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诸皇孙传观,称其书弘益居多。
十九年春,改山东西道提刑按察副使,在官一年,以疾还卫。二十二年春,以左司郎中召。时右丞卢世荣以聚敛进用,屡趣之不赴。或问其故,恽曰:“力小任大,剥众利己,未闻能全者。远之尚恐见浼,况可近乎!”既而果败,众服其识。二十六年,授少中大夫、福建闽海道提刑按察使。黜官吏贪污不法者凡数十人;察系囚之冤滞者,决而遣之;戒戍兵无得寓民家,而创营屋以居之。每谓为治之本在于得人,乃进言于朝曰:“福建所辖郡县五十余,连山距海,实为边徼重地。
而民情轻诡,由平定以来官吏贪残,故山寇往往啸聚,愚民因而蚁附,剽掠村落,官兵致讨,复蹂践之甚,非朝廷一视同仁之意也。今虽不能一一择任守令,而行省官僚如平章、左丞尚缺,宜特选清望素著、简在帝心、文足以抚绥黎庶、武足以折冲外侮者,使镇静之,庶几治安可期矣。”时行省讨剧贼钟明亮无功,恽复条陈列利害曰:“福建归附之民户几百万,黄华一变,十去四五。今剧贼猖獗,又酷于华,其可以寻常草窃视之?
况其地有溪山之险,东击西走,出没难测,招之不降,攻之不克,宜选精兵,申明号令,专命重臣节制,以计讨之,使彼势穷力竭,庶可取也。”
二十八年,召至京师。二十九年春,见帝于柳林行宫,遂上万言书,极陈时政。授翰林学士、嘉议大夫。成宗即位,献《守成书鉴》一十五篇,所论悉本诸经旨。元贞元年,加通议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奉旨纂修《世祖实录》,因集《圣训》六卷上之。大德元年,进中奉大夫。二年,赐钞万贯。乞致仕,不许。五年,再上章求退,遂授其子公孺为卫州推官,以便养,仍官其孙笴秘书郎。大德八年六月卒。赠翰林学士承旨、资善大夫,追封太原郡公,谥文定。
其著述有《相鉴》五十卷、《汲郡志》十五卷、《承华事略》、《中堂事记》、《乌台笔补》、《玉堂嘉话》,并杂著诗文,合为一百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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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五十五
○陈祐天祥
陈祐,一名天祐,字庆甫,赵州宁晋人,世业农。祖忠,博究经史,乡党皆尊而师之,既殁,门人谥曰茂行先生。祐少好学,家贫,母张氏尝剪发易书使读之,长遂博通经史。时诸王得自辟官属,岁癸丑,穆王府署祐为其府尚书,赐其父母银十铤、锦衣一袭。王既分土于陕、洛,表祐为河南府总管。下车之日,首礼金季名士李国维、杨杲、李微、薛玄,咨访治道,商议古今,奏免征西军数百家及椒竹诸税、粮料等钱,又上便民二十余事,朝廷皆从之。世祖即位,分陕、洛为河南西路。
中统元年,真除祐为总管。时州县官以未给俸,多贪暴,祐独以清慎见称,在官八年,如始至之日。至元二年,调官法行,改南京路治中。适东方大蝗,徐、邳尤甚,责捕至急。祐部民丁数万人至其地,谓左右曰:“捕蝗虑其伤稼也,今蝗虽盛,而谷已熟,不如令早刈之,庶力小而有得。”或以事涉专擅,不可,祐曰:“救民获罪,亦所甘心。”即谕之使散去,两州之民皆赖焉。三年,朝廷以祐降官无名,乃赐虎符,授嘉议大夫、卫辉路总管。卫当四方之冲,号为难治,祐申明法令,创立孔子庙,修比干墓,且请于朝著于祀典。
及去官,民为立碑颂德。尝上书世祖,言树太平之本有三:一曰太子国本,建立宜早;二曰中书政本,责成宜专;三曰人材治本,选举宜审。事虽未能尽行,时论称之。
六年,置提刑按察司,首以祐为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使。时中书、尚书二省并立,世祖厌其烦,欲合为一,集大臣杂议之,祐还朝,特命预其议。阿合马为尚书平章政事,欲奏升中书右丞相安童为太师,因罢中书省,惧祐有异议,许进祐为尚书参知政事以啖之。及入议,祐极言中书政本,祖宗所立,不可罢;三公古官,今徒存其虚位,未须设。事遂罢。阿合马怒其忤己,除祐佥中兴等路行尚书省事。西凉隶永昌王府,其达鲁花赤及总管为人诬构,家各百余口,王欲悉致之法,祐力辨其冤。
王怒甚,祐执议弥固,王亦寻悟,二人皆获免,持祐泣曰:“公再生父母也。”
朝廷大举伐宋,遣祐签军,山东民多逃匿,闻祐来,皆曰:“陈按察来,必无私。”遂皆出,应期而办。十三年,授南京总管,兼开封府尹。吏多震慑失措,祐因谓曰:“何必若是!前为盗跖,今为颜子,吾以颜子待之;前为颜子,今为盗跖,吾以盗跖待之。”由是吏知修饬,不敢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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