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曰:社祭土而主阴气也,君南向,於北墉下,答阴之义也,[墙谓之墉,北墉,社内地也。]日用甲,用日之始也,[国中之神,莫贵於社。]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之气也,是故丧国之社屋之,不受天阳也,薄社北墉,使阴明也,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载物,天垂象,取财於地,取法於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
又曰:王为神群姓立社,曰太社,自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自为立曰侯社,大夫以下置社。
《左传》曰:魏献子问於蔡墨曰: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也,对曰:少┯兴氖澹曰重,曰该,曰罚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芳拔跷玄冥,此其三祀也,颛顼氏有四[○左传昭二十九年四字无。]子,曰黎,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又曰:宋使邾文公用曾阝子於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司马子鱼曰: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小事不用大牲,况敢用人乎,祭祀以为人,民,神之主,用人,其谁飨之。
《尚书》曰:海岱及淮,惟徐州,厥贡惟土五色,王者封五色土以为社,建诸侯,则割方色土立社,焘以黄土,苴以白茅,茅取其欤黄取王者覆四方也。
又曰: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汤承尧舜禅之後,顺天应人,逆取顺守,而有惭德,故革命创制,改正易服,委宜[○《初学记》十三作变置。]社稷,以稷代无及句龙者,故不可而止。
又曰:越翼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羊豕各一,注云,告社稷用太牢也。
《周书》曰:诸侯受命于周,乃建立太社于国中,其鲐眩东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骊土,中央焘以黄土,将建诸侯,凿取方一面之土,苴以白茅,以土封之,故曰列土于周也。
《周官》曰: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大宗伯,掌以血祭祭社稷。
又曰:封人设王之社椋为畿,封而树之,注云,椋坛也。
公羊传曰: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求乎阴道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或曰暗恐犯之,故营也。
尚书逸篇曰:北社惟松惟柏,南社为梓,西社为槐。
《白虎通》曰:王者所以有社稷何,为天地报功也,社稷所以有树何,所以表功也。
《淮南子》曰:禹劳天下,故死而为社,周弃作稼穑,死而为稷。
又曰:夫穷乡之社,叩瓮拊缺,相和而歌曰:以为乐也,常试为之,击建鼓,撞巨锺,乃始知夫瓮缺之足羞也,夫至道之论,亦学者之建鼓也,芜乡之社,易为黍肉,芜国之稷,易为求福。
《庄子》曰:匠石之齐,至于曲辕,见栎社树,其大蔽牛,其高临山,十仞而後有枝,其可以为舟者旁十数,观者如市。
《论语》曰:哀公问社於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
《论衡》曰:亡国之社,屋其上,栈其下,绝於天地,夫春秋藩社,周以为戒。
《汉书》曰:高祖时,天下已定,诏御史,宜於丰治加苌纾尝以春羊彘祀之。
又曰:社者土地,宗庙王者所居,稷者百现王,所以奉宗庙,共粢盛,人所食以生活也,王者莫不尊重,亲祭者为之主礼。
《毛诗》曰:乃立冢土。
又曰:以御田祖,以祈甘雨。
《汉书》曰:汉兴,礼仪稍定,已有官社,未立官稷,遂於官社後立官稷,以夏禹配飨官社,后稷配食官稷,徐州牧岁贡五色土各一斗。
又曰:陈平既娶张氏女,资用益饶,游道日广,里中社,平为之宰,分肉食甚均,里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此肉矣。
又曰:栾布,吴军时,以功封为俞侯,燕齐之间,皆为立社,号曰栾公社。
又曰:[○本条《太平御览》五百三十二作博物志。]周之正月受社牲之首,以出种于帝籍,蚕人受社雍祭,以沐蚕种,上辛,乃射里社[○御览作黑牲。]于帝郊,以祈来年之丰。
汉旧事曰:天子太社,以五土为坛,封诸侯者,取其土,苴以白茅,授之,各以其所封方色,立社於其国,故曰受茅土。
《搜神记》曰:中兴初,有应妪者,生四子,而尽[○《初学记》十三作昼。]见神光照社,初探试之,乃得黄金,自是诸子官学,并有芳名,至髌呤老裕云云。
戴延之《西征记》曰:洛阳建春门外迎道北,有白社,董威辇所住也,去门二里,白社有牛马市,即嵇公临刑处也。
伍辑之《从征记》曰:临沂厚丘间,有次雎里社,常以人祭,襄公使邾子用曾阝子处,相承雇贫人,命斋欤祭时缚着社前,如见牲牺,魏初乃止。
荆州图记曰:郑[○字有讹。]县东百步,有县故城,县南里名伍伯村,有白榆连理树,异根合条,高四丈馀,土民奉为社。
湛方生盟文曰:仰推先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