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纳宫人生子者所生子女不许请名请封 是年
奏准各王府缺少内官内使司礼监择其老成读书
者具奏照缺给赐以后有缺奏除其郡王府每府给
与内使二名专管宫闱事务及关防门禁 是年令
亲王所行未善长史等官从容谏正至再至三不听
事情重者密切具奏其郡王所为不合礼度者教授
劝正如其不听启亲王密切戒勉如再不听亲王具
奏事情轻者降敕切责若干宫字厥虏钅诠倩是
前去体勘至日处治亲王有过专罪辅导官郡王有
过专治内使教授其亲王府辅导官务日请王讲读
经史王子亦要读书习礼各府将军该府亲郡王自
行禁治若互相容隐不行禁治许镇巡等官将所为
不法事会本具奏上请区处
弘治十年更定诸王府收支禄米及妃夫人封典所
生子女册报之制
按明会典十年令各府收受禄米务要选委有司并
长史司公正官一员督收随地所产不许勒要白禄
米 十年定郡王出府止封一妃镇国辅国将军各
止封一夫人奉国将军封一淑人镇国中尉封一恭
人辅国中尉封一宜人奉国中尉封一安人妾媵不
封 凡宗支奏报十年令凡王府宗支但有新生子
女即报本支郡王启亲王审实年终类奏长史造册
二本赍送到部一送宗人府比对一留礼部查考其
各城另住郡王照例径奏教授造册缴部
弘治  年定亲王之国典礼制度及王国婚配之

按明会典亲王之国弘治间议定先期辞长陵等陵
临行日王自祭承天门之神遣官祭大通河之神
一沿途祭应祀神祗并至封国告祭社稷山川等神
俱翰林院撰祝文礼部差官着落所在官司支给官
钱买办祭物 一国内社稷山川坛各一所各该神
厨神库宰牲房各三间旗纛庙一所正殿五间神厨
神库各三间及乐舞生乐工人等衣服冠袍乐器祭
器祭服俱工部置造 一合用乐舞生一百二十名
斋郎四十名礼生一十名铺排一十名屠户一十名
医士二名厨役四名乐工二十七户烧香道士四名
该布政司着落附近府州县照例佥送应用 又议
准通州搭盖席殿正殿三间仪门一间厢房六间四
围席墙以候朝谒其承奉等官厂房及氍毹彩绢之
类量为减省经过军卫有司驿传相离水次L远者
俱以通州为则余驿传近水去处止预先整饬洁净
量挂彩幕不必再行搭盖违者差去官指实参奏
又议准道经南京者谒拜孝陵应天府于城外备行
幄南京太常寺备酒果候王至即行礼不择日南京
各衙门官诣行幄行见王礼见毕即回教坊司不得
送女乐 凡选择婚配弘治间定王府选婚务要同
长史承奉教授等官于本境内拣择家道清白人物
俊秀年岁长成者就行彼处按察司核勘明白方许
具奏并不许伦理失序于例有违若先通媒合纳贿
营求及扶同保勘婚配不当者经该官吏媒合人等
通坐以枉法罪名营求拨置之人发边卫充军 弘
治间令王府选择仪宾务要年及十五岁以上人物
长成俊秀者方许具奏成婚 又令各王府子女不
许于本府军校之家选配 又议准各王府选中仪
宾本府长史教授俱要通送本处提学拨发读书习
礼不时考验年至三十方止
弘治十二年以宸濠嗣宁王定王府长史职掌
按明大政纪十二年十一月上高王宸濠嗣封宁王
按明会典十二年议准抚按并三司以下衙门如遇
各长史司传道一切令旨须看详计议当施行者即
为施行若事情重大会奏请旨其长史司官奉王令
旨行事务要停当有窒碍难行者当竭忠谏止如有
怀奸倚势拨置亲王以售私情害地方者抚按三司
等官会同参奏治罪
弘治十三年定王府妾媵生女不得请封乐工子女
不许擅入王府禄米不许多收滥索亲王郡王薨母
妃子女宫人禄米皆有应停应减之例
按明会典十三年奏准亲王妾媵生女者不得援生
子例请封夫人 又是年奏准各处乐工纵容子女
擅入王府及容留各府将军中尉在家行奸并军民
旗校人等与将军中尉赌博诓哄财物及擅入府内
教诱为非者俱问发边卫充军该管色长革役 又
奏准王府禄米若本府官员内使旗校管庄人等干
预拨置折收银两多收米麦索要财物及邀截纳户
用强兑支并擅自差人下府州县催征骚扰者旗校
人等杖罪以上发边卫充军官员内使监候奏请发
落若辅导官及布按二司巡守官纵容不举并府州
县官听从差来人役征扰者俱参问奏请降调 又
奏定凡亲王薨子幼或无子者其所遗母妃及女并
宫人岁给米二百石袭封日停止郡王薨母及妃女
并宫人岁给米一百石母妃故女受封各减十石镇
国等将军故母及夫人淑人及女并家眷岁给米五
十石母夫人淑人故女受封各减十石镇国等中尉
故母及恭人宜人安人女并家眷岁给米三十石母
恭人宜人安人故女受封各减五石自郡王而下所
给米无子者俱止养赡终身子幼者俱袭封日停止
其郡王宫人并将军中尉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