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仓部汇考
  周
周制设廪人掌九谷之数以待国之匪颁仓人掌粟
入之藏又设司禄而皆统于地官
按周礼地官廪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
下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人徒三
百人



薛平仲曰场人既已为登谷之备矣则仓廪之
 官当有以为储蓄之备也先儒以廪为藏米以仓
 为藏谷故廪人之官必以下大夫二人居之自谷
 而舂揄以为米则米之为用所当贵重爱惜者而
 官其可轻畀哉是以廪人为之长而仓人以中士
 为之属焉
掌九谷之数以待国之匪颁Q赐稍食



易氏曰天府职曰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
 数谷数则知九谷之数专掌于司禄今复见于廪
 人何也贾氏谓廪人掌米仓人掌谷其义诚然盖
 仓人掌粟入之藏辨九谷之物则掌谷可知廪如
 御廪常廪之类则皆米也不然明堂位何以曰米
 廪有虞氏之庠释者以鲁谓之米廪虞帝上庠今
 藏粢盛之委焉非米而何以廪名官所掌者米而
 云掌九谷之数者兼掌九谷之数也是知仓人掌
 谷司禄掌九谷之数廪人即其九谷之数以知廪
 米之数凡以待国之匪颁Q赐稍食而已
以岁之上下数邦用以知足否以诏谷用以治年之
凶丰



易氏曰制其财之多寡权其礼之增损非廪人
 之事特以邦用之足否诏之于上凡以治年之凶
 丰而已年之凶丰天也所以治之者人也治之则
 权其多寡增损而为之开辟敛散其于丰也不为
 妄费以□其国其于凶也不为过取以害民
凡万民之食食者人四上也人三中也人二
下也



贾氏曰万民食食者谓民食国家粮食者上谓
 大丰年中谓常年下谓少俭年此虽列三等以中
 年是其常法 郑康成曰此皆谓一月食米也六
 斗四升曰
若食不能人二则令邦移民就谷诏王杀邦用



郑锷曰梁惠王移民就粟孟子讥之何耶盖周
 官之民有田以耕其饥偶出于天时之水旱而已
 惠王不能制民之产凶岁则移民是为无政
凡邦有会同师役之事则治其粮与其食



王昭禹曰治者量远近为之节 郑康成曰行
 道曰粮谓L也止居曰食谓米也
大祭祀则共其接盛



郑康成曰接读为壹Q再祭之QQ以授舂人
 舂之 易氏曰接犹承也天子亲耕藉田以共粢
 盛非有司亲承之与常谷同何以致敬于鬼神故
 甸师以时入之于廪人廪人接之以藏于神仓及
 大祭祀之时廪人则共其所接之盛是以舂人接
 之则舂谷而为米人接之则炊米而为食然后
 王者得以亲承祭祀其为敬至矣
仓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
四十人



项氏曰仓人掌藏粟者
掌粟入之藏



郑康成曰九谷尽藏焉以粟为主 贾氏曰月
 令首种不入郑注引旧记首种谓稷也即种粟是
 五谷之长下文九谷此云粟是以粟为主
辨九谷之物以待邦用



郑锷曰邦之用谷也有匪颁Q赐稍食之殊则
 其精粗亦异故宜辨其色焉
若谷不足则止余法用有余则藏之以待凶而颁之



王氏曰法式所用有虽不足不可以已者有待
 有余然后用者所谓余法用则待有余而余用者
  易氏曰大府所谓式贡之余财以供玩好币余
 之赋以待赐予委人所谓凡其余聚以待颁赐止
 余法用止此者欤有余则藏之以待凶而颁之是
 乐岁则取之于民凶年则遂以颁之于民取之不
 以为虐颁之乃所以为利无非充裕民之仁政
凡国之大事共道路之谷积食饮之具



黄氏曰大事大师役也其小者遗人委积自足
 共之其大者仓人共其谷积食饮之具食糗L饮
 浆酏也
司禄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刘迎曰司禄者司谷禄先儒误为爵禄矣不然
 何以与仓人司稼同列耶 易氏曰司禄逸篇弗
 可考矣此经犹存其官之名者以序见之不特见
 之序官而已天府曰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
 数谷数则受而藏之郑氏谓司禄为文昌第六星
 禄之言谷也则以掌天下之谷数者谓之司禄亦
 犹掌天下之民数而秋官有司民之职盖民之损
 益关乎天谷之丰耗系乎民此司民及三年大比
 则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
 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且有天府之登知司禄之
 于谷数亦然则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其类
 同其义可推矣
  晋
晋制县置仓曹掾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