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签赵渥之曰:“今出都易刺史。”及见武帝相诬,晔遂免还。南海王子罕戍琅邪,欲暂游东堂,典签姜秀不许而止。还泣谓母曰:“儿欲移五步亦不得,与囚何异。”秀后辄取子罕屐伞饮器等供其儿昏,武帝知之,鞭二百,系尚方,然而擅命不改。邵陵王子贞尝求熊白,厨人答典签不在,不敢与。西阳王子明欲送书参侍读鲍僎病,典签吴修之不许,曰:“应谘行事。”乃止。言行举动,不得自专,征衣求食,必须谘访。
永明中,巴东王子响杀行事刘寅等,武帝闻之,谓群臣曰:“子响遂反。”戴僧静大言曰:“诸王都自应反,岂唯巴东。”武帝问其故,答曰:“天王无罪,而一时被囚,取一挺藕,一杯浆,皆谘签帅,不在则竟日忍渴。诸州唯闻有签帅,不闻有刺史。”
竟陵王子良尝问F曰:“士大夫何意诣签帅 ?”参军范云答曰:“诣长史以下皆无益,诣签帅便有倍本之价,不诣谓何!”子良有愧色。
及明帝诛异己者,诸王见害,悉典签所杀,竟无一人相抗。孔珪闻之流涕曰:“齐之衡阳、江夏最有意,而复害之。若不立签帅,故当不至于此。”
邵陵王子贞字云松,武帝第十四子也。建武二年见诛,年十五。 临贺王子岳字云峤,武帝第十六子也。明帝诛武帝诸子, 唯子岳及弟六人在后,时呼为“七王”。朔望入朝,上还后宫,辄叹息曰:“我及司徒诸儿子皆不长,高、武子孙日长大。”永泰元年,上疾甚,绝而复苏,于是诛子岳等。
延兴、建武中,凡三诛诸王,每一行事,明帝辄先烧香,呜咽涕泣,F以此辄知其夜当杀戮也。子岳死时年十四。
西阳王子文字云儒,武帝第十七子也。永明七年,封蜀郡王,建武中,改封西阳。永泰元年见杀,年十四。衡阳王子峻字云嵩,武帝第十八子也。永明七年,封广汉郡王,建武中改封。永泰元年见杀,年十四。
南康王子琳字云璋,武帝第十九子也。母荀昭华盛宠,后宫才人位登采女者,依例旧赐玉凤凰,荀时始为采女,得玉凤凰投地曰:“我不能例受此。”武帝乃拜为昭华。
子琳以母宠故最见爱。太尉王俭因请昏,武帝悦而许之。群臣奉宝物名好尽直数百金,武帝为之报答亦如此。及应封,而好郡已尽,乃以宣城封之。既而以宣城属扬州,不欲为王国,改封南康公褚蓁为巴东公,以南康为王国封子琳。永泰元年见杀,年十四。
湘东王子建字云立,武帝第二十一子也。母谢无宠,武帝度为尼。明帝即位,使还母子建。永泰元年见杀,年十三。
南郡王子夏字云广,武帝第二十三子也。上春秋高,子夏最幼,宠爱过诸子。初,武帝梦金翅鸟下殿庭,搏食小龙无数,乃飞上天。及明帝初,其梦方验。永泰元年,子夏诛,年七岁。
文惠太子四男:安皇后生废帝郁林王昭业,宫人许氏生废帝海陵恭王昭文,陈氏生巴陵王昭秀,褚氏生桂阳王昭粲。
巴陵王昭秀字怀尚,太子第三子也。郁林即位,封临海郡王。隆昌元年,为都督、荆州刺史。延兴元年,征为车骑将军。明帝建武二年,改封巴陵王。永泰元年见杀,年十六。
桂阳王昭粲,太子第四子也。郁林立,封永嘉郡王。延兴元年,出为荆州刺史,加都督。建武二年,改封桂阳王。四年,为太常。永泰元年见杀,年八岁。
明帝十一男:敬皇后生废帝东昏侯宝卷、江夏王宝玄、鄱阳王宝寅、和帝,殷贵嫔生巴陵隐王宝义、晋熙王宝嵩,袁贵妃生庐陵王宝源,管淑妃生邵陵王宝修,许淑媛生桂阳王宝贞。馀皆早夭。
巴陵隐王宝义字智勇,明帝长子也,本名明基。建武元年,封晋安郡王。
宝义少有废疾,不堪出人间,止加除授,为都督、扬州刺史,仍以始安王遥光代之。转为右将军,领兵置佐,镇石头。二年,为南徐州刺史,加都督。东昏即位,进征北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给扶。永元元年,为都督、扬州刺史。三年,进位司徒。和帝西台建,以为侍中、司空。
梁武平建邺,宣德太后令以宝义为太尉、领司徒,诏云:“不言之化,形于自远。”时人皆云此实录也。梁受禅,封谢沐公。寻封巴陵郡王,奉齐后。天监中薨。
江夏王宝玄字智深,明帝第三子也。建武元年,封江夏郡王。东昏即位,为都督、南徐兖二州刺史。
宝玄娶尚书令徐孝嗣女为妃,孝嗣被诛离绝,东昏送少姬二人与之。宝玄恨望有异计。
明年,崔慧景举兵,还至广陵,遣使奉宝玄为主,宝玄斩其使,因是发将吏防城。
慧景将度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