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才,在明末诸臣中,似犹可任以兵事。史中所纪战功,亦有可观者。然黄梨洲先生尝议其所叙战功之多诬,则有不可尽信者矣。《檐曝杂记》言:承畴兵败时,其子弟在家,已刻行状散吊客。崇祯帝方祭十四坛,而承畴生降之信至。后金声起兵徽州,与门人江天一俱败。承畴谕令生降,天一诵御制祭文以愧之。其后从本朝归没于京师,其子弟又刻行状,不复叙前朝事,即从本朝入关序起。有轻薄子得其两行状,订为一本,以作笑端云。
  《明史》又言:崇祯十四年,大清兵围松山。承畴与邱民仰誓死固守,外援不至,刍粮并竭。至明年二月,已围半年矣。力不支,城破,承畴降。民仰不屈,死,赠右副都御史,赐祭六坛,官为营葬,命建祠都城,与承畴并列。帝将亲临致祭,后闻承畴降,乃止。
熊襄愍轶事
  《全谢山集》载:始宁倪生为予言:其尊人曾从里中仓桥陈氏见其先世《秋曹日录》一书。其人在熹庙时尝为狱官。凡魏阉所杀君子,不下东厂而下刑部者,皆载其狱中事。
  其言襄憨自入狱,一饮一食,阉皆令狱官以帖子报知。然襄愍亦无所异。其卧用一藤枕,不分寒署,未尝去身。每晚人静,再拜礼北辰,则取此藤枕供之,莫能知其意也。或以问襄愍,亦笑不答。已而刑有日,襄愍神色不变,手出遗疏,犹为上言边事,又作绝命词。其疏稿为西曹郎所遏,曰:“囚安得上书?”襄愍曰:“此赵高语也。(原注:缺十二字)圣朝安得有此?”怡然就刃。
  时奉有传首九边之旨,西曹郎俄录其首,则法场中空无所见,但一藤枕。大骇,相戒勿泄。密报魏阉,则命取熊氏子弟家人拷问,大索,竟无所得。魏阉计无所出,遂秘其事。其九边所传之首,非真颅也。魏阉败后,公子兆璧连疏请公首归葬蒲州,亦明知其非公首,特借以消此冤案耳。
  此说在明野史中,俱未之及。吾谓李公映碧《三垣笔记》极言襄愍临刑之惨,与此不符。然陈氏乃亲见者,当不诬也。(蒲州大学士韩p也)
  按:史稿但纪襄愍保辽之功,而不言其通术数。惟于万历三十五年巡按辽东时,岁大旱,行部金州,祷城隍神,约三日不雨,毁其庙。及至广宁,逾三日,大书白牌,封剑,使使往斩之。未至,风雷大作,雨如注。辽人以为神。据此,则狱中之事自非无稽也。
地震
  《天变述略》:五月初六日,哈哒门火神庙庙祝见火神飒飒行动,势将下殿,忙拈香跪告曰:“火神老爷,外边天早,切不可走动。”火神举足欲出,庙祝哀哭抱住。方推阻间,而震声旋举矣。
  有一绍兴周吏目之弟,因兄荣选。思做公弟,到京方三日,从菜市口买一蓝纱褶,摇摆而还。途遇六人,拜揖尚未完,头忽飞去,陷入墙内寸许。眼睛飞在对门墙上。粘住犹动。眉毛又粘在一处。其六人者无恙。
  粤东会馆路口,有蒙师开学,童子三十二人。一响之后,先生学生俱不见。又,宣府新推总兵在元宏寺街,一响,连人及长班七人俱不见。所伤男女,俱赤体寸丝不挂,不知何故。有长班于方震时,弁帽衣F鞋袜,一霎俱无。一人因压伤一腿卧地,见妇人赤体而过:有以瓦遮阴户者,有以半条脚带掩者,有被半条褥子者,有被一幅被单者,顷刻得数十人。是人又痛又笑。
  庆宏寺街有女轿过,一响掀去轿顶。女全身衣尽去,赤体在轿,竟尔无恙。惟冯相公夫人单裤奔走街心,然亦仅见矣。
  长安街一带,从空飞堕人头,或眉毛和鼻,或连一额,纷纷而下。大木飞至密云石驸马街,五千斤大石狮子飞出顺城门外。震后有人来告,衣服俱飘至西山,挂于树梢。昌平县教场中衣服成堆,人家器皿金钱首饰俱有。而德胜门外堕落人头人臂尤多。
  先是,五月初一日,山东济南知府往城隍庙行香。及庙门,忽然知府皂隶俱各昏迷。有一皂隶之妻来看其夫,见其前夫死已多年矣,乃在庙当差。前夫曰:“庙里进去不得,天下城隍在此造册。”
  《传异记》:宋熙宁中,恩州武城县有旋风自西南来,发屋拔木。县令一门及人民俱卷入云霄中,坠地死者不计其数。近道光庚寅之岁,直隶一带震裂不下千里,压死者以万计,然皆未有吹去衣服及肢体者。而此记言之凿凿如此。考《明史・帝纪》及《五行志》,并无五月初六日之变。然《明史》前后多脱误。如天启四年三月甲寅、六月六日丙子,京师地震,《帝纪》及《五行志》俱有之。独《志》言三年京师地震者三,而《帝纪》不载;《纪》言四年三月戊午夜京师地再震,《志》亦不载。庚申夜复震者三,而《志》但云庚申再震。则其不足征明矣。
王秋泉
  王秋泉者,吾邑名医也。有某富人病且死,延秋泉。秋泉适治某贵人疾,不果往。富人念不已,中夜绵罚谓其子曰:“吾宁得一当王先生,死不恨。”子乃复走仆秋泉所,顿首敦促。会所治贵人疾良巳,又数日贵人起,治具觞秋泉,奉金币为寿。秋泉饮大醉归,归至舟中,语家人曰:“今可赴富人约矣。”而富人子所遣仆,业踊跃解维代摇橹。抵其家,传呼曰:“王先生至矣。”举家惊喜出迎。
  秋泉方酣睡,家人起诸梦中。主人已盛衣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