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中书门下三品例。
开元十年八月。有上书者。以为国之执政。同其休戚。若不稍加崇宠。何以责其尽心。至十一月二十八日。敕曰。侍中源干曜。中书令张嘉贞。兵部尚书张说等。忠诚辅弼。以致升平。褒德赏功。先王制也。自今已后。中书门下宜供食。实封三百户。自我礼贤。为百代法。仍令所司。即令支给。
二十年十二月制。宰臣兼官者。并两给俸禄。
天宝五载六月三日敕。三伏内。令宰相辰时还宅。
大历十三年正月。中书侍郎平章事杨绾。居位旬日。为风恙所中。优诏令就中书摄养。每引见延英殿。特许扶入。及绾疾亟。上日发中使。就第存问。又出内医药。一日之中。数辈相望于路。临终。中使在门。以凶闻。走马入奏。上惊悼久之。即日下诏。赠司徒。发使柩前册授。令及未敛。宰臣百官。就第吊丧。上令宣旨谓百官曰。天不使朕致太平。何夺我杨绾之速也。俯及大敛。与卿等悲悼。太常初谥曰文贞。有诏改谥曰文简。
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敕。自今已后。宰臣出守方镇。中书门下并百官。并许迎送。不须闻奏。
建中四年正月。故事。每日出内厨食以赐宰相家。其食可食数人。常衮特请罢之。迄今便为故事。又将固让堂厨食。同列以为不可而止。议者以为厚禄重赐。所以优贤崇国政也。不能当辞位。不宜辞禄食。
贞元十三年七月。宰相卢迈请告。五上表乞避位。上命群臣问疾于私第。
元和三年。杜佑以去年春。已乞致政。上于旧臣。极隆恩礼。表再请。上许。遂减其朝谒。居一岁。复令入中书议政事。复以不逮为请。遂许一月三度朝谒。
七年六月。以平章事杜佑为光禄大夫。守太保。致仕。朝朔望。春日遣中使就宅赐绢五百疋。钱五百贯文。以佑前后恳请休退。遂有优赐。
长庆元年五月敕。宰相裴度。自今后。不用早入。以仗下赴中书及候对。
开成四年二月。诏曰。司徒兼中书令裴度。盛有勋业。累践台衡。比缘疾恙。仍未谢上。须加优异。用示恩荣。其本官俸料。所司起今日支给。
其年。宰臣杨嗣复累上表请退。优诏不许。寻又遣内官弓箭库使张克己就第宣曰。凡大臣引退。或以年以疾。未有尚勇退之名。忘君臣大义。卿心以为知止。朕却以为近名。大臣进退。须系朕心。不可因侪列之一言。决然舍朕。于理未当。卿更思之。明日。朕开延英。即便须参假候对。卿若不至朕亦不坐。及翌日。惶遽朝谒。上又慰安勉励曰。我未放卿。焉得舍我。其委重如此。
  杂录
贞观二年五月二日。敕中书令侍中。于朝堂受词讼。众庶已上有陈事者。悉令封上朕将亲览焉。
显庆三年七月。上谓宰臣曰。四海之广。唯在任贤。卿等用人。多作形迹。让避亲知。不能尽意。甚为不取。昔祁奚举子。古人为美谈。即使卿等儿侄有材。必须依例进举。
干封二年八月。高宗引侍臣。责以不进贤良。司刑少常伯李安期进曰。臣闻圣帝明王。莫不劳于求贤。逸于任使。且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况天下至广。非无英彦。但比来公卿。有所荐引。即遭嚣谤。以为朋党。沈屈者未申。而在位者已损。所以人思苟免。竞为缄默。若陛下虚己招纳。务于搜访。不忌亲雠。唯能是用。谗毁既不入。谁敢不竭忠诚。此皆事由陛下。非臣等所能致也。上深然之。
神功元年。纳言师德密荐狄仁杰。除鸾台侍郎平章事。仁杰不知师德之荐也。及为同列。颇轻师德。频挤之外使。则天觉之。尝问仁杰曰。师德贤乎。对曰。为将谨守。贤则臣不知。又问师德知人乎。对曰。臣尝同官。未闻其知人。则天曰。朕之知卿。师德荐也。亦可谓知人矣。仁杰既出。叹曰。娄公盛德。我为其所容。莫窥其际也。
圣历三年。则天曰。朕令宰相各举尚书郎一人。狄仁杰独荐男光嗣。由是拜地官尚书郎。莅事有声。则天谓仁杰曰。祁奚内举。果得人也。
长安二年。则天令狄仁杰举贤。仁杰举荆州长史张柬之。其人虽老。真宰相才也。且久不遇。若用之。必尽节于国家矣。乃召为洛州司马。他日。又求贤。仁杰曰。臣前言张柬之。犹未用也。则天曰。已迁之矣。对曰。臣荐之请为相也。今为洛州司马。非用之也。又迁秋官侍郎。四年。夏官尚书灵武大总管姚元之将赴镇。则天命举外内堪为宰相者。元之对曰。秋官侍郎张柬之。沈厚有谋。能断大事。且其人年老。惟陛下急用之。
五年。则天尝令宰臣。各举为员外郎者。凤阁侍郎韦嗣立荐岑义。
垂拱元年四月。司门员外郎房先敏得罪。左授卫州司马。诣宰相陈诉。内史骞味道谓曰。此是皇太后处分。中书侍郎刘祎之谓先敏曰。缘坐改官。例从臣下奏请。则天闻之。以味道善则归己。过则推君。贬青州刺史。加祎之太中大夫。因谓侍臣曰。夫为人臣之体。实须扬君之德。君德发扬。岂非臣下美事。且君为元首。臣作股肱。情同休戚。义均一体。未闻手足有疾。移于腹背。而得一体安者。纳言王德真奏曰。昔戴至德虽才异行殊。能为时所服。然其每有善事。必推于君。太后曰。先朝每称至德此事。逮其终殁。有制褒崇。为臣之道。岂过斯也。传名万世。可不善欤。
 苏氏驳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