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宋史》卷八六《地理志》二及《元丰九域志》卷四均作「三年」。,元佑元年复,崇宁三年又废。
崇宁三年七月六日,河东路察司奏:「宁化军管下倚郭宁化县户口不多,职事稀简,昨熙宁中已经相度废罢。至元佑间,止缘本路有合兴复县镇,一例却复为县,即别无利害,乞依旧废罢。」从之。
威胜军:太平兴国二年以潞州铜鞮县乱柳石围中建为军。
铜鞮县、武乡县,二年自潞州来隶。
沁源县沁:原脱,据《宋史》卷八六《地理志》二补。,六年废沁州来隶。
绵上县,宝元二年自大通监来隶。
太平兴国二年四月四日,八作使李继升言:「先受诏,潞州北乱柳石围中修筑城池毕。」诏曰:「要冲之地,控扼攸宜,特筑军城,以壮戎备,宜以威胜军为名。」
平定军:太平兴国四年以并州广阳县建军。
广阳县,

四年改平定,自并州来隶。
乐平县,四年自并州来隶。
辽山县,熙宁七年废辽州来隶。
沁州:阳城郡,军事,领三县。太平兴国六年废州,以和川县隶晋州,沁源县隶威胜军,绵上县隶大通监。
晋宁军:元符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元符:原作「元佑」,据《长编》卷五一四改。,枢密院言:「河东路经略使林希奏,元丰中进筑米脂、葭芦、吴堡三寨。以岚、石之人始戍河西戍:原作「戊」,据《长编》卷五一四改。,然密睇麟、府,犹迂十舍。自前年复葭芦后,筑神泉、乌龙乌:原作「为」,据《长编》卷五一四改。,通接麟、延,稍相屏蔽,岚、石遂为次边,麟、府不为孤绝,实自先帝经始葭芦,为今日通道之根本。望建葭芦为军,以章先烈。」诏特建为晋宁军。
大观三年九月九日,河中安抚使洪中孚奏:「昨准御前札子,晋宁军管下临泉县,元系拨到石州定胡县十分之四。晋宁系极边,兼本路安抚只有一县,户口不多,恐未能资一军六寨之费。若将定胡县并归本军,有无未便。诏仰帅臣契勘闻奏。取到人户状,别无不便。」从之。
静乐军:咸平二年,以宪州静乐县为军,五年废入宪州。
咸平五年五月八日咸平:原作「熙宁」,据《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九改。,诏曰:「列城障寨,控制外蕃,审其形势之宜,当处要冲之地。俾迁治所,用壮边陲。宜以静乐军置宪州乐:原脱,据《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九补。。」在静乐东南,领楼烦、玄池、天池三县,治楼烦。至是,以地非要害,且卑隘多水潦,遂议徙置。初,岚州静乐县北三十里有寨,因县为名,咸平二年为军,至是置州,徙静乐县治郭下,废玄池、天池二县入焉。以楼烦县

隶岚州。
大通监:太平兴国四年,以并州交城县置监,以沁州绵上县隶焉。宝元二年,以交城县还隶并州,俾知县兼领监事,以绵上县隶威胜军。
永利监:咸平四年建河东(推)[榷]盐院为监。
淮南路,太平兴国元年分东西路,后并一路,熙宁五年复分二路。

绍兴五年正月二十四日,三省言:「依近降德音,淮甸累经残破,理合权宜减省。今条具:承州欲权废为高邮县,隶(阳)[扬]州,兴化县依旧隶泰州。舒州欲废三县,蕲州欲废两县,和州、滁州、楚州、无为军等处,欲并废一县。仍令逐州守臣量度户口多寡、地里远近,各具合废县分申帅司,保明申尚书省。其废并去处,各置监镇官一员。」从之。
绍兴五年七月七日,诏高邮县升为军额,差知县兼军使,祇以见任官吏、军兵为额,更不增添。从都督行府请也。
三十一年四月十九日,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杨杭言:「扬州高邮县元系军额,昨缘兵火,一时权宜为县。今来户口在淮东最为盛处,第去扬州辽远,民户输纳不便。兼县界所管运河堤岸接连,湖泺深远,豪右猥通奸利,虑致引惹生事,乞依旧改为高邮军。所有合置军事判官、录事、司理、司法参军、兵马都监、监在城酒税务、高邮县令、县尉兼主簿,乞各置一员,指使共置四员,更不须添差不厘务指使之类。其合置官,

许漕司同本军守臣踏遂委可倚仗之人奏辟。自余合行事件,乞依盱眙军元降指挥体例施行。仍乞下所属给降见钱二万贯、米三千石,应副支遣。」诏知军就差吕令问,钱于扬州绍兴三十一年分未起经总制钱内、米于常平米内,并依数支拨。余从之。
皇佑三年正月二十四日,诏江宁府、扬州、庐州、洪州、福州并带提辖本路兵甲贼盗公事,益屯禁兵。仍分淮南为两路,扬州为东路,庐州为西路。
大观元年十二月十二日,诏:「东南久安,兵寡势弱,人轻易摇,或遇水旱,巨盗窃发。当谨不虞之戒,用消奸萌。可以扬、杭、越、江宁、洪、荆南、福、潭、广、桂为帅府,选侍从官或带职人为帅,仍兼总管。真、润、明、江、虔、靖、邵、泉、封、邕为望郡,选曾任监司、郎官、卿少以上人为守。」
扬州:唐淮南节度,建炎元年升为帅府。
天长县,唐县,周改天长军,至道二年复为县来隶,建炎元年升为军,四年废为县,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