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起魁二分第
二第三一分半第四第五一分三厘余并一分太学
公试遇省试年则在省试后二月下旬凡引试二日
非省试年分则随铨试后引试系朝廷差官士子则
[入试大约七人取一第一等缺第二等约二十
人取一余约七人取一第四第五并一分公试魁纵
不该升补他日登第亦是部注教官若三名前例是
教官有外校次年公试中第二等谓之入等升又谓
之正升或外舍成校人前一年已中第三等本年再
中第三等谓之本等升或外舍成校定人前一年中
第四等本年中第三等谓之进等升若先在三而今
在四谓之退舍不能成事此外又有追补法前一年
或不成校本年忽中公试第二等名为入等却用本
年私试二场并得如中魁亦当一场谓之追升可以
陈乞追升内舍或止中两场则无用又前一年外校
八分以上或优本年公试不同得失得之升榜若下
就试者非内舍校定以升补做内舍校定者一年止
有两试一试中则又试两试若一年两试俱失谓之
折脚不复试第三试以三试不中则当退舍每年二
十一人或于内有未升上舍而过省者或有事故者
许二十一人之后分数少者依资次来豁校如正升
内外舍人亦用状谢某人已成事缺新升内舍一年
无两升纵当年上舍试入优止理为内舍校定不可
升上舍内舍一年无三色试已试公试者不许赴私
试已试私试者不许赴公试上舍试每三人取一人
优等十人通榜魁十分亚鼎各九分余七名并八分
平六分内舍未有校定本年中舍平等者理为内校
升补上舍有三等内舍平校试舍试平等或内舍优
校不中上舍试或有季无校定试入上舍试优等亦
与随榜升补下等上舍谓之赤脚升其升补名字依
上舍试榜资次盖舍试压公试内舍新升及无季人
虽中舍试只作内校分数然舍试一中优等八分平
等六分五名以前又有加分尽可赶优或前一年已
有平校本年有平等上舍试入两中舍试平等已上
谓之俱平或一优一否皆为下等上舍谓如内舍平
校人试入上舍优等当举免省到殿元有求免人理
作升甲用已升甲者升名谓之一优一平为中等上
舍谓如内舍优校人又中上舍试优等以优中优皆
是释褐不拘名数先赐进士出身谓之上等上舍法
注教官续有此附黄甲第三人恩例注推官自方熙
孙始当年间有内舍优校偶舍试当年分人多亦止
以三人为限等四名纵积十分亦不理若以优中优
则谓之两优状元其试两年一次率在季秋圣旨差
官命极难之题重于省试优校赴舍试如不中守三
年后径到殿中平即免省到平校人赴舍试中优即
赴殿自甲子年后上舍人多陈乞解褐出身不到殿
应当举免解次举免省赴殿谓之待年若本自免解
谓之两免相充此学法也或本未免解当年实请免
谓之请免相衡并相衡免省赴殿国子生寄理法国
子生补入者升补内舍谓之寄理内舍升补上舍谓
之寄理上舍未许行正食止借一日食而已升中等
下等上舍合后到殿者未许到殿直待元牒主补外
方理为正行食及许到殿以此牒官有请一月或半
月假者盖欲其早成事故耳解褐舍法下等上舍先
免解后免省待三年后到殿中等上舍径到殿或特
旨径行解褐释褐恩数成而优者谓之状元择日于
崇化堂鸣鼓集众诸生两廊序坐学者穿东序立堂
上状元亦[立同舍班俟揖揖讫诣堂下香案前
面东南望阙谢恩跪受敕黄再拜次入幕换公裳其
所换下之衣尽为斋仆持去以利市再至为阶上面
西北再拜谢恩毕与学官同舍讲拜者再次诣忠文
庙次诣直舍通门状谢学官亦止称某斋学生再拜
遂归本斋团拜次诣诸斋谢亦称同舍生不书斋名
礼毕到堂上换衫帽与学官相见交贺监中备酒七
杯次本斋三杯讫临安府差到客将备轿马从人差
帽迎至祥符寺状元局凡学夫斋仆以次平日趣走
之人皆以大小黄旗多至数百面呵喝状元与唱名
一同遂择日谒先圣其局钱酒支用并天府应办次
日谢宰执台谏然后部中送缺初任文林郎节察推
官视殿试第三人恩例谢宰相用启事见主司有拜
礼太学解试与舍试无相干太学十人取三人若参
未满年七人取一人系不满年太学生升补一请求
免已经特恩正免又一请者亦免曾于方州请举不
改名者谓之带胎入学异时于学中请者亦免在学
三十年公私试曾一中者永免在学曾一请后二十
日永免太学解试都魁虽不升舍将来在第亦许升
甲部注教官
太学诸斋各祠本斋之有德行者存心斋果行斋并
祠栗斋巩丰循理斋祠慈湖杨简果行斋祠梅溪王
十朋菊坡崔与之
学规五等轻者关暇几月不许出入此前廊所判也
重则前廊关暇监中所行也又重则迁斋或其人果
不肖则所迁之斋亦不受又迁别斋必须委曲人情
方可直须本斋同舍力告公堂方许放还本斋此则
比之徒罪又重则下自讼斋则比之黥罪自宿自处
同舍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