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磨兼承发架阁一员。其属曰:
儒学教授,一员。秩正九品。学正一员,学录一员。诸路同。其散府、上中州亦设教授,一员,下州设学正一员。
曰:蒙古教授,一员。秩正九品。
曰:医学教授一员。
阴阳学教授一员。俱从九品。
曰:司狱司。司狱一员,从八品。丞一员。正九品。
曰:平准行用库。提领、从七品。大使、从八品。副使各一员。从九品。
曰织染局。局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各一员。
曰杂造局。大使、正七品。副使正八品。各一员。
曰:惠民药局。提领一员。
曰:税务局。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各一员。
曰:录事司。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司,以掌城中民户之事。中统二年,验民户多寡,定员数二千户以上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员。二千户以下,省判官。至元十六年,邠路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专领课程。二十年,置达鲁花赤一员。省司候,以判官兼摄捕盗之事。典史一员。若城市民少则不置司,归之倚部县。在两京,则为警巡院。独杭州置四司,后省为左右两司。
诸散府。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四品。知府或府尹二员,俱正四品。领劝农、奥备与路同。同知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从六品。推官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有隶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隶省部者,有统州县者,有不统县者,其制各有差等。
诸州。中统五年。并立州、县,未有差等。至元三年,定一万五千户之上者为上州,六千户之上者为中州,六千户之下者为下州。江南平。二十年又是其地五万户之上者为上州,三万户之上者为中州,不及三万户者为下州。升县为州者四十有四。县户虽多,附路府者不改。上州,达鲁花赤、州尹俱秩从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中州,达鲁花赤、知州并从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从七品。下州,达鲁花赤、知州并从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盗之事。
上州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中州吏目、提控案牍各一员,下州吏目一员或二员。
诸县。至元三年。合并江北州县六千之上者为上县,二千户之上者为中县,不及二千户者为下县。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万户之上者为上县,一万户之上者为中县,一万户之下者为下县。上县,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正六品。尹一员,正六品。丞一员,正八品。簿一员,正九品。尉一员,从九品。典史一员。中县,秩正七品。不置丞。下县,秩从七品。置官如中县,民少事简之地则以薄兼尉。后又别置尉,主捕盗之事,别有印。典史一员。巡检司,秩正九品。
巡检一员。
诸军。唯边远之地有之,其秩如下州,其设官、置吏亦如之。
诸蛮夷长官司。西南夷诸汉洞各置长官司,秩如下州。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参用其土人为之。
各处脱脱禾孙,掌办使臣奸伪。正一员,秩从五品。副一员。五七品。
卷六十三 志第三十
○百官九
员任养
勋上阶:
上柱国,正一品。柱国,从一品。
上护军,正二品。护军,从二品。
上轻车都尉,正三品。轻车都尉,从三品。
上骑都尉。正四品。骑都尉,从四品。
骁都尉,正五品。飞骑尉,从五品。
爵八等:
王,正一品。郡王,从一品。
国公,正二品。郡公,从二品。
郡侯,正三品。郡侯,从三品。
郡伯,正四品。郡伯,从四品
县子,正五品。县男,从五品。
文散官四十二阶:
开府仪同三司,仪同三司,特进,崇进,金紫光禄大夫,银青荣禄大夫,以上俱正一品。
光禄大夫,荣禄大夫,以上俱从一品。
资德大夫,资政大夫,资善大夫,以上俱正二品。
正奉大夫,通奉大夫,中奉大夫,以上俱从二品。
正议大夫,通议大夫,嘉议大夫,以上俱正三品。
太中大夫,中大夫,亚中大夫,以上俱从三品。旧为少中,延祐初改亚中。
中议大夫,中宪大夫,中颀大夫,以上正四品。
朝请大夫,朝散大夫,朝列大夫,以上俱从四品。
奉政大夫,奉议大夫,以上俱正五品。
奉直大夫,奉顺大夫,以上俱从五品。
承德郎,承直郎,以上俱正六品。
儒林郎,承务郎,以上俱从六品。
文林郎,承事郎,以上俱正七品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