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宋史》卷九三《河渠志》三改。,以宿、亳丁夫充,计减功七百三十一万。仍请于沿河作头踏道擗岸,其浅处为锯牙,以束水势,使其浚成河道。止用河清、下卸卒,就未放春水前,令逐州长吏、令佐督役。自今汴河淤淀,可三五年一浚。又于中牟、荥泽县各开减水河。」并从之,仍命继升都大巡护。及修浚毕,明年继升表请罢修河一年,可省物力。帝曰:「惜得夫役诚好,必然不为民患否 」继升极言其利,帝曰:「当更遣人相度,异日河决,虽罪言者,亦无益事。」
天禧元年正月,都大巡检汴河堤岸韦继升、(长)[张]君平言:「汴河(遂)[逐]年栽种榆柳,并于人户科配,栽种失时,少有青

活。递年增数帐管,遂勒逐铺作畦,收榆荚种莳,于闲隙地内栽种。欲望自今在任三年,如能沿河于闲地栽种椑五万株已上青活,委新官点检交割,州府保明闻奏,令佐免选,与家便官,使臣免短使,京朝官知县优与亲民。其在任官每一年栽种二万株,亦与依前项处分。」诏缘汴河州军管勾河堤京朝官使臣、令佐等任满,如委栽种及五万株已上青活,河堤别无 虞,新官点检交割,取本州岛府官吏保明以闻。仍自(齐)〔赍〕赴阙,于中书、枢密院通下,候看详应条,京朝官使臣与免短使、家便差遣,令佐免选。如不应条,不及数,显有情幸,干系官吏重行朝典。
九月,诏曰:「睠彼京师,寔通汴水,是四海会同之处,念一夫覆溺之忧,俾设巡防,合行拯救。苟失性命,深用悯伤。爰形(勤)[劝]赏之文,式表好生之旨。应沿汴河州县,有误坠河之人,委本界巡检及习水人等画时救接,如溺者家愿出钱与拯济之人者听。或救接得贫阙人,即以官钱给赐。」
二年六月,汴水涨九尺,遣臣诣万胜梁固斗门,谕勾当使臣均调水势,无致泛溢。
八月,遣开封府推官周好问与八作、(推)[排]岸司检汴堤毁官司庐舍,计工料修迭。凡工二百四万。时开封府言,民屋低下,岸多(拥)[摧]圮故也。
仁宗天圣三年八月,以汴水浅涩,遣使祭汴口。
四年七月,枢密院言:「汴水涨,堤危急,欲令八作司相度京城西决泄入护龙河以减水势。」从之,遂于贾陂开决迭

水口。毕,赐役兵缗钱。
庆历六年十二月八日,勾当汴口张从一、张滋言三年水势调均,诏从一转西上合门副使,滋迁西京作坊。
皇佑二年八月,命开封府判官张中庸往中牟县修筑汴河堤岸。
三年九月,诏缘汴河商税务毋得苛留公私舟 。又诏三司河渠司,每年一开浚之。
嘉佑二年六月,诏以真宗皇帝御制《发愿文》刻石于汴口灵津庙。
六年闰八月六日,同判水监杨佐(官)[言],据汴口检计功役八万三百一十一工,具到功毕, 日取放水势。诏汴口见攸人(贡)[员]兵士并等〔第〕特支。
英宗治平二年七月,诏以狭汴河赏官吏有差。初,嘉佑六年,以汴河久不浚,(河久不浚)诏命都水监与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李肃之(祖)[相]度利害。都水监(察)[奏]:「汴河自泗(洲)[州]以上至南京水道直流湍驶湍:原无,据《宋史》卷九三《河渠志》三补。,不复须治;自南京至以上汴口水阔散漫,以故多浅。欲乞自南京至都门三百里修狭河木岸木:原作「水」,据《宋史》卷九三《河渠志》三改。,扼束水势,令深驶。俟三五年见次第,即复修汴口至京东水门外。所用桩梢止伐岸木为之可足。」诏从之。而以岸木不足,又募民出杂梢,度以为僧。凡用梢桩竹索三百八十四万二百,役工百八十六〔万〕四千,为岸三万一千四百步。自祖宗时固已尝狭河,其后久不复狭,方兴是役。论者纷然,以为不利,及成,人乃(使)[便]之。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六年六月十二日,上批:「汴水比忽减落,中河绝流,其洼下处才余一二尺许。访闻下流公私重船,初

不预知放水淤田时日,以故减剥不及,类皆阁折损坏,致留滞久,人情不安。可令都水应干官司分析,仍下三司委差官同府界提点司自京抵陈留仍:原作「上」,据《长编》卷二四五改。,具有无损坏舟 ,比较累年所坏数以闻。」后提点吴审礼等言,检视舟 ,初无损坏者无:原脱,据《长编》卷二四五补。。
十一月七日,中书门下言:「权判将作监范子奇乞不闭汴口,造木 截口,或打拨大河浮凌不入,常使水势通流,外江纲运直入汴至京,公私利便,经久委实可行。淮南江浙荆湖都大制置发运司乞再展十日闭口。」诏汴口相度。既而乞依范子奇所请,差人打拨凌牌及就汴口造木 栏截浮凌。从之。旧制,汴口启闭有时,至是遂不闭之。会高丽入贡,因令泝流而上。
七年八月二十一日,同判都水监宋昌言、李立之、丞王令图言:「汴口已生杂滩,秋冬之交必稍退背,乞权闭汴口使水涸,增修堤岸斗门毕,再相度。」同判都水监侯叔献、丞刘璯乞不闭汴口,于孔固斗门下权作截河堰,使水入都门,候修堤岸毕,即开堰。诏如叔献等所请。
八年二月二十四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