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年四月二十四日,幸金明池。大观元年三月三日,再幸。
十一月四日,幸太学,遂幸辟廱,诏国子司业吴纲等转官、改官、循资、赐章服、文武学生授官、免省试、免文解、赐帛有差。宣和四年三月二日,又幸,祭酒韦寿隆等转官职,诸生赐茶。
四年八月二十一日,幸九成宫。
大观元年正月十一日,幸兴德禅院,以英宗、神考诞育之地,濮安懿王子孙可特与推恩。
三年正月二十三日,幸佑神观。政和元年正月十三日、宣和三年正月十四日、七年十二月九日,凡三临幸。
政和三年正月十四日,幸醴泉观。五年九月八日、宣和元年七月二十三日、三年正月十日,凡三临幸。
政和三年正月十四日,幸醴泉观。五年九月八日、宣和元年七月二十三日、三年正月十日,凡三临幸。
三月三十日,幸东太一宫。
九月一日,幸延福宫。
四年四月五日,幸尚书省。
政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诏今后遇旦、望、冬、年、〔天〕宁节,车驾并诣宫观烧香。
八月十五日,幸筠庄。
五年二月十五日,幸玉清和阳宫。
四月六日,幸秘书省,在省官皆迁秩一等,人吏转一资,卒徒支赐有差。
六年六月五日,幸阳德观。宣和三年正月十日、七年十二月十日,凡再临幸。
八月二十六日,幸建隆观,又幸太师鲁国公蔡京赐第。
七年正月十四日,幸凝祥池。宣和元年正月十四日、三年正月十四日、六年正月十四日、七年十二月十日,凡四临幸。
同日,幸中太一宫。宣和七年十二月十日,又临幸。
三月三十日,幸琼林苑。
宣和元年三月七日,幸蕃衍宅。十二月十三日,又幸景王位。
宣和三年正月十日,景灵宫朝献既毕,诣阳德观等处烧香。道过少保邓洵武赐第,时洵武在殡,特令止乐。
宣和四年四月十八日此条前当有脱文。、五年三月十三日、十九日,凡五临幸。
四年三月二日,幸秘书省,御道山堂幄次。俟班齐,御右文殿, 臣起居毕,移幸秘阁,宣群臣观书及古器。再御右文殿,赐茶,在省官转官、赐章服。再御提举厅,宣三公、宰执、亲王、使相、从官观御府书画,赐御书画有差,又出御墨分赐

臣。是日进早 毕,次幸太学。
八月十九日,幸郓王府,赐诸王宴。
二十五日,幸太清储庆宫及重芳贻庆寺。
五年正月十四日,幸上清储祥宫。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又临幸。
十一月十七日,幸太(博)[傅]王黼赐第,观芝草,亲属并推恩有差。
十二月九日,幸神霄宫。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二 巡幸 钦宗

钦宗
靖康元年四月二十五日,左司谏陈公辅言:「窃 陛下以孟夏享景灵东、西二宫,遂幸阳德、佑神观。夫诚心斋戒,以荐明神,瞻其威灵,如在其上,退而思之,不忘于心,岂容此日拥嫔御、具声乐以肆游幸之乐耶 伏望孟享既罢,实时还宫,其余行幸,皆乞暂罢。」诏今后并享,更不带过宫观,供帐饮食已曾减省,可更令简俭。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二 巡幸 高宗

高宗
建炎三年九月二十日元年:原作「三年」,据《建炎要录》卷六改。,诏:「据群臣章疏,请幸东南。金贼狡诈,难以便凭探报,远去中原,专备一方。可暂驻跸淮甸,庶四方有警,皆易接应。除河北、河东已相继发兵,及京师已应副运并委措置防托外,可分留精兵,科发钱物,于应天、拱、泗州等处防守,准备使唤,增重中原之势。应合行事务,令三省、枢院同共措置施行。今来巡幸,即非迁都,捍御稍定,即还京(关)[阙],以待二圣之复。驻跸之地,不为久计。仰先次行下,不得辄有兴修改易,以致劳费。」先是,诏将来巡幸,驻跸扬州,行下知扬州吕颐浩修治城池,命膳部员外郎陈兖干办顿递行宫一行官吏将佐军兵安治去处,虞部员外郎李俦干办舟船并桩办粮草,发运使李佑、淮南转运使李传正并差随军转运使。
十月一日,车驾登舟,巡幸淮甸,宰执、侍从、百官、三衙禁旅、御营使司、五将军佐扈卫以行。
十四日,次泗州。
十五日,诣普诏寺塔下,宰执、从臣扈从。
二十七日,至扬州驻跸。诏:「应军吏官兵等,昨自应天府扈卫从至扬州,道路勤劳,并与转一官资,合转(员)[官]者与(员)[官]。该载未尽者,条具取旨。」
十月十五日,车驾巡幸淮甸寿宁寺,诣僖祖以下神主前烧香。
建炎三年二月三日,诏宰执、百司、诸军并扈卫车驾渡杨子江。是日至镇江府,十三日至杭州。
三月一日,诏:「昨金人逼近,仓卒南渡,暂至钱塘,势非得已。每念中原,未尝终食敢忘。今累据探报,金人军马已离扬州,钱塘非久留之地,便当稍进,移驻江宁府,经理中原。可于四月上旬择日进发,应江宁府合预排办并沿路一行程顿等事,有司疾速施行,务要前期趁办。应副诸军外,余事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