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七日,大理卿兼同详定一司(救)[敕]令王衣言,乞以详定重修敕令所为名,就用见使印记。从之。
七月六日,诏临安府宜迁府治于祥符寺基创建,从中书舍人季陵请也。
绍兴元年十一月六日,三省言:「徐康国权知临安府,措置移跸事务,令具到行在百司局所。」诏宜措置,随宜擗截,不得搔扰,仍(其)[具]已擗截处所画图申尚书省。
八(月)[日],诏:「已降指挥,移跸临安府,可差内侍杨公弼前去,与徐康国同措置擗截行宫,务要简省,更不得华饰。」
二十日,都省言:「

徐康国欲添造共百余间,杨公弼欲造三百余间,比之康国数多二百,窃虑难以趁办。」诏依徐康国措置。
十九日,宰臣奏擗截行宫文字,上曰:「面饬杨公弼,止令草创,仅蔽风雨足矣。椽楹未暇丹雘,亦无害,或用土朱亦〔可〕。」
同日,襄阳府邓随郢州镇抚使桑仲言:「乞驻跸荆南,以系中原之望。今刘豫僭于郓招诱京畿、京陕官吏军民,乞先(下次)[次下]诏,称銮舆择日起发,前来中原,庶几人心不至摇动,此中兴不可失之机会。」诏:「桑仲所奏备见忠嘉,荆南东连吴会,西彻巴蜀,北据汉沔,利尽南海,自古形势之地,止以目今粮道未通,已差参知政事孟庾充江西荆湖东西宣抚使,韩世忠充宣抚副使,计置沿路粮食,俟就绪日进发。」
十二月十四日,宰臣进呈临安府有司欲就移近城僧舍以造行宫,上曰:「僧家缘化营葺不易,遽尔毁拆,虑致怨嗟。朕正欲召和气,岂宜如此 但给官钱,随宜修盖,能蔽风雨足矣。」
二十二日,(驾车)[车驾]移跸临安府,用来年正月十日登舟,十一日进发,宿钱清镇,十二日宿萧山县,十三、十四日候潮渡江。留神武右军统制官刘宝、张宗颜两项人马收后,仍且在绍兴府驻札,听候朝廷指挥起发。令张俊统其余兵并中军扈从前去。
二年正月二十三日,诏:「比移跸临安,六宫尚留会稽者,政不欲增广行阙,重困民力。访闻行在系官修造去处甚多,可日下并罢。自今非得旨而擅役人夫

者,令御史台纠弹以闻。」时(驾车)[车驾]以正月十四日至临安府。
二(日)[月]六日,诏:「天章阁祖宗神御,可先行趁潮汛过江,仰临安府差渡船五只,令巡检引带,保护过江。」
七月八日,尚书省言:「行宫南门添置楼屋一所,已令临安府修盖,相次了毕。所有牌额,乞下所属书写。」诏令临安府书写,仍以「行宫之门」四字为名。
九月二十九日,尚书省又言:「行宫南门修盖毕工,今来太史局选用十月二日,欲令百官朝谒出入。」从之。
三年正月十一日,都省言:「江南东路安(府)钱七万余贯、米一千七百余石,已系宣抚使司截使了当,朝廷如许毕工,乞将支过元桩钱米,榷货务等处支(发)[拨]应副。」诏委孟庾措置,申尚书省。
十六日,中书门下省奏:「勘会行宫南门里并无过廊,百官趋朝,冒雨泥行。」诏令梁汝嘉同修内司官就东廊旧基营盖。
十二月九日,诏宫墙底小却薄,不足以限制内外,令修司使相度帮贴砌垒。其合用工料砖灰,具申尚书省。
四年二月十八日,权知临安府梁汝嘉言:「本府系车驾驻跸,其越城门禁止有海行条法,窃恐合依在京法禁。乞下所属检会颁降,以凭遵守。」刑部状:「检准律,诸越殿垣者绞,宫垣流三千

里,皇城减宫垣一等,京城又减一等。诸奉敕以合符夜开宫殿门,符虽合,不勘而开者徒三年。若勘符不合而为开者,流二千里。其不承敕擅便开闭者绞。若错符下键及不由钥而闭者,杖一百,即应忘误不下键,应开毁键而开者徒一年。其皇城门减宫门一等,即宫殿门闭讫而进钥迟者,杖一百,经宿加一等。宫门以外递减一等。其开门出钥迟,又加递减进钥一等。勘会临安府城壁见有摧倒去处,窃虑夜有越城作过之人。」诏越城门禁并权依京城断罪,候车驾回銮日依旧。其未修城壁,仰本路相度置铺巡防。
五年正月十四日,诏:「建康府行宫缮(本)[治]未毕,兼城壁损坏,亦当修筑,可委江东帅臣同转运判官俞俟随宜措置,须管日近了毕。及省部百司仓库等,亦仰踏逐,具图来上,务从减省,不得骚扰。」时车驾驻跸(临安)[平江]府。
十九日,参知政事孟庾上表,恭请车驾还临安府。诏答曰:「朕夙严戎驾,底定边虞,小次舍于吴门,往宅师于建邺。载念江山之胜,屡经兵火之余。虽有司板筑以时,并缮官府城池之役;顾斯民襁负而至,尚无邑屋庐舍之依。复览封章,力祈还幸。见官仪而思汉,谅南北之一心;从仁人而居邠,亦父老之诚意。勉徇来牍,暂议回辕。想迟警跸之音,益尉羽旌之喜。可依所请,暂回临安府驻跸。」户部侍郎兼权知临安府梁汝嘉率本府父老、僧道、士庶上表迎回车驾。是日,赐

临安府官吏、军民等诏书曰:「朕万骑时巡,方图远略;九庙未复,其敢奠居!比临江上之师,觊殄目中之虏,遂颁前诏,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