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货国,城周匝七十里。国王有黄金殿,殿下有驼七头,高三尺。
又曰:拔豆国出金银,阿钩羌国出金珠。
《北史》曰:齐李幼廉少寡欲,为儿童时,初不从家人所求请。故尝以金宝授之,终不取;强付,辄掷之地。後为南青州刺史,主簿徐乾富而暴横,历政不能禁。幼廉初至,因其有犯,收系之。乾密通疏,奉黄金百挺、奴婢二十人,幼廉不受,遂杀之。
《北史》曰:隋献皇后崩山陵後,帝赐杨素金钵一,实以金;银钵一,实以珠。
《隋书》曰:上赐王公已下射,杨素箭为第一。上手以外国所献金精盘,价直钜万,以赐之。
《唐书》曰:太宗谓侍臣曰:“水旱不调,皆为人君失德。朕德不修,天当责朕,百姓何罪而尚多穷困?闻有鬻男女者,朕甚悯焉!”於是遣御史大夫杜淹巡关内诸州,出御府金宝赎还父母。
又曰:开元中,杜暹为监察御史,往西覆屯。蕃人赍金以遗暹,因辞不受。左右以不可失蕃人之情,暹受而埋於幕下。既出境,乃移牒令收取之。
又曰:德宗诏曰:“朕闻王者不贵远物,所宝惟贤。故尧设茅茨,禹卑宫室,光武舍去宝剑,顺帝封还大珠。朕仰企前王,思齐太素,邕州所奏金坑,诚为润国。语人於利,非朕素怀。方以不贪为宝,惟德其物,岂尚兹难得之货,生其可欲之心耶?其金坑任人采斫,官不得占!”
又曰:贞元元年四月,南诏王异牟寻与其酋长定计,遣使赵莫罗眉,由南安使,凡三辈,致书於韦皋,各赍生金、丹砂为贽。三分前皋所与牟寻者,各持其一为信。岁中三至京师,且曰:“牟寻请归大国,永为藩臣。所献生金,以喻向化之意,坚如金也;丹沙,示其赤心耳。”上嘉之,乃赐牟寻诏书。
又曰:韦执谊,时为翰林学士,受赇,为人求科第。夏卿不应,执谊乃探怀中,出金以内夏卿袖。夏卿惊曰:“吾与若赖先人德致名位,幸各己达,岂可如此自毁坏!”摆袖而去,执谊大惭。
又曰:路随为翰林学士,乃兼金紫。有以金帛谢除制者,必比之曰:“吾以公事,接私贿耶?”终无所纳。
《管子》曰:玉起於禺氏山,金起於汝、汉,珠起於赤野,此宝相去各七千里。汤以杜山之金以赎民之卖子者,禹以历山之金赎卖子者。江阳之珠,天下一美。上有丹砂,下有黄金。上有慈石,下有铜金。上有陵石,下有铅锡。上有赭,下有铁。葛卢山发而出金,蚩尤取以为剑铠。雍狐山发而出金,蚩尤取以为戟。楚有汝、汉之黄金。
《晏子》曰:景公为履,黄金之綦,仅能举之。
《列子》曰:齐人有欲金者,清旦,衣冠之市,适鬻金者之所,因攫其金而去。吏捕得之,问曰:“人皆在焉,子攫人之金,何故?”对曰:“取金之时,不见人,徒见金。”
《鲁连子》曰:秦围赵邯郸,魏使将军新垣衍入邯郸,令赵尊秦为帝。鲁连子说罢之。秦军退,平原君以千金为先生寿,笑曰:“若即有取,商贾之事,连不忍为也!”
《庄子》曰:今大冶铸金,金踊跃曰:“我且必为镆铘!”大冶必以为不祥之金。
又曰:以瓦注者巧,以黄金注者昏。(所要重则心矜。)
又曰:至仁无亲,至信辟金。(金玉,小信之质耳,至信则除矣。)
又曰:金石有声,不考不鸣也。
《韩子》曰:荆南丽水之中生金。
又曰:鲁丹三说中山之君而不受也,因散五十金,事其左右。复见,未语而君与之食。鲁丹出,不及舍,遂去中山。其御曰:“交乃始善我,何故去之?”鲁丹曰:“夫以人言善我,必以人言罪我。”未出境,而公子恶之,曰为赵来间中山君,因索而罪之。
又曰:张谴相韩,病将死,公乘无正怀三十金而问之其疾。居一月,公自问张谴曰:“君子死,将谁使代子?”答曰:“无正法而畏上;虽然,不如公子食我之得民也。”张谴死,因相公乘无正。
又曰:荆王弟在秦,秦不出也。中尉之士曰:“资臣百金,臣能出之。”因载百金之晋见叔向,曰:“荆王弟在秦,秦不出也,请以百金委之。”叔向受金而见平公,曰:“可以城壶丘矣。”平公曰:“何以?”对曰:“荆王弟在秦,秦不出,是秦、荆恶也,必不敢禁我城壶丘。若禁之,我曰:‘为我出荆王之弟,吾不城也。’彼如出之,可以得禁;彼不出,是卒恶也,不敢禁我城壶丘矣。”曰:“善!”乃城壶丘,谓秦公曰:“为出荆王之弟,吾不城也。”秦因出之。荆王大说,以炼金百镒遗之。
《墨子》曰:昔夏使飞廉折金於山,铸昆吾。鼎成而方,不炊自烹,不举自藏,不迁自行。以祭昆吾之墟,其兆繇曰:“蓬蓬白云,一南一北,一东一西。九鼎既成,迁于三国,夏失殷受,殷失周受。”
《孟子》曰:齐王以兼金一百遗孟子。兼金,好金也。
《列子》曰:夏华殷谓汤曰:“渤海之东,不知几亿万里,有大壑,中有山,一曰岱舆,二曰方壶,三曰员峤,四曰瀛洲,五曰蓬莱。其上高观皆金阙。”
《淮南子》曰:臀灏偎晟黄□,五百岁生黄金,黄金千岁为黄龙。(停石也。中央数五,故五百岁一化。□,音胡贡反。□,黄金水银也。)秦以一镒为一金而重一斤。汉以一斤为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