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
七月十一日,枢密直学士刘琮言:「六月六日天书再降日,望令诸司皆设醮。」从之。
八月十四日,太常礼院言:「六月六日诸州设醮,望令道录院详定科仪颁下。」诏如天庆节,
其青词委逐州选文学官修撰。
二年四月十五日,诏每岁天庆节及天书再降日,令兖州会真宫建道场三昼夜。
六月四日,权知开封府周起言:「天书降泰山日,本府欲不行刑。」诏是日京师诸司皆无得行刑。
十一月十九日,诏天庆节虽禁屠宰,其内外筵(设任)[任设]肉食。
二年五月十四日,诏天庆、(节)[先]天、降圣节奉上寿及宴会并停,其道场醮(余)[除]、药苗供养及官吏行香外,自来禁刑屠七日者止五日,五日者止三日。 依旧用名山茶水、时
六月十六日,开封府言:「天庆、先天、降圣节,徒流笞杖罪正节日权住行刑一日外,其大辟罪即仍旧权住五日。」从之。
十月八日,知审刑院滕涉言:「先诏天庆、先天、降圣、干元、长宁节,前后共十一日住奏大辟公案,自余公案住奏二日。今请大辟公案前后共三日,自余只正节一日住奏。」从之。
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中书门下言:「天庆等节,上清宫道场宰臣已下并赴斋宿,此乃初降灵文,未修宫观,权立此制。至后来宫观道场,宫使亲诣逐处开启罢散,其上清宫今取进止。」
七年十月十八日,诏天庆等四节,有司勿进刑杀文字。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七 节二 天祺节
天祺节
天禧元年正月二十三〔日〕,诏曰:「大中祥符元年四月一日,天书再降内中功德阁,其建为天祯节祯:原作「祺」,据《长编》卷八九改。下条同。,一如天贶之例。」干兴元年二月,礼仪院上言,四月一日,诏以天祺节为名。详见祺字。
五年四月十五日,御史中丞李虚己言:「天祯节,宗室、近臣准例并赴上清宫行香,昨自宰臣已下止十一日预会,望申戒饬。」诏宫观副使遇斋醮留一员,余悉(起)[赴]会。
干兴元年仁宗即位未改元。二月二十三日,礼仪院言:「四月一日天书降日节名下一字与御名同。」诏改天祺。
三月三日礼仪院言:「天祺、干元、天贶、先天、降圣节,除起建道场及赴行香并干元节进奉仍旧外,其臣僚宴乐并先天等节进奉带缕香合、诸节公主上寿,并请权罢。」从之。
十月十四日,中书门下言:「十七日,中书、枢密院并赴上清宫宿斋,开启道场,缘次日五更往板楼奉迎神主,望差学士已下官两员上清宫宿斋行礼,其十八日已后仍旧番宿。」诏差翰林学士刘筠、龙图阁直学士冯元。
熏蜡烛之类,并令减省。 天圣元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封者言天庆、天祺、天贶、先天、降圣五节费用尤广,而礼仪院亦言:「每岁醮纸散配民间甚扰,逐节诸宫观同时开启三清、玉皇,一日开祠者五七,又岁设醮四十有九,颇为烦渎。欲自今五节并四季三元,轮定宫观设醮,岁可省醮二十有七。」诏旧醮皆二千四百分,今减其半,余并依奏。官吏宿斋,所有酒时汾州人上言,天庆节醮纸多以故麻屦捣造,
是不洁净。又江阴军道士许自然上言:「《(皇)[黄]帝内传》云:黄帝时,西(皇)[王]母降于帝宫,帝为母设食,王母止之曰:吾之仙众不饮不食,岂欲人间饮食之馔乎 若以人间饮食向神仙者,如将世间不净之物置于宝器之中,即招大咎。今请天庆等节醮只备香灯、花果、名山泉水、本产药苗,以致肃洁。」礼院言:「望自今设醮州军,除共三十一处作旧修设,自余州军更不设醮,止以香灯、花果、山泉、药苗供养,僻小处仍不用供养。节日臣僚更不宴乐。」诏新定设醮州军依旧锡宴外,余如奏,悉罢之。
五月二十二日,太常礼院言:先天、降圣节,延寿带、续命缕,欲望并住进奉及宣赐。」从之。
礼 宋会要辑稿 礼五七 节二 天贶节
天贶节
大中祥符元年六月六日,天书降兖州泰山醴泉亭亭:原作「县」,据《长编》卷六九改。。二年五月八日,诏曰:「其六月六日天书降泰山日,宜令设醮,在京、诸州并赐休假一日。」
四年正月,诏六月六日为天贶节,在京禁屠宰。九日,诏诸路并禁,从欧阳彪之请也。
六月六日,诏天贶节日,宰臣、亲王于上清宫行香赐会。参知政事一员开宝寺塔行香毕,却复上清宫筵设。其后谏舍、卿监、观察使以上宗室悉会。
九日,诏天贶节日,诸路并禁屠宰,从殿中丞欧阳彪之请也。
五年三月二十六日,诏:自今两京诸路每遇天庆节七日,天贶节一日,毋得行刑。帝曰:「今后天庆等节并依天(祺)[祯]、天贶节例,辅臣至日往彼烧香、宿斋,文武百官亦不立班,其逐节道场即依旧开建。」
三月二日,诏:「兖州奉符县干元观,每年天贶节道场,皆知州行礼,往来颇涉劳扰,自今依奉符县会真宫例,只令知县行礼。」
八年六月天贶节,令玉清(照)[昭]应宫太初殿建黄箓道场一月,本宫使、副使代拜。其上清宫道场仍旧排设,宰臣、亲王、枢密使至待制并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