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州岛方兴工修造州衙及鼓角楼,众口怨讟。乞降指挥,除屋舍颓獘合修整外,并放罢役。兼契勘承平时,在京职事官多无廨舍,住任官有廨舍,而新旧交承,不容他官居占。近来临安府应副职事官廨舍,乃更互相指占,移易不已。乞诏职事官并以见占屋宇为廨舍,更不许易。」从之。
二十五年八月十

七日,上谓辅臣曰:「向来韩世忠纳宅,当时令移左藏库及仓,欲以仓基造二府以处执政,此祖宗故事。今各散居,非待遇之体。所降旨挥已三年矣,转运司犹未施行,可呼至都堂,传旨催促,并要日近了毕。合用物料、工钱,于御前请降,不得科敷。」
二十六年正月九日,新建执政府三位,诏令(选)[迁]入。东位魏良臣,中位沈该,西位汤思退。
二十四日,殿中侍御史周方崇言;「州县遇有修造所需物料,或以和买为名,取之百姓,其官司未必一一支还价钱。土木之工,费用为多,以此扰民,深恐未便。乞委监司常切约束州县,无致搔扰。或有违戾,按劾以闻。」从之。
孝宗隆兴二年二月十六日德音:「楚、滁、濠、庐、光州、盱眙、光化军管内,并杨杨:似当作「阶」。、成、西和州、襄阳、德安府、信阳、高邮军,应官舍、刑狱曾经兵火烧毁去处,许行修盖整葺外,其余并未得兴工。候及一年,逐旋申取朝廷旨挥,不得擅起夫搔扰。」
五月十一日,淮西宣谕使王某奏王某:按《宋史》卷三三《孝宗纪》一所记,降兴二年三月庚戌,以「吏部侍郎王之望为淮西宣谕使」,此处所谓「王某」当即王之望。:「前都统制邵宏渊所居屋宇,乃王权旧宅,见都统制别无廨宇,合将王权旧宅赐都统制司,永充廨宇。」从之。
二十三日,诏:「临安府具到修盖环卫官宅子图,内三十间盖二位,以待正任观察使以上;二十间盖四位,以待正任防御使、遥郡观察使以上;一十七间盖四位,以待余环卫官。不得别官指占。」
干道元年九月二十六日,诏:「恩平郡王璩所府第恩:原作「思」,据《宋史》卷三○《高宗纪》七改。下同。,令与见今提举衙两易。令绍兴府将

新换提举衙如法添修排办,应副恩平郡王璩居住。」
二年五月二十三日,知临安府王炎奏:「欲乞将怀远驿地基创行盖造廨舍五所,专充台谏官住屋,不许指占。」从之。
四年三月十三日,诏:「礼物局如将来空闲,令周淙将上件屋宇同嗣濮王见住宅子,一并拨赐濮王士輵久远居住,仍量行修葺。」
七年三月四日,诏令张松于建康府城内都统司空闲寨地六段内,拨一处盖屋一千间,充马军廨舍。
淳熙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诏临安府修葺六部架阁库屋,其主管官员居止,令就库侧充换廨舍,使朝夕便于检校,以防文书 失。从吏部尚书周必大请也。
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诏大庆观巷内枢密院充故皇子魏王府第,其枢密知院府第以朝天门里天庆观西先拨赐李显忠宅。
五月十一日,诏临安府修盖大理寺评事廨宇,以刑部尚书谢廓然言:「狱情贵乎严(蜜)[密],评事散居于外,乞以本寺空地创廨宇。」故有是诏。
七月二十一日,诏广西路提刑移司郁林州,起造廨舍,合(月)[用]钱令转运司应副五千贯。先是,本路提刑徐诩奏,(木)[本]司旧置容州,移郁林州。得旨令安抚使刘焞、运判梁安世同共相度以闻。故有是命。
八年八月二十八日,诏临安府于大理寺修盖治狱正丞廨舍,从臣僚请也。
九年二月二日,诏大理寺于本寺内修盖断刑官廨舍。以大理卿潘景珪言,乞将本寺空地自行盖造,

故有是命。
淳熙十六年三月六日,诏大理司直、寺簿并就寺居止。仍令临安府于仁和县后花园内空地,盖造廨宇两所。
绍熙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兼知临安府潘景珪言:「本府籍定百官廨宇,其来久矣。向者帅臣尝有申请,分而为三,侍从两省官为一等,卿监、郎官、省官为一等,寺监(承)[丞]簿以下为一等。比年以来,迁易无常,因而殽杂。乞将本府廨舍依旧分为三等,自今后遇空闲,若元系侍从、两省官及台属廨舍,并行存留,以俟朝廷除擢,应副居止。」从之。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四 第 宅

第宅

太祖建隆四年五月,荆南节度使高继冲之诸父兄高保绅以下九人来朝,各赐宅一区。
八月,赐右千牛卫上将军周保权(郎)[朗]州邸务,葺为居第。
干德元年十一月,高继冲自荆南来朝,诏赐(城都)[都城]西官宅二区。
三年十月,赐静江军节度观察留后郭延谓宅一区。
开宝五年六月,赐江南国主李煜(第)[弟]、兖州节度使从善在京宅一区。煜进银五千两、钱五百万为谢。
十二月,赐枢密直学士、签书院事石熙载浚仪县永丰坊宅一区。
四年九月,赐左千牛卫大将军李仲寓浚仪县积珍坊宅一区。
二十四日,赐右卫上将军刘元浚仪县清平坊宅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