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当得出外。”帝不信,谓其妖言,收向系狱。其子歆自出,应募以救其父,曰:“须七岁女子以乳之,即复变。”帝使女子乳,于是复为人,便能言语,应对如刘向之言。帝大悦,拜向大中大夫,歆为宗正卿。诏曰:“何以知之”歆曰:“出《山海经》。”
  汉东方朔,岁星精也。自入仕汉武帝,天上岁星不见。至其死后,星乃出。
  东汉王霸,善抚士卒,每有人死者,脱衣殓之。
  刘琨,字越石。尝为胡骑所围,救兵不至,城中窘迫无计。琨乃登楼清啸,贼闻之凄然。日中,又奏胡笳。贼皆流涕怀土。至晚复吹之,贼舍围而去。
  宋景公时,荧惑守心,子韦吊曰:“祸当君,可移于相。”公曰:“相,所理国家,不可也。”可移于百姓。”公曰:“百姓,国之本,不可也。”“可移于岁。”公曰:“岁,民之本,不可也。”子韦曰:“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赏君。”于是荧惑退三舍。
  唐贞元中,李师古暇日常宴其从事,适有日者预坐,师古遣遍视幕客皇甫弼、贾直言之徒,凡十辈。答曰:“十日之内,俱有重祸。”又指一从事王生者,曰:“此先忌马厄。”时有从事姓魏者,师古之妻党,移第凿池,积土其傍,上构高亭,极为弘敞,既成,即迎入舍,乐之,饮酣,亭忽摧塌,以其下土弱,不胜其任。坐客皆折手足,不至于死。王生因为角马木长钉横贯其脑,立死。
  楚昭王与吴战,败走四十步,忽遗其履,取之。左右曰:“楚国虽贫,而无一履哉”王曰:“吾悲与其俱出而不得与其俱返。”于是国无相弃者。
  隋杨素家富侈之极,家僮数千人,后庭曳罗绮之女亦数千。都会之处,邸店碾,不知纪极。性贪营利,心无厌足时,议鄙之。
  李善,本李元家苍头也。建武中,元家遭疾疠,子孙尽死,唯一子续生数旬。群奴欲杀之,分其财。善窃之,将入瑕丘山中。至七岁,出理于官。钟离意为令,杀群奴,表善之忠孝。善后拜郡守。
  魏太祖军中粮乏,令主仓吏用小斗。后军众有言,太祖归罪主吏,谓曰:“借汝死,令压众谤。”词遂息焉。
  秦惠王伐蜀,乃刻五石牛,置金于后。曰:“此天牛,能粪金,以遗王。”王以为然,即发五丁力士拖成道,秦使张仪随其后开蜀。
  汉于公门坏,大治之,教曰:“稍高其门,可容车马。我治狱多阴德,后世必昌。”子定国果为丞相。
  殷仲堪节俭,为荆州刺史。每食,饣卞落席,自拾食之。
  伊尹耻其君不及尧舜,若挞之于市。
  禹伤其父功不成,乃南逃衡山,斩马以祭之,仰天而啸。忽梦神人,自称玄夷苍水使者,谓禹曰:“欲得我书者,斋焉。”禹遂斋三日。乃降金简玉字之书,得治水之要。
  孙坚,字文台。战而堕马,军吏失之。所爱骏马,入营踣地悲鸣,人异之,逐马往,得坚于草中。
  王粲尝谒蔡邕,倒屣迎之,满座皆惊,曰:“王孙久有异才,吾家书籍悉以赠之。”
  越王勾践为吴所败于会稽,将以勉励于众。尝施一器,悬胆于门,出入尝之,令士卒不忘其苦。
  隋贺若弼父敦,临死之日,令弼吐其舌,以锥刺之,流血及地,戒曰:“吾以舌败,汝可戒言。”及死,弼亦以言议伤炀帝,为炀帝所杀。
  宋刘裕贫贱时,尝盖布被,用牛尾作蝇拂子。及登极,亦不弃之,敕其女彭城公主谨收藏,以遗子孙。
  梁武帝酷好佛法,然性多含恕,敕天下贡献绫罗锦绮,不令织鸟兽之形,恐裁剪之时,有伤生物之意也。
  薛大鼎为沧州刺史,引海水,利鱼盐,邑人歌之。时瀛州刺史贾敦顺、冀州刺史郑德本俱有美政,河北称为“铛脚刺史”。
  楚王铸作三剑,晋、郑求之不得,兵围楚,三年不解。楚王登城,引太阿麾之,晋军血流,郑卒奔走。
  晋谢玄,字幼度,有才业,甚为从父安所重。少好佩紫罗香囊,安鄙之,而不欲伤其意,因戏赌得焚之。
  汉武帝自回中郡,绕一山曲,见一物盘地,状若牛,推之不去,击之不散。问左右,无能知者。东方朔进曰:“请以酒一斛浇之。”帝命酒浇之,立散。复问朔。曰:“此必秦之故狱,积其怨气所致,酒能消愁耳。”帝抚朔曰:“人之多知,有如此者。”
  宋明帝借张南菀三百年,敕云:“期毕便申。”
  汉光武爱惜士卒,每欲发一兵,头须悉白。
  东方朔伏日对武帝拔剑割肉,帝令自责。曰:“拔剑割肉,一何勇也;割之不多,一何廉也;归遗细君,一何仁也。”帝曰:“令卿自责,反自誉也。”蒙赐酒一斛、肉一百斤,令遗细君。
  秦穆公亡善马,岐山野人共得而食之。吏欲法之,公曰:“君子不以畜害人。吾闻食马肉不饮酒,伤人。”皆赐酒沃之。后与晋战,而三百人争死以报恩。
  卫挝性通恕,常自戒曰:“人之不逮,可以情恕;非意相干,可以理遣。”故终身无怨怒。
  汉阴丈人抱瓮入井,负水灌园。有人教其为桔槔,用力寡而利用多。丈人曰:“吾宁自倦败,不可以机为用,有伤真性。”
  秦始皇欲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