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留后为荆衡汉沔东界彭蠡南及日南两税使度支。山南西道分巡院官充三川两税使。峡内煎盐五监。先属盐铁使。今宜割属度支。便委山南西道两税使兼知粜卖。峡内盐属度支。自此始也。
七年。王播奏。去年盐利。除割峡内井盐。收钱六百八十五万。从实估也。又奏。商人于户部度支盐铁三司飞钱。谓之便换。八年。以崔倰为扬子留后。淮岭已东两税使。崔柷为江陵留后。荆南已东南两税使。十三年。播又奏。以军兴之时。财用是切。顷者。刘晏领使。皆自案租庸。至于州县否臧。钱谷利病之物。虚实皆得而知。今臣守务在城。不得自往。请令臣副使程出巡江淮。具州府上供钱谷。一切勘问。从之。闰五月。至江淮。得钱一百八十五万贯以进。
其年。以播守礼部尚书。以卫尉卿程代之。明年。以本官兼御史大夫平章事。
十四年。卒。以刑部侍郎柳公绰代之。长庆初。王播复代公绰。四年。王涯以户部侍郎代播。复以盐铁使为扬州节度使。文宗即位入觐。以宰相判使。其后王涯复判二使。表请使茶山之人。移树官场。旧有贮积。皆使焚弃。天下怨之。九年。以事诛。而令狐楚以户部尚书右仆射主之。以是年茶法大坏。奏请付州县。而入其租于户部。人人悦焉。
开成元年。李石以中书侍郎判收茶法。复贞元之制也。三年。以户部尚书同平章事杨嗣复主之。多革钱谷监院之陈事。至大中壬申。凡十五年。多任元臣。以集其务。崔珙自刑部尚书拜。杜悰以淮南节度使领之。既而皆践公台。薛元赏。李执方。卢宏正。马植。敬晖五人。于九年之中。相踵理之。植亦自是居相位。
大中五年二月。以户部侍郎裴休为盐铁转运使。明年八月。以本官平章事。依前判使。始者。漕米岁四十万斛。其能至渭仓者。十不三四。漕吏狡蠹。败溺百端。官舟之沈。多者岁至七十余只。缘河奸犯。大紊晏法。休使寮属按之。委河次县令董之。自江津达渭。以四十万斛之佣。计缗二十八万。悉使归诸漕吏。巡院胥吏。无得侵牟。与之为法。凡十事奏之。六年五月。又立税茶之法。凡十二条。陈奏。上大悦。诏曰。裴休兴利除害。深见奉公。尽可其奏。
由是三岁漕米至渭滨。积一百二十万斛。无升合沈弃焉。
十年。裴休出镇泽潞。寻以柳仲郢。夏侯孜。杜悰叠判之。至咸通五年。南蛮攻安南府。连岁用兵。馈挽不集。诏江淮盐铁巡院和雇舟船。运淮南浙西道米至安南。干符中。又以崔彦昭王凝判之。二年。凝以所补吏生赋改官。复命裴坦判之。高骈为润州节度。移镇淮南。亦就判使务。
中和元年。黄巢犯阙。车驾出狩兴元府。又以萧遘韦昭度判之。及命侍中王铎为行营都统。率诸道之兵。收复京城。虑调发不时。乃以昭度兼供运使。至光启中。所在征镇。自擅兵赋。皆不上供。岁时但贡奉而已。由是江淮转运路绝。国命所能制者。唯河西山南剑南岭南西道。洎宦官田令孜自蜀中扈从。召募新军。号左右神策。共四十四部。并南衙官属仅万余。三司转无调发之所。旧日两池榷盐税课盐铁使。特置盐官。以总其事。自乱离之后。河东节度使王重荣兼领榷务。
岁出课盐三千车以进。至是令孜以军食阙供。乃举广明故事。请以两池榷务归之盐铁。诏下。重荣上章论诉。竟不能夺。天复中。朱全忠兼镇河中。两池盐课。始加至五十车。自大顺年后。又以孔纬。杜让能。崔昭纬。嗣薛王知柔。徐彦若。韩建。崔允。裴枢。柳璨。相次判之。
漕运
旧制。凡陆行之马程。日七十里。步及驴五十里。车三十里。水行之程。舟之重者。泝河日三十里。江四十里。余水四十五里。空舟泝河四十里。江五十里。余水六十里。沿流之舟。即轻重同制。河日一百五十里。江一百里。余水七十里。其如底柱之类。不拘此限。若遇风水浅不得行者。即于随近官司中牒检印记。听折半。
武德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水部郎中姜行本。请于陇州开五节堰。引水通运。许之。永徽元年。薛大鼎为沧州刺史。界内有无棣河。隋末填废。大鼎奏开之。引鱼盐于海。百姓歌之曰。新河得通舟楫利。直达沧海鱼盐至。昔日徒行今骋驷。美哉薛公德滂被。显庆元年十月。苑面西监褚朗。请开底柱三门。凿山架险。拟通陆运。于是发卒六千人凿之。一月而功毕。后水涨引舟。竟不能进。咸亨三年。关中饥。监察御史王师顺奏。请运晋绛州仓粟以赡之。上委以漕运。
河渭之闲。舟楫相继。置仓于渭南东。师顺始之也。大足元年六月九日。于东都立德坊南。穿新潭。安置诸州租船。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