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人都强得,惟识量不可强。如邓艾位三公,年七十,处得甚好,及因下蜀有功,便动了。谢安当谢元破苻坚,对客围棋,报至不喜,及归折屐齿,强终不得。”又云:“尧、舜事业,亦只如太虚中一点浮云过目。”
胡文定公语杨训曰:“人家切不要事事足意,得常有些不足处便好;人家才事事足意,便有不好事出。亦体消长之理言也。”
青苗钱如今之预取麦钱也,假如即日麦价一贯,借与五百,将来征麦一石。
助役钱,国家遇有大役,均取钱于民,官为雇佣也。
“唐故事,奉使四夷,其印章曰‘大唐入某国之印。’”见《蜀王建世家》。
五代吴越贡赋,朝廷遣使,皆由淄、莱泛海,岁常漂没其使。
吴越王钱Α尝游衣锦军,作《还乡歌》,歌曰:“三节还乡兮挂锦衣,父老远来相追随。牛斗无孛人无欺,吴越一王驷马归。”
唐开元二年,制选京官有才识者,除都督、刺史;都督、刺史有政迹者,除京官。使出入常均,永为恒式。
汉制,由郎官而出宰百里,由郡守而入为三公。
汉少府,掌山海陂泽之税,以备天子私奉;大司农,掌国货,以供军国之需。
汉制,武帝北伐,乃置万骑太守,而马政兼于郡二千石。
崔浩考校汉元以来五星行度,并讥前吏之失,以示高允。允曰:“汉元年冬十月,五星聚于东井,此乃历数之浅。今讥汉史而不觉此缪?”浩曰:“所缪云何?”允曰:“按《星传》,金、水二星常附日而行,冬十月日旦在尾、箕,其昏没于申南,而东井方出寅北,二星何因附日而行?史官欲神其事,不复推之于理。”后岁余,浩谓允曰:“前所论者,本不经心,及更考究,果如君言。以前三月聚于东井,非十月也。”
颁高丽历曰:诏云:“惟历象日月星辰,乃能成岁;自侯甸男邦采卫,要欲同文。”直学士高鸣雄飞辞也。公,太原人,官至吏部尚书。(原缺二十八字)字同叟,淮南高邮之隐君子也。身(原缺四字)骨如削石,瞳子碧色有光,尝卖缯于市,遇华(原缺三字)从授炼丹铸剑长生之术,元翁名碧天,其师(原缺二宇)海蟾,海蟾之师曰吕洞宾,洞宾之师曰钟离权,(原缺三字)五世矣。
(原缺二字)云:“龙不识石,人不识风,鬼不识土,鱼不识水,(原缺五宇)先生云:“阳不冬藏,春气发而无力。(原缺八字)十一月十二月十四日。
(原缺三字)阳罗γ渡江。明年十二月,临安降。度宗二庶(原缺三字)陈宜中、文天祥,两淮张世杰拥入许浦江口,时(原缺五字)因改号景炎,凡十八月,十六年为帅臣张(原缺三字)战于崖山口,执文天祥至大都,囚之。上屡欲赦出相之,竟不从。十九年十二月初九日,戮于燕南城柴市。
“《钱谱》,刘更生传。舜父盲,其母常鬻薪以自给。舜时粜米,返置钱于米囊中,以还其母,则重华之世钱已行矣,此唐代钱之验也。贾逵注:‘夏、商金币三等,钱为下等。’先儒所传有钱明矣。”梁大司马顾协所撰《践谱序》云。
汉尚书郎主作文书起草,月赐赤管一双。
●卷六
野合,女子七七四十九阴绝,男子八八六十四阳绝,过此为婚为野合。时叔梁纥过六十四,娶颜氏少女,故曰野合。
宋绍兴中,衍圣公渡江而东者,孔我病
蚕为龙之精。按:马质云:“禁原蚕。”注:“天文辰为马。”《蚕书》曰:“蚕为龙精,月值大火,则浴其种。”是蚕与马同气。李林甫《月令释》曰:“先蚕,天驷也。先蚕之神,或以为苑窳妇人、寓氏公主,或以为黄帝,或以为西陵氏,或以为天师,历论不一。然蚕为马首,其性喜温恶湿,其浴火月,而再养则伤马。”此固以马同出于天驷矣。然天驷可为蚕祖,而非先蚕者也。蚕,妇人之事。《史记》:“黄帝娶西陵氏,始蚕。”汉祀苑窳妇人、寓氏公主,此或有所传,然其祭祀坛,或少牢,或太牢,或一献,或三献,礼必皇后亲享北齐,使公卿祀之,非也。其曰龙精(见《荀子赋蚕》。此下当有脱文)。
开府仪同三司,谓置府辟吏,仪同三公也(唐制)。
感生帝。《唐王仲邱传》引郑元注云:“天之五帝递王,王者必感以兴。故夏之正月祭所生于郊,以其祖配之,固以祈谷。”感帝之祀,贞观用之矣。
庙制,古者天子七庙,虞至周不易之制也。七庙者各异庙,前庙后寝。汉自明帝,遵诏俭约,无起陵寝,藏衣裳于庙。魏立二庙,晋、宋、齐、隋及唐,皆同一庙而异寝。建庙及寝,庙所以象生之有朝,寝所以象生之有寝也。建之观门之内,不敢远其亲也;位之观门之左,不忍死其亲也。诸侯五庙,谓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五。郑氏曰:“太祖,始封之君。王者之后,不为始封之君庙。”盖诸侯不敢祖天子,故王之子弟始为诸侯,不得立出王之庙。后世子孙祖其始封者,而其或有大功德,特命祀其祖先而庙可也,鲁有姜裨、文王之庙,郑祖厉王是也。若王者之后,始封之君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