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字衍。

绍兴元年七月十三日,知婺州傅崧卿言:「本州岛城壁自来庳狭,春夏霖雨,倒塌几半。欲措置兴修,别无钱物可以那融,若只用壮城兵士,则工力不足,空费岁月。欲于农隙之时,起七县人夫并工修筑,一月可了。乞降钱三五万贯。」诏礼部给两浙东路空名度牒三百道,充修城使用。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八 诸城修改移并\qf上\Qf 平江府〔城〕

平江府〔城〕天头原批:「浙东西路。」按当云「两浙西路」。

淳熙十一年八月二日,平江府言:「本府城壁年深颓圮,见那拨官钱,计置物料,差拨壮城军兵及雇募匠人,兴工修砌子城。所有外城,未敢擅便,乞札下照会修筑施行。」从之。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九 诸城修改移并\Qf下\Qf 扬州府古城

宋会要辑稿 方域九

诸城修改移并下
扬州府古城天头原批:「淮南东路。」
建炎二年十月,诏令扬州先次开撩城濠及措置增修城壁,其教习军兵,令扬州依法施行。
干道三年五月二十三日,诏修扬州城。先是,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言:「扬州为淮东重城,地面狭隘,壕堑水浅,四外平陆地无险,乞贴筑城壁,开掘旧壕。」从之。其后琪奏修城砖灰,叶颙因言:「扬州修城,工役甚大,议者以为恐劳动兵众,未甚有益,且致敌人言。」上曰:「内地修城,何预边头 且誓书所不载。万一今冬有警,悔又无及。朝廷作事,安能尽恤浮议,不至张皇可也。」
四年九月,诏:「扬州修城,入役官兵虑有病患,令逐处守令同统兵官专差职医诊视,官给汤药。
四月二日,知扬州、主管淮南东路安抚司公事莫蒙言:「扬州城壁,当时两军计料,止于壕外取掘干土,添筑炮台,不曾计料开深壕河。大观中重修扬州图经,本州岛城壕深一丈至一丈五尺,阔十三丈,至有十八丈之所。本州岛近稍阙雨,濠内极深不过二三尺,至有浅涸可以通人往来。窃详固守之利,莫如高城深池,今城虽高而池不深,窃恐冬深水涸,人可平涉,缓急之际,深所未便。欲望令殿前司并镇江府都统制司重别计料,以水面为则通展,务令深阔,缓急可以备御。」从之。
五月四日,权主管殿前司公事王逵言:「扬州城壁周围十七里一百

七十二步,计三千一百四十六丈。昨申朝廷,于沿城里周围作卧牛势贴展。近莫蒙陈诉,壕河浅狭,已有旨令两司屯戍官兵开掘深阔。看详扬州城围阔远,处处受敌,四向平陆,别无山林险阻,万一有警,提出精锐,占利迎遏,难坐守城池以俟攻击。其城身外表砖瓦元不曾相验修筑,虑其间不无损缺之处,难以守御。欲再加相验,别参酌工数奏闻施行。」从之。
闰七月十九日,殿前司言,与镇江军分南北兴修扬州城,恐不均平。上语辅臣:「北边乃受敌处。」蒋芾因奏,不如令东西分。从之。凡十月毕工。
淳熙元年八月二十七日,诏扬州屯戍统制官,自今兼提督修城,遇有城壁损缺,与同提督兵官措置,疾速修整,依例交替。从枢密院请也。
庆元五年六月十六日,枢密言:「修治扬州城壁,其诸州起发砖灰,恐有计嘱弊幸。」诏(今)[令]殿前司,将来兴工,砖坯仰督责合干人,务要坚实。仍于砖侧模印关司某军烧造,其受纳去处,委官点校交纳,以备不测取摘,前去看验。其余应干对象,津运到日,仰安抚司子细交纳,如法安顿,具已收名件申枢(察)[密]院,毋致欺弊,失陷官物。仍令提督官常切觉察。
庆元五年八月三日,诏:「(关)[殿]前司见差扬州修城官兵二千人,并令镇江都统制司更就差武锋军一千人,并权听安抚郭杲节制,措置修补城壁,卓立楼橹,修治女墙等,以为经久之计。将见在钱米物料等,依所奏事理据数

分给两司,令郭杲先次计料以闻。仍仰阎世雄往来照管,务要协力催督,早得办集。候一切圆备,别听指挥,却令(关)[殿]前司、镇江都统制司依旧分定管认,各先具知禀闻奏。」从帅臣郭杲之请也。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九 诸城修改移并\Qf下\Qf 六合县城

六合县城天头原批:「淮南东路。」

孝宗隆兴元年,诏修真州六合城,以九月二十二日兴役。十一月九日毕,北城创立,余增修。
干道二年八月,主管步军司陈敏复请别浚城濠,于旧壕填筑羊马墙,更增城五尺。从之。
三年正月二十四日,诏给(宝)[内]藏南库银八千两修六合城。先是,淮东总领所当办修城工费二万七千缗,免之。
四年四月五日,诏扬州六合修城堑,凡材木砖灰木脚等钱,自浙西往者,官尽给其价。上因曰:「工役如此,苟钱不给,恐州郡科敛。」蒋芾曰:「陛下念及此,天下幸甚。」及有司程费以闻,上又虑外府或阙,不时给,命以内库钱八万缗偿之。
九月一日,诏扬州、和州、六合县修城等,入役官兵虑有病患,令逐处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