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官,请令赴正衙谢后,不赴常朝。其京官未升朝官,祗赴朔望朝参。』从之。国朝诸在京升朝官,每日朝,其制免常朝者,五日一参起居。 【国朝令文。】 按唐制,文武职事官并赴常参,武班五日一参,又有三日一参。 【五日参并朔望为六参,三日参乃九参。】 所谓常参官,未有无职者,由后唐同光中,乃分常朝、内殿。凡随驾官将校及外方进奉使、文武三品以上官,即于内殿对见。其余并诣正衙。至天成初,诏文武百官每日常朝外,五日一赴内殿起居。其趋朝官,遇宣不坐,放朝,各退归司。本朝之制,文德殿曰外朝,凡不厘务朝臣日赴,是谓常朝。垂拱殿曰内殿,宰相枢密以下要近职事者并武班日赴,是谓常起居。每五日,文武朝官厘务、不厘务,并赴内朝,谓之百官大起居。是则奉朝之制,自为三等,盖天子坐朝,莫先于正衙殿。于礼,t臣无一日不朝者,故正衙虽不坐,常参官犹立班,俟放朝乃退。 【唐有职事,谓之常参。今隶外朝不厘务者,谓之常参。】

  ○参假横行之礼

  旧制,凡连假三日而着于令者,宰相至,升朝官尽赴文德殿参假,谓之横行。次日,百官乃赴内殿起居。近年连假后,多便起居,而废横行之礼。

  ○执宰押知印

  开宝六年六月,敕参知政事薛居正、吕余庆于都堂与宰臣赵普同议公事。是月,又敕中书门下押班、知印及祠祭行香,今后宜令宰臣赵普与参知政事薛居正、吕余庆轮知。七月,既而复有厘革。

  又

  雍熙四年,文德殿前始置参政砖位,在宰相之后。至道中,寇莱公为参知政事,复与宰臣轮日知印、正衙押班,其砖位遂与中书门下一班,书敕齐列衔,街衢并马。宰相、使相上事,并有公事,并升都堂。及莱公罢,遂诏只令宰臣押班、知印,参政止得轮祠祭行香。正衙砖位次宰臣之下立。凡有公事,并与宰臣同升都堂,如宰臣、使相上事,即不得升。景德四年六月,敕臣僚自外到阙及在京主执,如有公事,并逐日于巳时以前,中书、枢密院聚厅相见。其后复分厅见客,庆历八年,禁止之,如景德之制。

  ○赐笏头带

  太宗制笏头带以赐辅臣,其罢免,尚亦服之。至祥符中,赵文公罢参知政事,为兵部侍郎,后数载,除景灵宫副使,真宗命廷赐御仙花带与绣鞯,遂服御仙带。自后二府罢者,学士与散官通服此带,遂以为故事。予亲见蔡文忠罢参知政事,为户部侍郎,服此带。盖曾为学士,用诏文金带,曾经赐者,许系之。先公为翰林及侍读学士,玉清灾,落职为中书舍人,仍旧服金带,旧例皆如此。景佑三年八月,方着诏。其宰相罢免,虽散官,并依旧服笏带。李文定公,天圣中自秘书监来朝,除刑部侍郎,并服笏带。近者,罢参政者,黑带佩鱼而入,非故事也。入两府,自黑带赐笏者,太宗朝,例甚多。祥符中,张文节自待制为中丞,而参政事。天圣中,姜侍郎自三司副使为谏议大夫,而枢密,并赐如上。 【已上各见春明退朝录。】

  宋朝事实类苑卷第二十六

  ●宋朝事实类苑卷第二十七

  官职仪制(三)

  ◆官职仪制(三)

  对扬判铨
  罚俸例
  除节度使例
  尚书以下不得鞋过都堂门
  谏议班
  五司厅
  银台司
  步行学士
  卫士
  三司使班
  三告官打杖子持藤杖
  功臣号
  按察之职
  带侍读学士出外
  三司属官兼直馆
  罢二府大礼进官
  加食邑
  封赠
  掌选官限内不朝
  使相节使不领京师官局
  罢相得职
  带禁职出外任
  二府相压
  未有磨勘转官
  不隔磨勘迁官
  太常卿秘书监
  建隆班簿
  吏禄
  食邑满万户封国公
  宰相自草奏拟状
  宰相奏拟状
  宰相上殿命坐赐茶
  提举宫观
  枢密使副知院同知不并置
  文臣为枢密皆带检校官
  相员
  三司权使权使公事为两等
  因例赐带加服色

  ○对扬判铨

  吏部流内铨,每除官,皆去 【『去』,春明退朝录作『云』。】 权判,正衙谢,复正衙前殿引选人谢辞,由唐以来,谓之对扬。判铨与选人同入,起居毕,判铨于殿前近北,西向立。选人谢辞讫,出,判铨官亦谢而出。近止令选人门谢辞,判铨不复入。

  ○罚俸例

  罚俸例,一品八贯,二品六贯,三品五贯,四品三贯五百,五品三贯,六品二贯,七品一贯七百五十,八品一贯三百,九品一贯五十。

  ○除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