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典常。台司举奏。意在详密。宜依。至宣宗即位之初。先以列圣忌辰行香既久。合申冥助。用展孝思。其京城及天下州府诸寺观。国忌行香。一切仍旧。
天佑二年八月八日。太常礼院奏。今月十三日。昭宗皇帝忌辰。其日。百官阁门奏慰后。赴寺行香。请为永式。从之。 讳
武德九年六月。太宗居春宫总万几。下令曰。依礼。二名义不偏讳。尼父达圣。非无前旨。近代以来。曲为节制。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而行。有违经诰。今其官号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及民两字不连续者。并不须避。永徽二年十月七日。尚书左仆射于志宁奏言。依礼。舍故而讳新。故谓亲尽之祖。今皇祖宏农府君。神主当迁。请依礼不讳。从之。显庆五年正月一日诏。孔宣设教。正名为首。戴圣贻范。嫌名不讳。比见抄写古典。至于朕名。或缺其点画。
或随便改换。恐六籍雅言。会意多爽。九流通义。指事全违。诚非立书之本。自今以后。缮写旧典文字。并宜使成。不须随义改易。景云元年。贾曾除中书舍人。固辞。以父名忠同音。议者以为中书是曹司名。又与曾父音同字别。于礼无嫌。曾乃就职。永贞元年十二月。改淳州为睦州。还淳县为清溪县。横州淳风县为从化县。淳于姓改为于。以音与宪宗名同也。论者以古不讳嫌名。若禹与雨。驱与区。临文不讳。若文王名昌。武王名发。周诗曰。克昌厥后。
又曰。一之日觱发。鲁庄公名同。春秋曰。同盟于幽。宣公名午。书曰。陈侯午卒之类。是也。今古时变。故广避焉。初宪宗为广陵王。顺宗诏下。将册为皇太子。数日。兵部尚书王诏上陈。请改名绍。本名与宪宗讳同时君子非之曰。皇太子亦人臣也。东宫之臣。当请改耳。奈何非其属。而遽请改名。以避东宫。岂为礼事上耶。左司员外郎李蕃曰。历代故事。皆因无经学之臣而失之。卒不可复正。多此类。是时。韦贯之为监察御史。名与东宫同。独不请改。
既而下诏以陆淳为给事中。改名质。充皇太子侍读。贯之不得已。乃上疏改其名。大臣溺于风俗。以为细事而不正之。非故事也。
开成元年十一月。中书舍人崔龟从奏。前婺王府参军宋昂。与御名同。十年不改。昨日参选。追验正身。改更稍迟。殊戾敕旨。宜殿两选。会昌六年四月二十日敕。中外官寮。有名与御名同者。及文字点画相似。今后即任奏改。音韵文字。点画不同。不在奏改之限。咸通十二年七月。侍御史李溪。以奏状内字与庙讳音同。罚一季俸。复执奏曰。臣按礼记。不讳嫌名。又职制律。诸犯庙讳嫌名不坐。注云。若禹与雨。谓声则同而字则异也。今若受罚。是违典例。
乃免之。天佑元年二月二十九日。中书门下奏。太常寺止敔两字敔字。上犯御名。请改曰肇。从之。唐会要卷二十四
受朝贺
旧制元日。大陈设。皇太子献寿。次上公献寿。次中书令奏诸州表。黄门侍郎奏祥瑞。户部尚书奏诸州贡献。礼部尚书奏诸蕃贡献。太史奏云物。侍中奏礼毕。然后中书令又与供奉官献寿。时殿上皆呼万岁。按旧仪阙供奉官献寿礼。但依位次立。礼毕。竟无拜贺。开元二十五年。李林甫革其旧仪。奏而行之。冬至亦然。
贞观十三年十月三日。尚书左仆射房元龄奏。天下太平。万几事简。请三日一临朝。诏许之。至二十三年九月十一日。太尉无忌等奏。请视朝坐日。上报曰。朕幼登大位。日夕孜孜。犹恐拥滞众务。自今以后。每日常坐。其后至永徽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下诏。来月一日。太极殿受朝。此后。每五日一度。太极殿视事。朔望朝。即永为例程。
显庆二年二月。太尉长孙无忌等奏。以天下无虞。请隔日视事。许之。圣历二年正月制。朝官有期丧。大功未葬。不得朝贺。神龙元年二月。朝则天皇帝于上阳宫。因敕。每十日一朝。左台侍御史卢怀慎上表曰。臣闻昔汉祖受命。五日一朝太公于栎阳宫。今日陛下。岂不欲为此乎。臣度其事业。与此有异。夫汉祖起布衣。登皇极。子有天下。尊归于父。故行于此耳。今陛下守文继统。嗣武开基。奉三圣之休烈。当千龄之宝命。顺天立极。盖曰其常。不知何为。
更用此道。远自三五。洎乎夏殷。圣帝明王。臣所览见。未有用此者。陛下安所取则哉。臣闻事不师古。匪说攸闻。礼烦则渎。抑有其义。况应天去提象。纔至二里余。骑不得成列。车不得方轨。于兹屡出。假令愚人万一有犯属车之尘者。陛下虽罪之何及。纵使万全。亦非重慎之道也。臣望陛下。从今以后。遵其内朝。一则有畅于清温。二则无烦于出入。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