谬。恭、俭、谨、约四件若能谨守、依行,可以保守终身无患。
  所以,智谋深广,立事成功;德高远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