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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新元史-清-柯劭忞*导航地图-第346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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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得该写丝棉等物,低昂钞法,违者罪之。
  一,提调官吏不得赴平准库收买银,及多将昏钞倒换,违者罪之。
  一,条画颁行之后,若禁治不严,流行滞涩,亏损公私,其亲管司县府官断罪,解任路府判官亦行究治。终元之世,中统、至元宝钞兼用,其条画迄不能废云。
  二十九年,令随路平准库存留钞本。三十一年八月,诏诸路交钞库所贮银九十三万六千九百五十两,除存留十九万三千四百五十两为钞母,余悉运于京师。
  元贞元年,加重挑补钞罪,仍优告捕者之赏。七年又定改补钞罪例,为首者一百有七,从者减二等,再犯者杖与首同,为首者流。
  至大十年,武宗以物重钞轻,改造至大银钞,自二两至二厘定为十三等,每一两准至元钞五贯、白银一两、赤金一钱。尚书省臣又请罢中统钞,以至大钞为母,至元钞本百万定以给国用。三年,尚书省臣言:“昔至元钞初行,即以中钞本供亿,仍销其板。今既行至大钞,乞以至元钞输万亿库,销毁其板,止以至大钞与铜钱相权通行为便。”又言:“今年印至大钞本一百万定,乞增二十万定,与铜钱并用,分备侍卫及鹰房之费。“并从之。
  四年,仁宗即位,尚书省臣以变乱祖宗旧法,俱伏诛。伏曰:我世祖皇帝参酌古今,立中统、至元钞法,天下流行,公私蒙利,五十年于兹矣。
  比者尚书省不究利病,辄意变更,既创至大银钞又铸大元至大铜钱,倍数太多,轻重失宜。钱以鼓铸弗给,新旧恣用,曾未再期,其弊滋甚。
  爰咨廷议,允协舆情,皆愿变通以复旧制。其罢资惭院及各处泉货监、提举司,买卖铜器,听民自便。已发各处至大钞本及至大铜钱,截日封贮。民间行使者,赴行用库倒换。
  未几复诏收至大银钞。是时,河南行省右丞王约度河南岁用钞七万定,必至上供不给,乃下诸州收至大、至元钞相半。众虑方诏命,约曰:“岁终诸事不集,亦有司之责。”遣使白于中书省,遂许遍行天下。
  至顺二年十月,烧积年还倒昏钞二百七十万定。时监烧昏钞者,欲取能史,概以烧钞为伪钞,使管库者诬服。狱既具,中书省左司都事韩元善知其冤,覆之,得免死者十余人。又江南行台御史许有壬行部至江西,会廉方使苗好廉监烧昏钞,检视少者日百余人,好谦恐其有弊,痛笞之。从哺罪,率剔真为伪,以迎其意,管库使榜掠元完肤。有壬覆视,皆真钞也。遂释之。盖烧昏钞,本以除弊,而奉行不善,事枉人冤,则刻核者为之也。
至正十年,诏天下以中统交钞一贯文权铜钱一千文,准至元宝钞二贯,仍铸至天上通宝钱,以实钞法。时右丞相脱脱再入中书,锐意更张钞法。会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集贤翰林两院官共议之。先是,左司都事武祺尝建言:“钞法自世祖时已行之后,除拨支料倒易昏钞,以布天下外,有合支名目,于宝钞总库料钞转拨,所以钞法疏通,民受其利。比年以来,失祖宗元行钞法本意,不与转拨,故民间流转者少,伪钞滋多。”户都韪其言,凡合支名目令总库转支。
至是,祺与吏部尚书偰哲笃俱迎合脱脱之意,独集贤大学士吕思诚力言不可,语详《思诚传》。脱脱不听。行之未久,物价腾贵。又值军兴,粮储赏犒,每日印造不计其数。京师钞十定易斗杰不可得。所在郡县,皆以物货相易。公私之钞,积村不行,人视之如为废褚焉。
  元之钞法,一变于至大,再变于至正,皆欲钱皆欲钱钞兼行,以实济虚,其言似近理,而座以致乱,刘宣之议,可谓知本矣。
  凡昏钞,贯伯分明,微有破损者,并合使用,不用者罪之。大德二年,定昏钞倒换体例二十五样:
  一,上截贯伯行使四字并贯伯俱全,无下截者。
  一,止存二贯文省其贯伯,并钞张上截俱俱损去者。
  一,止存二贯文三字,其省字并钞俱损去者。
  一,止存二文二字,其贯省二字并贯伯下截俱损去者。
  一,二贯文省四字俱全省去,贯伯边一半并左边上一角钞纸不存者。
  一,文省二字并贯伯左边一半俱各损去者。
  一,止损省字并一角钞纸者。
  一,损去贯字并贯伯右边一半,并右边钞纸不存者。
  一,字贯伯各昏烂不堪辨认,边栏花样可以辨认者。
  一,碎烂补作一处用另纸衬贴,字贯可以辨认者。
  一,边角有火烧烟薰痕迹,面字贯可辨者。
  一,油污钞,字贯可认者。
  一,鼠咬钞。字贯可认者,俱合倒换。
  一,损去二字近上一半,并近上钞纸不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