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通上下也亦言立嫡以长
疏
释曰言
长子通上下则适子之号唯据大夫士不通天子
诸侯若言大子亦不通上下案服问云君所主大
夫妻大子嫡妇郑注云言妻见大夫已下亦为此
三人为丧主也则大子下及大夫之子不通士若
言世子亦不通上下唯据天子诸侯之子是以郑
云不言适子通上下非直长子得通上下冢子亦
通上下故内则云冢子则太牢注云冢子犹言长
子通于下也是冢子亦通上下也云亦言立嫡以
长者欲见适妻所生皆名适子第一子死也则取
适妻所生第二长者立之亦名长子若言适子唯
据第一者若云长子通立适以长故也
传曰何以三年也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庶子
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
注
此言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重其当先祖
之正体又以其将代己为宗庙主也庶子者为父
后者之弟也言庶者远别之也小记曰不继祖与
祢此但言祖不言祢容祖祢共庙
疏
释曰云何以
者亦是问比例以其俱是子不杖章父为众子期
此章长子则为之三年故发何以之传也不问斩
而问三年者斩重而三年轻长子非极尊故举轻
以问之轻者尚问明重者可知故举轻以明重也
云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者此是答辞也以
其父祖适适相承为上己又是适承之于后故云
正体于上云又乃将所传重者为宗庙主是有此
二事乃得三年云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
也者此明适适相承故须继祖乃得为长子三年
也 释曰云此言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者
经云继祖即是为祖后乃得为长子三年郑云为
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不同者周之道有适子
无适孙适孙犹同庶孙之例要适子死后乃立适
孙乃得为长子三年是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
年也云重其当先祖之正体者解经正体于上又
云又以其将代己为宗庙主也者释经传重也云
庶子者为父后者之弟也者谓兄得为父后者是
适子其弟则是庶子是为父后者之弟不得为长
子三年此郑据初而言其实继父祖身三世长子
四世乃得三年也云言庶者远别之也者庶子妾
子之号适妻所生第二者是众子今同名庶子远
别于长子故与妾子同号也云小记曰不继祖与
祢此但言祖不言祢容祖祢共庙者案祭法云适
士二庙官师一庙郑注云官师中下之下祖祢共
庙则此容祖祢共庙据官师而言若然小记所云
祖祢并言者是适士二庙者也祖祢共庙不言祢
直言祖举尊而言也郑注小记云言不继祖祢则
长子不必五世者郑前有马融之等解为长子五
世郑以义推之己身继祖与祢通己三世即得为
长子斩长子唯四世不待五世也此微破先师马
融之义也以融是先师故不正言而云不必而已
也若然虽承重不得三年有四种一则正体不得
传重谓适子有废疾不堪主宗庙也二则传重非
正体庶孙为后是也三则体而不正立庶子为后
是也四则正而不体立适孙为后是也案丧服小
记云适妇不为舅后者则姑为之小功郑注云谓
夫有废疾他故若死而无子不受重者妇既小功
不大功则夫死亦不三年期可知也
又
适孙
疏
释曰孙卑于昆弟故次之此谓适子死其适孙
承重者祖为之期
传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适也有适子者无适孙孙
妇亦如之
注
周之道适子死则立适孙是适孙将上为祖后
者也长子在则皆为庶孙耳孙妇亦如之适妇在
亦为庶孙之妇凡父于将为后者非长子皆期也
疏
释曰传云何以问比例者亦为众孙大功此独
期故发问也云有适子者无适孙者谓适子在不
得立适孙为后也云孙妇亦如之亦谓不立之故
云亦如之也 释曰云周之道适子死则立适孙
是适孙将上为祖后者也者此释祖为孙服重之
义言周之道对殷道则不然以其殷道适子死弟
乃当先立故言周之道也云长子在则皆为庶孙
耳者既适子在不得立孙明同庶孙之例云凡父
于将为后者非长子皆期也者案丧服小记云适
妇不为舅后者则姑为之小功注云谓夫有废疾
他故若死而无子不受重者小功庶妇之服也凡
父母于子舅姑于妇将不传重于适及将传重者
非适服之皆如众子庶妇也是以郑云凡父母于
子舅姑于妇非长子皆期明非长子妇及非适孙
传重同于庶孙大功可知也若然长子为父斩父
亦为斩适孙承重为祖斩祖为之期不报之斩者
父子一体本有二年之情故特为祖斩祖为孙本
非一体但以报期故期不得斩也
春秋四传
隐公不书即位
春秋隐公元年春王正月
左传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