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监生毋过四十人三年复置春秋博士
崇宁元
年省罢

崇宁元年宰臣蔡京言有诏天下皆兴学贡士以三
舍考选法遍行天下听每三年贡入太学上舍试仍
别为考分为三等若试中上等补充太学上舍试中
中等下等者补充内舍余为外舍生仍建外学于国
之南待其岁考行艺升之太学其外学官属司业一
人丞一人博士十人学正五人学录五人职事人保
学生充学录五人学谕十人直学二人斋长斋谕各
一人外舍生三千人太学上舍一百人内舍三百人
候将来贡试到合格者即上舍以二百人内舍以六
百人为额处上舍内舍于太学处外舍于外学外学
置斋一百讲堂四每斋三十人太学自讼斋移于外
学诸路贡士并入外学候依法考选校试合格者升
之太学为上舍内舍生见为太学外舍生依旧在太
学候外学成日取旨外学并依太学敕令格式从之
二年罢春秋博士三年诏辟雍置司成司业各一员
四年诏辟雍待四方贡士在国之郊太学教养上舍
生在王城之内内外既殊高下未伦辟雍有司成在
侍郎之次国子有祭酒司业列于卿少事体不顺合
行厘正改辟雍司成为太学司成总国子监及内外
学事凡学之事皆许专达仍立学官谒禁大观元年
置国子博士四员国子正录各二员太学辟雍博士
共置二十员国子太学每经一员辟雍二员从薛昂
之请也三年诏诸路赡学余钱并起发充在京学事
支用四年诏省国子辟雍博士五员太学命官学录
一员辟雍二员国子命官正录及命官直学国子监
书库官等官并省罢依绍圣格毋用誊录政和元年
诏两学博士正录依旧制选试朝廷除授七年新提
举河东路学事王格言崇宁初建辟雍于郊以处贡
士及外舍生立太学于国以处上舍内舍由州郡而
贡之辟雍由辟雍而升之太学法行之初上内舍之
选未众故外舍有校定者留太学无校定者出辟雍
比年上内舍人日增而太学又有国子随行亲及小
学生人数已多居处迫隘乞以外舍生有无校定并
居辟雍升补上内舍乃入太学从之八年诏两学博
士正录并诸州教授兼用元丰试法仍止试一经


吏部具到元丰法进士第一甲或省试十名内
 或府监发解五名内或太学公私试三名内或季
 试两次为第一人或上舍内舍生或曾充经论以
 上职掌或投所业乞试并听试入上等注博士中
 下等注正录即人多阙少愿注诸州教授者听
宣和三年诏罢天下三舍太学以三舍考选开封府
及诸路以科举取士州学未行三舍以前应置学宫
及养士去处依元丰旧制太学生并拨填旧额辟雍
正额入太学者拨入额外依旧制过填阙诸内舍上
等校定人愿入太学者与免补试辟雍官属并罢又
诏国子博士正录改充太学正录七年臣僚言熙丰
间博士未尝除代近年以来席未暖而代者已至当
从正录第进新除太学博士胡世将周利建乞改除
正录候将来升为博士从之靖康元年谏议大夫冯
恃猿廷罢元佑学术之禁不专王氏之学六经之
旨其说是者取之今学校或主一偏之说执一偏之
见愿诏有司考校敢私好恶去取重行黜责又诏太
学博士替成资阙建炎三年诏国子监并归礼部未
几诏复养生徒置博士绍兴十二年置祭酒司业各
一人十二年太学成增置博士正录参用元佑绍圣
监学法修立监学新法诏国子博士正录通治诸斋
学官阙从本监选举其后监学博士正录增减不齐
兼摄并置不一至隆兴以后正录不兼权祭酒司业
并置复书库官又定国子博士一员太学博士三员
正录共四员学官之制始定淳熙四年置监门官一
员兼管石经阁以不厘务使臣充以后相承不改
武学庆历三年诏置武学于武成王庙以阮逸为教
授八月罢武学以议者言古名将如诸葛亮羊祜杜
预等岂专学孙吴故也熙宁五年枢密院言古者出
师受成于学文武弛张其道一也乞复置武学诏于
武成王庙置学元丰官制行改教授为博士绍兴十
六年诏修建武学武博武谕以兵书弓马武艺诱诲
学者绍兴二十六年诏武学博士学谕各置一员内
博士于文臣有出身或武举出身曾预高选充其学
谕差武学人后又除文臣之有出身者
宗学元丰六年宗室令铄乞建宗学诏从之既而中
辍建中靖国元年复置崇宁初立月书季法南渡初
建学嘉定更新置四斋后再增三斋宗学博士旧诸
王宫大小学教授也至道元年太宗将为皇侄等置
师傅执政谓环卫之官非亲王比当有降乃以教授
为名咸平初遂命诸王府官分兼南北宅教授南宫
者太祖太宗诸王之子孙处之所谓睦亲宅也崇宁
五年又改称某王宫宗子博士位国子博士之上靖
康之乱宗学遂废绍兴四年始复置诸王宫大小学
教授二员隆兴省其一嘉定九年十二月始复置宗
学改教授为博士又置宗学谕一员并隶宗正寺在
太常博士之下谕在国子正之上奉给赏典依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