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使安居乐业,家给人足,增壮军声,以寔边阵。仰逐旋具已施行次第以闻。」
宣和三年八月十七日,枢密院言:「知定边军杨可世申:自来陕西沿边归顺熟户蕃作过者,编置东南州军,多是惯习弓马桀(点)[黠]者,发赴定边军安抚司收官,刺充弓箭手。」从之。 之人。比者东南盗贼,切意不可存留在彼。乞选少壮堪任战
七年五月九日,德音:「应陕西、河东蕃官蕃兵、汉蕃弓箭手合该承袭,偶缘差赴京东、河北路收捕群贼使唤,致限内失于陈乞,出违条限。候回日,许经所属自陈,特与理限承袭。」
十一月十九日,南郊制:「应陕西、河东沿边弓箭手、蕃兵见欠借贷钱物未经除放者,仰经略、转运、提刑、提举司开具闻奏,当议相度等第倚阁除放。其昨因收捕 贼立功,未经推赏、因患身故之人,特许依战殁条制承袭。应殁于王事被录用亲,依条听十年内陈

乞差遣。虽已出违条限,如在十五年内者,特与限两季陈乞。应合承袭之人,限百日陈乞。如限内有失申陈在一年内者,特与展限一季。所属勘会诣寔,若少壮无病患、武艺及等、堪任披带,听保明申本路帅司验寔以闻,当议许令承袭。」
钦宗靖康元年二月二十四日,诏罢陕西、河东提举弓箭手官,以其人复隶帅司。
五月七日,监察御史胡舜陟言:「国家自熙宁以来,陕右沿边招置弓箭手。无事之时,则服田力穑,不仰给于官;农隙之际,则操戈挽强,得以闲习;一有警急,则驰以直前,号召不远。其与招兵之利异矣。自河以北,信安军及霸州文安、清州干宁等县,虽有淤淀田土招置弓箭手,然皆出租课以助边廪。乞应河北沿边州军,并如陕右招置弓箭手法,给付田土,蠲除赋租,第其等级,团并教习,日以防托边境为事。」从之。
六月一日,真定府路安抚司言:「河北、山东荒闲之地,顷亩万数,乞依陕西、河东体例,创起弓箭手。」从之。
十月二十四日,诏:「陕西招置弓箭手,给田不依旧法,以甲马相争,见今调发差出者往往逃归,依旧却承佃元给田土。可令逐路帅司别行招置有甲马武勇人,仍仰钱盖疾速措置。」
高宗建炎元年六月十三日,赦:「应诸路汉蕃弓箭手各合该承袭之人,因差使出入及别缘事故,有失陈乞,致出违日限者,候赦书到日,限百日经所属自陈,许令依条承袭。」
十月二

十九日,臣僚言:「泾原路沿边城寨郭外居民,尽系弓箭手之家,别无税地人户。自来城寨,将粗可饱暖之家一同税户,安立等第家业,应科率,一切责办,然有法存恤。当职官承习成风,不能顿革,逃移阙额之患,良由如此。深虑因循,销废兵额,缓急调发,致误国事。前后约束虽严,无缘杜绝。望重立法禁,乞令帅司、监司、守臣严行觉察,庶使民兵安业,不至逃移。」诏依。如违,以违制论。
二年五月十一日,曲赦:「应陕西汉蕃弓箭手合该承袭之人,如有限内失于陈乞者,出违条限,特与再限一季,许经所属自陈承袭。」
十一月二十二日,南郊赦:「应汉蕃弓箭手合承袭之人,依条限百日陈乞。如限内有失申陈,在一年内特与〔展〕限一季,许经所属自陈,勘会诣寔。若少壮无病、武艺及等、堪任披带,保明申本路帅司验寔,许令承袭。」绍兴元年九月十八日明堂赦、四年九月十五日明堂赦,并用此制。
绍兴二年五月十六日,诏:「应神武五军下汉弓箭手,除见随韩世忠外,并依韩世清下军兵,每月权添口食米三,余人不得援例。」以神武中军统制杨沂中言:「本军见管陕西汉弓箭手,近及二百人。先是,建炎二年于本路起发前来赴行在,到今四年有余,累次扈从圣驾巡幸,委有劳效。兼逐人从军日久,例各有老小三两口,除每日支破口食钱米外,别无请给,养赡不足。」故有是诏。
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宰执进呈韩世忠奏捷,上因语及:「世忠将所得青、徐州土兵、弓箭手皆放归,甚善。朕思之,不若更与数百钱令去。此事虽似非急务,使中原之人知朝廷恩意,纵被刘豫

父子驱率,亦岂肯为之尽力 」顾宰臣赵鼎曰:「卿可作书,速谕张浚。」
九年二月十日,京城副留守郭仲荀言:「乞将京城外空闲地土,依陕西、河东沿边体例招置弓箭手,给地种莳。」诏令郭仲荀候到,委官子细点检。如地内遇有后妃、国戚坟茔,士庶冢墓,并有主私地,即仰回互除豁,不得一例标拨侵占。《大典》卷八千三百七。
兵 宋会要辑稿 兵四 峒 丁

峒丁
仁宗皇佑四年夏,广南经略使司以邕州进士石鉴借昭州军事推官,挈轻兵入三十六峒,以朝廷威德晓谕峒之壮丁,以类攻讨,杀獠蜒颇众。
英宗治平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知桂州陆诜言:「邕州溪洞壮丁,乞今后除有事宜非次勾抽外,二年一次勾抽教阅。」诏依前降指挥,今后每三年终造帐,开坐具状闻奏。
神宗熙宁元年九月二日,卫尉卿王罕言:「乞委广南安抚、转运司及

邕州知州,晓谕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