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田,则奉耒以赞事。凡诸侯王及四夷之君长朝见,则承诏而劳问之。临轩命使,册后及太子,则承诏以命之。凡制敕慰问外方之臣及征召者,则监其封题。若发驿遣使,则给其传符,以通天下之信。凡官爵废置,刑政损益,皆授之于记事之官。既书于策,则监其记注焉。凡文武职事六品已下,所司进拟,则量其阶资,校其才用,以审定之。若拟职不当,随其优屈,退而量焉。
门下侍郎二员。隋曰黄门侍郎。龙朔为东台侍郎,咸亨改为黄门侍郎,垂拱改为鸾台侍郎,天宝二年改为门下侍郎,乾元元年改为黄门侍郎,大历二年四月复为门下侍郎。武德定令,中书门下侍郎,同尚书侍郎,正四品上。大历二年九月敕升为正三品也。门下侍郎掌贰侍中之职。凡政之弛张,事之与夺,皆参议焉。若大祭祀,则从升坛以陪礼。皇帝盥手,则奉巾以进。既帨,则奠巾于篚,奉瓠爵以赞献。凡元正、冬至天子视朝,则以天下祥瑞奏闻。
给事中四员。正五品上。隋曰给事郎,置四员,位次门下侍郎。武德定令,曰给事中。龙朔改为东台舍人,咸亨复。给事中掌陪侍左右,分判省事。凡百司奏抄,侍中审定,则先读而署之,以驳正违失。凡制敕宣行,大事则称扬德泽,褒美功业,覆奏而请施行;小事则署而颁之。凡国之大狱,三司详决,若刑名不当,轻重或失,则援法例退而裁之。凡发驿遣使,则审其事宜,与黄门侍郎给之;其缓者给传,即不应给,罢之。凡文武六品已下授职官,所司奏拟,则校其仕历浅深,功状殿最,访其德行,量其才艺;
若官非其人,理失其事,则白侍中而退量焉。若弘文馆图书之缮写、雠校,亦课而察之。凡天下冤滞未申及官吏刻害者,必听其讼,与御史、中书舍人同计其事宜,而申理之。
录事四人, 从七品上。 主事四人, 从八品下。 令史十一人,书令史二十二人,甲库令史七人,传制八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人,修补制敕匠五人。
左散骑常侍二人。从三品。魏、晋置散骑常侍、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其后用人或杂,江左不重此官,或省或置。隋初省散骑侍郎,置常侍四人,从三品,掌陪从朝直。炀帝又省之。武德初,以为加官。贞观初,置常侍二人,隶门下省。明庆二年,又置二员,隶中书省,始有左右之号,并金蝉珥貂。左常侍与侍中左貂,右常侍与中书令右貂,谓之八貂。龙朔为左侍极,咸亨复。广德二年五月,升为正三品,加置四员。兴元元年正月,左右各加一员。
贞元四年正月敕,依旧四员也。常侍掌侍奉规讽,备顾问应对。宝应二年敕,左右散骑常侍各置参官两人,令自拣择闻奏,参典亦置两人,后省。
谏议大夫四员。秦、汉曰谏大夫,光武加议字。隋于门下省置谏议大夫七员,从四品下。武德四年敕置四员,正五品上。龙朔改为正谏大夫,神龙复。大历四年敕只四员,正五品上。龙朔七年三月敕,其谏议四员,内供奉不得为正员。至贞元四年五月十五日敕,谏议分为左右,加置八员,四员隶门下为左,会昌二年十一月中书奏:隋于门下省置谏议大夫七员,从四品下。今正五品上。自大历二年门下中书侍郎升为正三品,两省遂阙四品官。其谏议大夫望升为正四品下,分为左右,以备两省四品之阙。
向后与丞郎出入迭用,以重其选。敕可之。谏议大夫掌侍从赞相,规谏讽谕。凡谏有五:一曰讽谏,二曰顺谏,三曰规谏,四曰致谏,五曰直谏。
起居郎二员, 从六品上。古无其名,隋始置起居舍人二员。贞观二年省起居舍人,移其职于门下,置起居郎二员。明庆中又置起居舍人,始与起居郎分在左右。龙朔二年改为左史,咸亨复。天授元年又改为左史,神龙复也。
楷书手三人。起居郎掌起居注,录天子之言动法度,以修记事之史。凡记事之制,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必书其朔日甲乙,以纪历数,典礼文物,以考制度,迁拜旌赏以劝善,诛伐黜免以惩恶。季终则授之国史焉。 自汉献帝后,历代帝王有起居注,著作编之,每季为卷,送史馆也。
左补阙二员, 从七品上。 左拾遣二员。 从八品上。古无此官名。天后垂拱元年二月二十九日敕:“记言书事,每切于旁求;补阙拾遣,未弘于注选。瞻言共理,必藉众才,寄以登贤,期之进善。宜置左右补阙各二员,从七品上,左右拾遣各二员,从八品上,掌供奉讽谏,行立次左右史之下。仍附于令。”天授二年二月,加置三员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