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部汇考一
上古
太昊伏羲氏始立秋官
按外纪太昊时有龙马负图出于河之瑞因而名官
始以龙纪号曰龙师命五官秋官为白龙氏
炎帝神农氏号秋官为西火
按外纪神农氏因火德王故以火纪官为火帝秋官
为西火
黄帝有熊氏以云纪官秋官为白云而命后土为李
按史记五帝本纪不载 按外纪帝初受命适有云
瑞之应仍以云名官号为云师 应劭曰秋官为白
云 又黄帝得六相而天地治神明至后土辨乎北
方故为李
注
释义曰李古官即大理之职也管子曰黄帝得
后土辨于四方使为李春秋元命包曰尧得皋陶
聘为大理舜时为士师韩诗外传有晋文公使李
离为大理刘向新序楚平王以伍奢为大理大理
之名自古有矣秦为廷尉汉初因之至景帝中元
更名大理盖复古号也
少昊金天氏设爽鸠氏为司寇
按左传昭公十七年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
焉曰少□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
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
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
名大□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
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
历正也元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
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氏鸠氏
司马也鸣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
也五鸠鸠民者也
注
爽鸠鹰也鸷故为司寇主盗贼
颛顼高阳氏以秋官为金正
按左传五行之官金正曰蓐收少□氏有四叔曰重
曰该曰修曰熙该实能金使为蓐收
按杜佑通典颛顼五官秋官金正曰蓐收
陶唐氏
帝尧命皋陶作士
按书经舜典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
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惟明克允
商
商之五官有司寇之职
按礼记曲礼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
寇典司五众
陈
注
此五官与天官列而为六五众者五官属吏之
群众也已上旧说为殷制
周
周制设秋官大司寇以掌邦刑小司寇士师率其属
佐之
按书经周官司寇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
蔡
传
秋官卿主寇贼法禁群奸攻劫曰寇诘奸慝刑
强暴作乱者掌刑不曰刑而曰禁者禁于未然也
大
全
陈氏经曰虞礼乐分为二官周合为一虞以士
兼兵周分为二帝世详于化而略于政王世详于
政而略于教世道升降之异也
按洪范八政六曰司寇
蔡
传
司寇掌禁所以治其奸也
按周礼秋官司寇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
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秋官司寇使率其属而掌邦
禁以佐王刑邦国刑官之属大司寇卿一人小司寇
中大夫二人士师下大夫四人乡士上士八人中士
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
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大司寇之职掌建邦之
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
注
典法也诘谨也
一曰刑新国用轻典
注
新国者新辟地立君之国用轻法者为其民未
习于教
二曰刑平国用中典
注
平国承平守成之国也用中典者常行之法
三曰刑乱国用重典
注
乱国篡s叛逆之国用重典者伐灭之
以五刑纠万民
注
刑亦法也纠犹察异之
一曰野刑上功纠力
注
功农功力勤力
二曰军刑上命纠守
注
命将命也守不失部伍
三曰乡刑上德纠孝
注
德六德也
四曰官刑上能纠职
注
能能其事也职职事修理
五曰国刑上愿纠暴
注
愿悫慎也暴当为恭字之误也
以圜土聚教罢民
注
圜土狱城也聚罢民其中困苦以教之为善也
民不愍作劳有似于罢
凡害人者置之圜土而施职事焉以明刑耻之
注
害人谓为邪恶已有过失丽于法者以其无故
犯法置之圜土系教之庶其困悔而能改也置置
也施职事以所能役使之明刑书其罪恶于大方
版着其背
其能改者反于中国不齿三年
注
反于中国谓舍之还于故乡里也司圜职曰上
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不齿
者不得以年次列于平民
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杀
注
出谓逃亡
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
注
讼谓以财货相告者造至也使讼者两至既两
至使入束矢乃治之也不至不入束矢则是自服
不直者也必入矢者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