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仓部汇考
周
周制设廪人掌九谷之数以待国之匪颁仓人掌粟
入之藏又设司禄而皆统于地官
按周礼地官廪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
下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人徒三
百人
订
义
薛平仲曰场人既已为登谷之备矣则仓廪之
官当有以为储蓄之备也先儒以廪为藏米以仓
为藏谷故廪人之官必以下大夫二人居之自谷
而舂揄以为米则米之为用所当贵重爱惜者而
官其可轻畀哉是以廪人为之长而仓人以中士
为之属焉
掌九谷之数以待国之匪颁Q赐稍食
订
义
易氏曰天府职曰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
数谷数则知九谷之数专掌于司禄今复见于廪
人何也贾氏谓廪人掌米仓人掌谷其义诚然盖
仓人掌粟入之藏辨九谷之物则掌谷可知廪如
御廪常廪之类则皆米也不然明堂位何以曰米
廪有虞氏之庠释者以鲁谓之米廪虞帝上庠今
藏粢盛之委焉非米而何以廪名官所掌者米而
云掌九谷之数者兼掌九谷之数也是知仓人掌
谷司禄掌九谷之数廪人即其九谷之数以知廪
米之数凡以待国之匪颁Q赐稍食而已
以岁之上下数邦用以知足否以诏谷用以治年之
凶丰
订
义
易氏曰制其财之多寡权其礼之增损非廪人
之事特以邦用之足否诏之于上凡以治年之凶
丰而已年之凶丰天也所以治之者人也治之则
权其多寡增损而为之开辟敛散其于丰也不为
妄费以□其国其于凶也不为过取以害民
凡万民之食食者人四上也人三中也人二
下也
订
义
贾氏曰万民食食者谓民食国家粮食者上谓
大丰年中谓常年下谓少俭年此虽列三等以中
年是其常法 郑康成曰此皆谓一月食米也六
斗四升曰
若食不能人二则令邦移民就谷诏王杀邦用
订
义
郑锷曰梁惠王移民就粟孟子讥之何耶盖周
官之民有田以耕其饥偶出于天时之水旱而已
惠王不能制民之产凶岁则移民是为无政
凡邦有会同师役之事则治其粮与其食
订
义
王昭禹曰治者量远近为之节 郑康成曰行
道曰粮谓L也止居曰食谓米也
大祭祀则共其接盛
订
义
郑康成曰接读为壹Q再祭之QQ以授舂人
舂之 易氏曰接犹承也天子亲耕藉田以共粢
盛非有司亲承之与常谷同何以致敬于鬼神故
甸师以时入之于廪人廪人接之以藏于神仓及
大祭祀之时廪人则共其所接之盛是以舂人接
之则舂谷而为米人接之则炊米而为食然后
王者得以亲承祭祀其为敬至矣
仓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
四十人
订
义
项氏曰仓人掌藏粟者
掌粟入之藏
订
义
郑康成曰九谷尽藏焉以粟为主 贾氏曰月
令首种不入郑注引旧记首种谓稷也即种粟是
五谷之长下文九谷此云粟是以粟为主
辨九谷之物以待邦用
订
义
郑锷曰邦之用谷也有匪颁Q赐稍食之殊则
其精粗亦异故宜辨其色焉
若谷不足则止余法用有余则藏之以待凶而颁之
订
义
王氏曰法式所用有虽不足不可以已者有待
有余然后用者所谓余法用则待有余而余用者
易氏曰大府所谓式贡之余财以供玩好币余
之赋以待赐予委人所谓凡其余聚以待颁赐止
余法用止此者欤有余则藏之以待凶而颁之是
乐岁则取之于民凶年则遂以颁之于民取之不
以为虐颁之乃所以为利无非充裕民之仁政
凡国之大事共道路之谷积食饮之具
订
义
黄氏曰大事大师役也其小者遗人委积自足
共之其大者仓人共其谷积食饮之具食糗L饮
浆酏也
司禄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订
义
刘迎曰司禄者司谷禄先儒误为爵禄矣不然
何以与仓人司稼同列耶 易氏曰司禄逸篇弗
可考矣此经犹存其官之名者以序见之不特见
之序官而已天府曰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
数谷数则受而藏之郑氏谓司禄为文昌第六星
禄之言谷也则以掌天下之谷数者谓之司禄亦
犹掌天下之民数而秋官有司民之职盖民之损
益关乎天谷之丰耗系乎民此司民及三年大比
则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
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且有天府之登知司禄之
于谷数亦然则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其类
同其义可推矣
晋
晋制县置仓曹掾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