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宋时亦有名。蔡君谟云:其石宜墨,而肤理甚粗,不及建州之卤水石。卤水在滩上四十里,近建安县界。其石细润,胜滩石。然亦不甚发墨。今此两处石已无知可为砚矣。
  明林子羽旧砚,背镌张红桥像,甚精,见《复堂日记》。
  黄莘田先生《十砚斋》,藏砚甚多,自号十砚翁。先生将殁前二年,以十砚分送挚友。谢枚如《稗贩杂录》云:先生喜与雏尼狎,十砚斋蓄雏尼十人,使各怀一砚而寝。谓砚得阴,或常温润如玉,亦未审也。先生有妾金樱能诗。砚,其所司也。买婢数人,夜则分挟其砚,卧而拥之。徐子晋《前尘梦影录》云:余得莘田“美无度”砚,此十砚之甲品,摩颜腻理,拊不留手,令人意消。莘田曾任高要、四会,正开坑采石,故所购极多。罢官后携至吴门,佳石多付顾二娘手琢,而自为铭题,品其甲乙。《闽游诗话》云:康熙时,吴门顾二娘,居专诸巷,极精制砚。福州余田生、京兆焦白砚、陈德泉、京兆井田砚、黄莘田明府青花砚,皆顾手制也。后顾没,莘田赋诗云:“古款微凹积墨香,纤纤女子切干将。谁倾几点梨花雨,一洒泉台顾二娘。”陈星斋和云:“淡淡梨花点点香,芳名谁遣勒词场。明珠七字端溪吏,乐府千秋顾二娘。”按:莘田青花砚题铭云:余此石,出入怀抱将十年,今春携入吴。吴门顾二娘见而悦焉,为制新砚。余喜其艺之精、而感其意之笃,为诗以赠,并勒于砚阴。俾后之传者有所考焉。诗曰:“一寸干将切紫泥,专诸门巷日初西。如何轧轧鸣机手,刻遍端州十里溪。”又生春红砚题铭云:余在端州日,室人蓄此砚。余戏名生春红,盖取东坡“小窗书幌相妩媚,令君晓梦生春红”之句。室人摩挲不去乎。迩来砚匣尘封,启视尚墨渖津津欲滴也,而室人已逝兼旬矣。悲何可言。因镌一诗云:“端江共汝买归舟,翠羽明珠汝不收。只裹生春红一片,至今墨渖泪交流。”下楷书乾隆甲子二月莘田。篆“黄绢幼妇”、“香草斋侍史”二印,旁篆书“生春红”三字,有“神品”、“莘田真赏”、“十砚轩图书”三印。
  宋椠版本,以吾闽建阳麻沙坊出书最多,盛行四方,世称麻沙本。麻沙本之善者,朱竹谓“字朗质坚、莹然可宝”。惟坊间翻刻射利,纸版滥恶,讹缺谬误,遂致有麻沙本不善之称。清乾隆四十年,谕钟音于建宁府所属查访自宋以来刊行书版源流,及余氏勤有堂状况。莫得其详。按:南北朝余祖焕始居闽中,十四世从建安书林习其业。二十五世余文兴以旧有“勤有堂”之名,号勤有居士。盖建安自唐为书肆所萃,余氏世业之,仁仲最著。岳珂所称“建安余氏本”也。余氏勤有堂之外,又有“三峰书舍”、“广勤堂”、“万卷堂”、“勤德堂”等名。余氏有恭礼、彦国、靖安、唐卿等名。宋时书肆有牌子可考者,建安刘日省“三桂堂”、王懋甫“桂堂”、郑氏“崇文堂”、“虞平斋”、“务本书坊”、“慎独斋”、刘刚宅、黄美夫、阮仲猷、建邑王氏世翰、建宁王八郎等,亦皆精好。据《方舆胜览》载:建宁麻沙、崇化两坊产书,号为图书之府。《八闽通志》载:麻沙书坊,元季毁。今书籍之行四方者,皆崇化书坊所刻者。是宋时福建出书不止麻沙坊,其他坊本实多矣。麻沙书坊,元时虽毁,犹未尽。元、明二代犹有盛行者。然元之余志安“勤有堂”及“双桂堂”,刻书虽多,不逮仁仲“万远堂”远甚。王颂蔚称麻沙镇本最辛邮嵌。迨明弘治十二年十二月,书坊灾,古今书版,皆成灰烬。自此,麻沙之版遂绝。施鸿保《闽杂记》以朱竹建阳诗有“得观云谷山头水,恣读麻沙坊里书”,查初白《建溪棹歌》有“妆点溪山真不俗,麻沙坊里贩书回”之句,即谓清初时麻沙坊之业犹未废,亦附会之说也。
    校 注:
  ⑴原文作“荔奴奴”,其中一“奴”字衍,应为“荔奴”。
  ⑵原文作“陈变”,“变”字误,应为“燮”。
  ⑶原文作“枞金代鼓”,“枞”、“代”二字误,应为”、“伐”。
  ⑷原文作“膺者”,应为“赝者”。
  ⑸原文作“直味”,“直”字误,应为“真”。
  ⑹原文作“游”字误,应为“浙”。
  ⑺原文作“难值”,“值”字误,应为“植”。
  ⑻原文作“相续门花”,“门”字误,应为“开”。
  ⑼原文作“尘史”,“尘”字误,应为“麈”。
  ⑽原文作“以葺曰绒花”,“葺”字误,应为“茸”。
  ⑾原文作“干燥”,“”字误,应为“釉”。

卷四

  徐兴公《闽画记》二卷,久已不传。吾友林汾贻家溱尝辑群书,为《闽画记》四册,于清代画人搜罗颇详。惜无力以刊也。吾闽明清以降,有书画之妙而莫知之者,其闽人不善为名之故欤。
  高,字漫士,长乐人,明永乐布衣。工山水,又能书,书摹米南宫、方方壶,妙绝一时。画学元人高房山,在翰苑二十年,四方求书画者,争致金帛。辄曰:“欲我作无声诗耶!”
  高,侯官人,字宗吕,自号石门子,正德布衣。能诗工书画。书于隶、草、八分,俱称逸品。画于山水、人物、花卉、翎毛,生动入格,尤精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