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令太官置大胾,纵其饮。
至道元年正月上元节,观灯,召司空致仕李昉预宴。
至道二年正月上元节,不观灯,以十月祀南郊故也。
真宗咸平元年正月上元节,以谅阴罢张灯。二年亦然。
三年正月上元节,京城罢张灯,时车驾北巡驻大名故也。
四年正月上元节,始御干元门,召从臣观灯。
五年正月上元节,幸兴国寺、建隆观,回御干元楼观灯。初,太祖、太宗每灯夕,或幸佛寺道观焚香,还,始御楼。真宗以启圣设太宗神御,不欲为游幸之所,故用然灯前行朝谒之礼,至望夕乃幸佗寺,遂为定制。真宗朝所幸寺观又增上清宫、崇真资圣院。
景德元年正月十四日,赐大食、三佛齐、蒲端诸国进奉使缗钱,令观灯宴饮。二年,又赐交州、占城、大食国使缗钱。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诏:天庆节听京城然灯一昼夜,皇城四面诸城门不设灯山外,余并同上元例。
二年正月九日,诏:上元燃灯,所须之物并令官给,无假于民,委三司、开封府纠察。
二年正月上元节,京城张灯,帝不临观,以明德皇后丧制故也。三年亦然。
三年正月上元节,不观灯,赐药工缗钱、帛如例。以皇(娣)[姊]晋国大长公主发引在近也。
四年,又赐交州、甘州进奉使钱二万,皆令馆伴使臣引往观灯,馆设之。
五年正月十四日,以驸马都尉吴元扆葬,十五日始御干元楼观灯。
七年正

月上元节,不观灯,以十五日车驾发赴亳州也。
八年正月十四日,朝拜玉清昭应宫回,御干元楼观灯。自京师四宫观庆成之后,每岁正月以十四日诣会灵观,十五日诣玉清昭应宫朝,十五日或别诣景灵宫,十四日或别诣祥源观。
九年正月九日,诏皇城司:上元节须驾回登楼,始得放车马檐子入正阳门前、东西界门并山楼下观看。
天禧元年正月十五日,以宣读天书,十七日始御东华门观灯。
五年正月上元节,观灯。十四日,命臣僚朝拜玉清昭应宫、开宝寺、上清宫、祥源观、景灵宫、会灵观。其夕,帝乘步辇出东华门,御正阳门观灯。十三日,帝止诣启圣院,余皇太子行礼。前二日,又命内侍四人各领兵二百,分为皇城四面巡检。
干兴元年正月初一日,礼仪院言:「二月一日正阳门宣制,其楼前灯山已不排设。所有诸宫观,望依去年例,命皇太子至师傅臣行礼。」从之。十七日,御东华门观灯,皇后、皇太子从。
仁宗天圣元年正月上元节,以谅阴罢观灯。二年亦然。
二年六月十六日,诏罢先天降圣节然灯。
三年正月十四日,(诏)[诣]启圣院朝谒,又幸景灵、上清宫、大相国寺,还御正阳门,召从臣观灯。
四年正月,帝以朝谒不可与游幸同日,故用十一日朝谒,十四日始幸诸寺观,宴从臣,还,御楼观灯。仁宗朝皆然,而十四日或别诣会灵、祥源、建隆、万寿观,慈孝、景德、开宝、宝相、显圣、大清、显宁寺,福圣、大乘、戒坛院。
九年正月上元节,御正阳门观灯,

高丽使预焉。
明道二年正月上元节,罢张灯,以籍田礼近也。
景佑三年正月十八日,罢张灯。时直集贤院王尧臣言,是日追复皇后郭氏出葬,请辍张灯故也。
四年正月上元节,罢张灯,以庄惠皇太后在殡故也。
宝元元年正月上元节,罢观灯,以荆王元俨妻晋国夫人张氏卒也。
庆历三年正月上元节,罢观灯,以鄂王薨故也。
四年正月上元节,罢张灯,仍停作乐,以燕王丧未成服故也。
皇佑二年正月上元节,罢张灯,以岁饥也。
五年正月上元节,罢张灯,以岭南用兵也。
至和元年正月上元节,罢张灯,以温成皇后在殡也。
嘉佑元年正月上元节,罢张灯,以帝不康故也。
四年正月上元节,以京城积雪,罢张灯,纵士庶游观,仍不禁夜。
七年正月上元节,御宣德门观灯。酒行,帝顾从臣曰:「此因岁时与万姓同乐尔,非朕独肆游观也。」前此,谏官以去年水灾,乞罢观灯,故特此宣谕。
英宗治平元年正月上元节,罢张灯,以在谅阴故也。二年亦然。
三年正月十四日,幸集禧观、景灵宫、建隆观、宝相院,宴从臣,回,御宣德门楼观灯。
四年神宗已即位,未改元。正月上元节,罢张灯,以在谅闇故也。熙宁元年、二年亦然。
神宗熙宁三年正月十三日,诏罢上元观灯,以楚国公主丧故也。
熙宁四年正月十四日,幸集禧观,宴从臣于斋殿,次幸大相国寺,还,御宣德门楼观灯。七年,又幸中太一宫。
元丰二年正月十五日,诏:上

元节车驾登门及行幸燕所,并令枢密副都承旨张诚一提举几察。
三年上元节,罢张灯,以慈圣光献皇后在殡故也。
四年上元节,罢观灯,以明州观察使宗悌卒,辍朝临奠故也。
七年上元节,罢观灯,以鲁国大长公主在殡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