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去。

  公曳之,应手而倒,三像碎于庭中。新其屋宇,改奉关帝。久之,竟无他异。公心终不怿,乃行文天师查之。得报牒云:“神系元末伪汉王陈友谅弟兄三人,兵败,死鄱阳湖,部曲散去,为立庙荆州。建于元至正某年,毁于国朝雍正某年赵大夫之手,合享血食四百年。”

  ●卷十一○通判妾徽州府署之东,前半为司马署,后半为通判署,中间有土地祠,乃通判署之衙神也。乾隆四十年春,司马署后墙倒,遂与祠通。

  其夕,署中老妪忽倒地,若中风状。救之苏,呼饥;与之饭,啖量倍于常。

  左足微跛,语作北音,云:“我哈什氏也,为前通判某妾,颇有宠,为大妻所苦,自缢桃树下。缢时希图为厉鬼报仇,不料死后方知命当缢死,即生前受苦,亦皆数定,无可为报。阴司例:凡死官署者,为衙神所拘,非墙屋倾颓,魂不得出。

  我向栖后楼中,昨日袁通判到任来,驱我入祠,此后饥馁尤甚;今又墙倾,伤我左腿,困顿不可耐。特凭汝身求食,不害汝也。“自是妪昼眠夜食,亦无所苦,往往言人已往事,颇验。

  先是司马有爱女卒于家,赴任时置女灵位某寺中,岁时遣祭,皆妪所不知。

  司马见其能言冥事,问:“尔知我女何在?”答曰:“尔女不在此,应俟我访明再告。”翌日,语司马云:“尔女在某寺中甚乐,所得钱钞,大有赢余,不愿更生人间,惟今春所得衣裳太窄小,不堪穿着。”司马大骇,推问衣窄之故。因遣家人往祭时,所制衣途中为两段,家人潜买市上纸衣代之故也。

  未几,新通判莅任,方修衙署,动版筑,妪曰:“屋成,我当复归原处,但一入,又不知何年得出,敢向诸公多求冥钱,夜焚墙角下,我得之赂衙神,便可逍遥宇内焉。”司马如其言,焚之。次日,妪有喜色曰:“主人甚贤,无以为别,我善琵琶,且能歌,能饮酒,当歌一曲谢主人。”司马设为醴置琵琶,妪弹且歌云:“三更风雨五更鸦,落尽夭桃一树花。月下望乡台上立,断魂何处不天涯。”

  音调凄惋,歌毕,掷琵琶瞑目坐。众再叩之,蹶然起,语言笑貌,依然蠢老妪,足亦不跛矣。

  内幕崔先生常与问答。其言饥时,崔云:“此与府厨近,何不赴厨求食?”

  答云:“府署神尤严,不敢入。”其言袁通判见驱时,崔云:“袁通判上任大病,尔何必避?”答云:“他虽病,未至死,将来还要升官,我敢不避?”袁通判者,余弟香亭也。

  ○刘贵孙凤阜阳王尹,遣家人刘贵偕役孙凤至江宁公干。凤素强悍,好管世上不平事。

  正月二日,贵邀凤晨饮淮清桥,凤于稠人中戟手骂曰:“新岁非索债之时,酒店非肆殴之地,渠可欺,我不可欺!”为扯拽卫护之状。同伴不解其故,方欲问之,凤忽瞑目云:“彼负我债,我迟至数十年,踪迹七千馀里,今才获之。干汝何事,乃为放去?汝既放彼,汝当代偿。”语毕,自批其颊,众共持之。俄而口涎目瞪,颓然倒地,众舁之旋寓。

  少顷苏云:“我入店见市中一人,额有血痕,状类乞丐,手ㄏ一儒生讨债,捶吐交下。儒生不胜痛,遍向市人求救,无一应者。我心不平,忿然大骂。其人惊释手,儒生趋避我右。其人来夺,我拳挥之。格斗间,儒生遂走,不知所往。

  不料索债人遂为我祟,然彼时不备,故为所欺。今若再来,当痛捶之。“因以马鞭自卫。众见其无恙,稍稍散去,惟贵与同处。

  抵暮。凤语贵曰:“其人至门外矣。”方执鞭欲起,而手足皆若被缚,批颊詈骂如前。贵窘揖凤而言曰:“汝为何人?渠负汝何债,我当代偿。”凤曰:“我名王保定,儒生名朱祥,前世负我身价,非钱债也。本今无干,凤不合强预他人事,故我怒而凌之。承汝代偿,果丰,足我勾当,我即去;否则,并将及汝。”

  贵大恐,广集同伴,买冥镪数万。烧毕,乃向贵拱手作谢状曰:“十年后再获儒生,还须拉凤作证。”于是凤苏起,而神色散瘁,无复从前矫健矣。

  ○狐诗汝宁府察多狐,每岁修葺,则狐四出为闾阎害,工竣则息。学使至,多所为扰。卢公明楷到任,祭之乃安,从此成例。学使至,皆祭署后小阁,相传狐所居。

  后学使至,有二仆不知,榻其上。晨起,人闻呼号声,往视,则二仆裸缚阁下,臂上各写诗二句。其一臂云:“文人祭我汝安床,汝试思量妨不妨。”一臂云:“前日享侬空酒果,今朝借尔代猪羊。”

  ○大小绿人乾隆辛卯,香亭与同年邵一联入都。四月二十一日,至栾城东关,各店车马填集,惟一新开店无客,遂投宿焉。邵宿外间,香亭宿内间。

  漏初下,各就榻燃灯,隔壁遥相语。忽见长丈许人,绿面绿须,袍靴尽绿,自门入,其冠擦顶种剑ㄏㄏ有声。后又一小人,高不满三尺,头甚大,亦绿面绿衣冠 ,共至榻前,举袖上下作舞状。香亭欲呼而口噤,耳中闻邵语言,竟不能答。正惶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