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必皆具文书
使可覆视是以虽甚弛者亦有所难而不敢肆独教
授官虽有统若其任之本诸身者则非簿书期会之
所能察至其具于有司而可考者上之人又以其儒
官优容之虽有不合不问以是为便故今之仕者反
利焉而喜为之而孰知所以充其任者如彼其难哉
故曰惟自任重而不苟者知之其以为易而无难者
则苟道也
  答江梦良          前人
示喻学校曲折具悉雅志今时教官能留意如此者
诚不易得然更在勉其学业虽未能深解义理且得
多读经史博通古今亦是一事不可只念时文为目
前苟简之计也
  与李教授书         前人
窃惟朝廷兴建学官以养天下之士使州之士以学
于州县之士以学于县以便其仰事俯育之私而非
以别异之也然其制财用之法所谓赡学钱者盖州
县通得用之今执事之议于提学司曰业于州者得
食于县官而业于县者无与焉以熹观之朝廷立学
养士之意与夫制财用之法似皆不如此今且置此
而以私言之盖朝廷以执事宜为人师故以执事教
泉之人为上者执事固不得而尽教之虽使教不能
尽亦不愈于坐而弃之乎今执事之议曰使县之任
其费执事以为县将取之于民者悉矣今兹民力困
竭官吏愁劳日不暇给而责之以此是其不能有以
教而将直弃之明甚于执事不为有补执事何苦而
必行之以弃此县之人也如曰县学所以教者不能
如州则诸县者熹所不能知如熹所领学其诵说课
试大小条科熹自以为亦无甚愧于执事之门而其
师生相接之勤则窃自隐度以为虽执事力或有所
未能也谓宜得在假借之域而反以例削之使不得
自尽此何说哉熹巳具公状申□而以此私于左右
伏惟思究朝廷立学养士之意而考其制财用之法
痛念吏民之艰弊而深察熹之所领其于州县有异
焉于不可与之中捐而与之亦所以视高明之意有
在而不专于己胜足以劝其能者而不能者知所厉
焉又况理法有可与者乎干冒威严不胜皇恐
  答陈宰书          前人
昨夕坐间蒙出示广文公书似未见察者聊陈其一
二李君兄弟之贤闻于闽中熹少时见诸老先生道
语其故心甚慕之及来此道过三山乃识其兄迂仲
即之粹然而温无诸矜争之色时未识李君以谓其
犹兄也至官未久闻其分教是邦心甚喜以为所领
县学事有相关者当大得其力助故事有可不可未
尝不因书文以喻意指而不意其怒至此也熹所辨
七事如左李君书以为熹有少年锐气尝谓论事者
当以事理之长短曲直而不当以其年之先后若直
以年长者为胜则是生后于人者理虽长而终不可
以自伸也又谓奚不于监司郡守前论列此李君之
所能而熹诚不敢也所以然者直不欲以监司郡守
之势胁持上下耳此李君之所能而熹诚不敢也李
君又自谓本无欲胜人之心止是推车欲前耳异哉
李君之欲前其车也独不思夫郡县之学本一车耶
譬则郡其轸盖而县其衡轭也后其衡轭而独以盖
轸者驱驰之曰吾欲前此耳此熹所不晓也又谓四
分钱乃郡县学通得用熹既留其二而归其二于郡
学矣尚何言使县不得用其二分是犹州不得用其
二分也假粮于道是乃前所谓自备钱粮者奚独县
学则可而郡学则不可乎推此言之前李君所自谓
无胜人之心者熹不信也又谓郡学泉州学也同安
学同安县学也各尽力于其中耳此又不然熹前疏
所陈云云者非以自高乃所以极论究心一二而求
见哀于李君外自有一州之教官上为丞相所自择
用下与大府部刺史分庭抗礼而熹铨曹所拟一县
小吏而敢有胜之之心乎今李君所云无乃与熹之
私指谬也又谓熹不能有所养而于此未能自克此
则中其病但熹所争乃公家事无毫发私意于其间
此固官长之所深知而其戒熹敢不思也熹已谢学
事但此色官钱终不可失盖此乃同安一县久远利
害非吾人所得用以徇一旦之私伏惟持之不变以
幸此县之人而以熹所陈者晓李君无深怒也李君
书与熹前所为札对封纳呈他尚容面究
  重教职疏         明沈鲤
窃惟教职之亲士与有司之亲民一也今天下有牧
民之官而无教士之官盖所谓教授学正等职者徒
取备员实于子弟无分毫授受之益虽亦三年大比
每岁贡士未尝乏人而求其成德达材以著作人之
效者则杳乎其未之闻也夫人材风俗出自学校为
治忽理乱所系可任其废坏不修至此乎臣等专司
风化责有攸归窃欲稍为振拔使知自奋无所容其
督责之法惟慎其选除优其迁转以示鼓舞作兴之
意使由科目出身者不薄此而不为贡途出身者不
画地以自限庶几师道立而学政之修举有日矣请
自万历十七年为始新科进士有愿就教职者免其
自行陈乞止具呈办事衙门移文吏部代与题准即
与除府学教授教授三年查果称职原系二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