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从五品。各设提点二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分掌金银、珠玉、宝货、段匹、丝棉等物。至元二十七年置。
曰提举备用库。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元典章》:徽政院备用库副使,从七品。提控案牍一员。掌一切钱粮规运等事。至元二十年置。二十二年设达鲁花赤。
曰:嘉酝局。秩从五品。提点二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十七年,立掌酝局。大德十一年,改司,升正四品。延佑六年,仍为局。至治三年罢。泰定四年,夏立。天历二年,改嘉酝局。
曰:西山煤窑厂。领马鞍山大峪寺石灰煤窑办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四年置。
曰:保定等路打捕提领所。秩从七品。提领四员,典史一员。至元二十一年,收集人户为打捕户计,及招到管丝银差发税粮等户,立提领所。
曰:广平、彰德课麦提领所。秩从七品。至元三十年,以二路渡江时驻跸之地,召民种佃,置所官统之。
曰:广惠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以钞本五千锭立库,放典收息,纳于备用库。
曰:丰裕仓。秩从七品。监支纳一员。仓使一员。至,治二年,设提领等官。三年罢。天历二年立储政院,复给印。
曰:备用库。秩从七品。掌造作颜料及杂器物。大使二员,副使二员。至元二十五年置,大德元年给印,至治三年罢,泰定三年复立。
府正司。秩正二品。掌太子鞍辔弓矢等物。府正二员,正二品。府丞二员,正五品。《元典章》作从四品。典簿二员,正七品。照磨二员。正九品。至元二十年置,三十一年改宫正司,《元典间》:官正正三品,丞从四品。照磨从八品。大德十一年复为府正司。至大二年升正二品。四年罢。延佑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立。天历年,增府正、府丞各二员。寻罢。至大十三年。复立。其属日:
资武库。秩正五品。掌军器。提点一员,正五品。大使一员。正五品。至大元年置。
曰:骥用库。品秩同上。掌鞍辔。提点一员,大使一员。至大元年置。
延庆司。秩正三品。掌修佛事。使二员,正三品。同知一员,正四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典簿二员,照磨一员。至元二十一年置,隶詹事院。三十一年,隶徽政院。大德十一年,别立延庆司,不后于詹事院。品秩同上。至大四年。改延庆司为都功德使。延佑四年,复置延庆司,设官四员,升正二品。七年复为正三品。泰定元年,仍隶詹事院。天历元年,罢。二年,复立,增丞二员。
典宝监。秩正三品。掌太子册宝、卿二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一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正九品。至元十九年,立典宝署。秩正五品。《元典章》:典宝令,正五品。二十年升正五品。三十一年罢。大德十一年,复立监,升秩正三品。至大元年罢。延佑四年复立。七年罢。泰定元年复立。天历元年罢。至正十三年复置。
典用监。秩正三品。掌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元典章》:供须、文成、藏珍三库大使。俱正六品。内府供给段匹宝货。卿四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一员,从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正九品。至大元年置。天历二年,以三库改隶内宰司。
典医监。秩正三品。掌领东宫太医修合药饵。达鲁花赤二员,正三品。卿三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品秩俱同上。至元十九年,置典医署。秩正五品。三十一年,改掌医署,寻罢。大德十一年,复立典医监。秩正三品。至大四年罢。泰定三年,复立署。秩正五品。天历二年,改监,定署诸员如上。其属曰:
广济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掌制药以施贫民。
曰:行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曰:典药局。达鲁花赤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并掌东宫药剂。
典牧监。秩正三品。掌孳畜之事。卿二员,太监二员,少监二员,丞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品秩俱同上。大德十一年置。后省。天历二年复置。
储膳司。秩正三品。掌东宫饮膳。卿四员,少卿二员,丞二员,主事二员,照磨一员。天历二年置。《元典章》:掌谒、掌医、掌膳、掌仪四署令,俱正五品。掌宝、掌膳、掌饭、掌医、掌设、掌乘、掌藏、掌器八署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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