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元丰三年诏书,更不检举。」
二十二日中书省言:「太皇太后权同处分军国事,合依章献明肃皇后故事,用玉宝方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龙钮。」从之。
三年六月四日,三省奏尚书吏部言:「同进士出身陈仲宜状,自三班奉职 应合换判、司、簿、尉。为系太皇太后姑之子,依昭宪皇后族孙杜藻例,特与初等职官。今欲少损恩例,与知、令、录。」太皇太后曰:「安敢比用昭宪体例,兼非本宗,只今依条。」
七月

九日,太皇太后手诏:「皇帝嗣位,于兹四年。皇太妃以恭俭之德,鞠育之恩,虽典册以时奉行,而情文疑有未称。皇帝以祖考之奉,尊无二上,而吾推春秋之义,母以子贵。其推天下之养,以慰人子之心。宜下有司,寻绎典故。」于是诏檐子饰以龙凤,伞用红罗,从卫人各有加,人数见仪卫门。冠服度数并依皇后,其详见冠服门。生辰合奏恩泽之类亦如之。
八月十四日,诏「皇太妃宫合依皇后所居制度,惟不设鸱尾。」先是,辅臣言:「礼官已议皇太妃礼仪依皇后,宫合亦当准此。缘外廷不见宫禁制度。」太皇太后曰:「皇后所居一小殿有鸱尾,今已展修。皇太妃合惟不设鸱尾,为是皇帝诞育之地,更不欲迁。」遂降此诏。
十月十四日,诏「皇太妃仪制已依皇后,其所居宫合合与不合称殿及立殿名,其考议闻奏。」于是礼部、太常寺言:「皇帝推崇母道,皇太妃仪制当依皇后。缘尊无二上,理有屈伸。兼检会历代及国朝典故,皇太妃即无称殿及立殿名之制,请如故事。」从之。是日,辅臣奏礼官所议于延和殿。太皇太后曰:「既言并依皇后,应须一一如此。」文彦博曰:「事固有不可尽同者,臣下于皇后有臣妾之称,于太妃则否。晋宋间议论亦曰位号不极,礼不尽恭。」太皇太后又曰:「汉、唐有典故否 此事非因人有求,乃吾思虑所及,恐于礼有阙,故与卿等商议。」佥曰:「汉、唐非正之事不可用于圣朝,若稽典故,当依礼官所定。」
闰十二月十五日,太皇太后手诏曰:「官冗之患,所从来尚矣。流毙之极,实萃于今。以阙计员,至相倍蓰。上有久闲失职之吏,则下有受害无告之民。故命大臣,考求其本。苟非裁损入流之数,无以澄清取士之源。吾今自以眇身率先天下,永惟临御之始,尝敕有司,荫补私亲,旧无定限,自惟簿德,敢配前人 已诏家庭之息,止从母后之比。今当又损,以示必行。夫以先帝顾托之深,天下责望之重,苟有利于社稷,吾无爱于发肤。矧此恩私,实同毫末。忠义之士,当职此诚,各忘内顾之心,共成节约之制。今后每遇圣节、大礼、生辰合得亲属恩泽,并四分减一。皇太后、皇太妃准此。」先是,太皇太后宣谕辅臣,欲减亲属恩泽,佥曰:「陛下临朝,本殿恩泽自当不限人数,向来止用皇太后例已是数少,何可复减 」太皇太后曰:「今来官冗自宰执以下恩泽皆有减损,本家亦须裁定。要自上始,所贵均一。」佥曰:「此盛德事,容臣等别具进呈。」遂降此诏。
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太皇太后手诏:「皇帝临御,海内晏安,五经季秋,再讲宗祀。克有君德,以享天心,顾吾何功,获被斯福 今有司因天圣之故事,修会庆之盛礼,将俾文武称庆于廷。吾自临决万几,日怀祗畏,岂以菲薄之德,自比章献之时 矧复皇帝致贺于禁庭,群臣奉表于闱佐。礼文既具,夫又

何求 前朝旧仪,吾不敢受。将来明堂礼毕,更不受贺,百官并内东门拜表。」先是,礼官言:「天圣中南郊礼毕,皇太后御会庆殿,皇帝于帘内恭谢,百官称贺于廷,升殿赐酒,辅臣以故事奏禀于延和殿。」太皇太后谕止之,遂降此诏。
十一月二十二日,太皇太后复诏曰:「王朝盛会,礼见 臣。今有司欲依天圣故事,行会庆称贺之仪。顾惟菲薄,岂敢比隆于先后 来年正月一日更不御殿受贺上寿,皇帝御殿礼毕,百官并内东门拜表如常仪。」
六年十二月十四日,诏皇太后亲侄女三人并封郡君。
九年二月二十六日,诏曰:「比朕亲奉皇太后圣谕,皇太妃保育之德着于中外,皇帝虽已备极崇奉,而仪节之间,犹有未称。盖旧仪虽全比皇后,而宫合舆盖之制及出入所由宜有所加,苟于本朝祖宗以来母后之制有所差降,则褒隆之数可施行矣。其下礼部、太常寺,参考典礼仪制及臣僚上笺称名、命妇进见等仪式奏(门)[闻]。」于是群臣议皇太妃所居宫合建殿立名、所乘檐二改为舆、上设行龙五、出入宣德东偏门、百官上笺称殿下、自称姓名、命妇旧升阶上拜今改为殿下出入,仪卫率加于旧。帝又诏曰:「昨亲奉皇太后圣谕,皇太妃特与立宫殿名,殿名圣瑞。坐六龙舆,进黄伞,出入由宣德正门。朕常思皇太妃尊奉之礼未至周尽,今奉玉音,不胜惓惓,卿等可并臣下称呼讲议奏闻。」于是三省议皇太妃坐龙凤舆、伞红黄兼用、遇从皇太后出入止用红,应宫中并依皇后仪制称臣妾外,命妇入内准此。有司供纳之物并称进奉,余依礼官所定。从之。
绍圣元年闰四月十八日,诏改隆佑宫曰「慈德宫」,前殿曰「慈德」,中殿曰「仁明」,后殿曰「寿昌」。
十月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