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战。城东南各有水门,崖壁峭绝,下临大河。崖腹有微径,贼攀缘石壁,鱼贯而前,城上矢石乱下,贼死伤殆尽。攻城北,而士卒力战,伤者一千余人,贼乃引退。
十一月,管勾麟府路军马张亢言:「府州城外并无蕃汉居人,尽为贼境,戍守之人辛勤 命,乞量支干粮钱,少以慰劳。」从之,候路通即罢。
四年四月八日,帝谓宰臣曰(曰)废此郡,其利安在 」章得象等对曰:「麟州四面蕃汉人户为元昊所掠,今无耕民,河东之民困于远馈。欲迁麟州于府州近处,其旧州改为城寨,以减远馈之费。」帝曰:「麟州不可便废,但量留守兵,其余军马退于府州近处,别置一城以驻之。」宰

臣已下称:「如圣谕,则于边事为便。」
十一月,麟、府州民吏僧道等诣阙,请益兵以御西贼,召对于便殿,赐茶、彩以慰遣之,僧道乃赐紫衣、师号。
嘉佑元年十二月,以〔如〕京使、知府州折继祖领康州刺史,仍赐钱五十万。以继祖改葬其父而请借月俸,因以推恩也。
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庞籍言:「麟州屈野河西地土为西人侵耕,非蹂践苗稼则无由止绝。然贼马必却来汉界钞盗,常须添兵御敌。至时人户惊扰,守边将佐各加罪责,乞降指挥。」从之。
四年十二月,知麟州王庆民上麟、府二州图。
五年九月,遣中使赍诏抚谕知府州、如京使、康州刺史折继祖。初,继祖欲解去州事,下知并州梁适体量,而言折氏累世承袭知府州,本族仅三百余口,其部缘边蕃族甚众,凡犒劳皆以俸钱,而所用不给,于蕃部借牛耕莳闲田,以收获之利岁赡公费。且朝廷俾之承袭,即与内地知州不同。比年监司一以条约绳之,尤为烦密,以致内不自安,遂欲解去。乞密加抚存之。故有是(治)[诏]。
神宗熙宁三年六月,河东安抚使冯京言:「〔窃〕见麟、府、丰州所管蕃汉义军人马,最处战地,(听)[器]用衣甲,例合自备,然皆贫窭。三州所管七千四百余人,马一千四百余疋,今乞官为借支五分衣甲,送管辖城寨,每有事宜,将官分给,所贵可以应敌。」从之。
四年十月,录故西□□□□□□□□州防御使、知府州折继祖男□□□□□

□殿直克静各转一资,孙可致、可□□□□□□继祖尝有□□□□□□府州,继祖请受其兄之子□□□□□□之而有是命。
元丰元年二月七日,文思使、知府州折克柔领忠州刺史。以河东路经略使韩绛言,克柔承袭已及六年,乞依折继祖例优与迁官故也。
六月三日,河东经略使韩绛言:「麟州银城寨熟户蕃部命子元入西界刺事银城寨:原作「银戍寨」,据《长编》卷二九○改。,为戎人所获,其子莽乜已补十将。今子元逃归子元:原缺,据《长编》卷二九○补。,乞与近上名目,免追夺莽乜恩命。」诏补子元十将「补子」二字缺,据《长编》卷二九○补。,莽乜免追夺。
四年七月二十三日,诏麟府都巡检使、知府州折克行点兵三千,选择有官子孙部押,隶张世矩等。以高遵一奏乞克行领蕃兵别为一军,而朝廷以克行守郡不可行故也。
哲宗元符二年三月十七日,河东路经略司言:「知府州折克行捉到西界伪钤辖令王皆保「令」上原有「路」字,按「令王皆保」乃人名,《长编》卷五○七亦有此条,清人改译为「哩旺札布」,亦无「路」字,今删。敌擒获,缘 ,乃先归顺人供奉官移亲兄。虽系(王)[正]当诱胁招纳之际,乞令其弟移等保管令王皆保,止于府州居住,存抚北界首领,使图归顺。」从之。
徽宗政和五年三月十日,太原府路都监、知府州折可大奏:「伏 皇太子受册礼成,伏闻凡宫闱大庆,虽郡邑小臣于法不许称贺。臣家亦尝贡方物,或遣母妻入觐,盖祖宗眷遇特厚。今欲乞将己俸进马二十疋,庶 臣子之恭。臣已将马价钱赴州军资库送纳讫,切恐有司不知有此体例,不为收接,伏望许令投进。」诏依所乞。
方域 宋会要辑稿 方域二一 边 州 丰 州

丰州

丰州本河西藏才族都首领王□居之,契丹补左千牛卫将军。太祖开宝二年,率众归顺,又命其子承美为丰州衙内指挥使。四年七月,命承美为天德军蕃汉都指挥使,知丰州事,以其父卒也。五年,授承美丰州刺史。承美遣军校诣阙上言,愿诱退浑、突阙内附,有诏褒谕之。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闰三月,承美上言:「每奉诏勾招市马,今年已招勾千七百余疋赴阙,昨为契丹移文当州,蕃汉不得于中国进卖。臣以本界属中朝,不当得止,契丹即发兵打劫当州西关以西蕃部三百余帐。」
七年二月,丰州大首领黄罗外弟乙革长等以良马来贡。是月,诏赐承美锦袍、银带,以其屡贡奉也。
闰十二月,承美遣其弟承乂上言,契丹日利、月益、没细、兀瑶等十一族七万余帐内附,斩首二千余级,获伪天德军节度使韦太及生口羊马万计韦:原缺,据《宋史》卷二五三《王承美传》补。,以俘馘来献。赐承乂锦袍、金带,绢百疋。
八年三月,承美上言,破契丹万余众,斩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