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内史监、令各一员。炀帝改为内书省。武德复为内史省,三年改为中书省。龙朔改为西台,光宅改为凤阁,神龙复为中书省。开元元年改为紫微省,五年复旧。
中书令二员。 汉、魏品卑而付重。魏置监、令各一员,历南朝不改。隋省监,置令二人,正三品。隋文帝废三公府僚,令中书令与侍中知政事,遂为宰相之职。隋曰内书令。武德日内史令,寻改为中书令。龙朔为西台右相,咸亨复为中书令。光宅为凤阁令。开元元年改为紫微令,五年复为中书令。天宝改为右相,至德二年复为中书令。本正三品,大历二年十一月九日,与侍中同升正二品,自后不改也。
中书令之职,掌军国之政令,缉熙帝载,统和天人。入则告之,出则奉之,以厘万邦,以度百揆,盖佐天子而执大政也。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册书,二曰制书,三曰慰劳制书,四曰发敕,五曰敕旨,六曰论事敕书,七曰敕牒,皆宣署申覆而施行之。凡大祭祀群神,则从升坛以相礼。享宗庙,则从升阼阶。亲征篡严,戒敕百僚,册命亲贤,临轩则使读册。若命之于朝,则宣而授之。凡册太子,则授玺。凡制诏宣传,文章献纳,皆授之于记事之官。武德、贞观故事,以尚书省左右仆射各一人及侍中、中书令各二人,为知政事官。
其时以他官预议国政者,云与宰相参议朝政,或云平章国计,或云专典机密,或参议政事。贞观十七年,李勣为太子詹事,特诏同知政事,始谓同中书门下三品。自是,仆射常带此称。自余非两省长官预知政事者,亦皆以此为名。永淳中,始诏郭正一、郭待举、魏玄同等,与中书门下同承受进旨平章事。自天后已后,两省长官及同中书门下三品并平章事,为宰相。其仆射不带同中书门下三品者,但厘尚书省而已。总章二年,东台侍郎张文瓘,西台侍郎戴至德等,始以同中书门下三品著之入衔。
自是相承至今。永淳二年,黄门侍郎刘齐贤知政事,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自后两省长官,及他官执政未至侍中书令者,皆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
中书侍郎二员。汉置中书,掌密诏,有令、仆、丞、郎四官。魏曰中书郎,晋加“侍”字。隋置内书省,改为内书侍郎,正四品。武德初为内史侍郎,三年改为中书侍郎。龙朔、光宅、开元,随曹易号。至德复为中书侍郎。武德定令,与尚书侍郎俱第四品。大历二年九月,与门下侍郎共升为正三品也。中书侍郎掌贰令之职。凡邦国之庶务,朝廷之大政,皆参议焉。凡临轩册命大臣,令为之使,则持册书以授之。凡四夷来朝,监轩则受其表疏,升于西阶而奏。
若献贽币,则受之以授于所司。
中书舍人六员。正五品上。曹魏于中书置通事一人,掌呈奏按章。高贵乡公于通事下加“舍人”二字。晋于中书置舍人、通事各一人。自魏、晋、齐、梁,诏诰皆出于中书令、中书侍郎,中书通事舍人但掌呈奏而已。或通事有文字者,别敕知诏诰。至梁武,制诰专令舍人掌之,兼去“通事”二字,但云中书舍人。隋曰内史舍人,置八员,掌制诰,品第六。寻升五品上。炀帝改内书舍人,置四员。武德初为内史舍人,三年,改为中书舍人。龙朔、光宅、开元,随曹改易。
舍人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敕制,及玺书册命,皆按典故起草进画;既下,则署而行之。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违失,四曰忘误;所以重王命也。制敕既行,有误则奏而正之。凡大朝会,诸方起居,则受其表状而奏之。国有大事,若大克捷及大祥瑞,百僚表贺,亦如之。凡册命大臣于朝,则使持节读册命之。凡将帅有功及有大宾客,皆使劳问之。凡察天下冤滞,与给事中及御史三司鞫其事。凡百司奏议,文武考课,皆预裁焉。
主书四人, 从七品上。 主事四人, 从八品下。 令史二十五人,书令史五十人,传制十人,亭长十八人,修补敕匠五十人。
右散骑常侍二员, 从三品。 右补阙二员, 从七品上。 右拾遣二员, 从八品上。 起居舍人二员。 从六品上。 右常侍、补阙、拾遣。掌事同左省。起居舍人,掌修记言之史,录天子之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以记时政损益。季终,则授之于国史。
通事舍人十六人。 从六品上。通事舍人,奏谒者之官也。掌宾赞、赞受事,隶光禄勋。晋置舍人、通事各一人,隶中书。东晋曰通事舍人。隋因晋制,置十六人,从六品上,又为通事谒者。武德初,废谒者台,改通事谒者为通事舍人,隶四方馆,属中书省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