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四日,枢密院言:「已降指挥,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李横令襄阳府发赴行在,未到间,据虞允文札子,乞分李横一头项,假以官军,使同忠义人进发。」诏从之。
八月,诏令张守忠统辖三

司人马,听江淮东西路宣抚使张浚节制。
二十二日,张浚奏:「殿前司今月十三日得旨,更候十日起发,乞从令如期应副差使。」诏令殿前司疾速催督起发,不得住滞。
二十四日,主管殿前司公事成闵言:「得旨,令本司于已差出戍人内选差一万人前去镇江府屯驻,今欲差前军与策选锋通共一万人起发前去。」从之。
孝宗隆兴元年三月二十八日,诏步军司军马可改差统制李福统押,起发前去,其鲁安仁依旧在寨管干。
四月三日,诏遣殿前司右军统制阎德统辖殿前、步军司人马,前去听张浚节制。
十月八日,诏令殿前司于护圣马军差一千人骑,步军差入队二千人、不入队一千人,往江淮都督府,令内库支犒设,月半起发。
十日,殿前司申:「恭依差拨外,有马军一千人骑,合用不入队傔人一千人打请草料,照管养马,乞依数贴差前去。」从之。
十二日,诏已差发护圣军人马,且令于镇江府屯驻。
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诏令步军司郭振全军人马于八月上旬择日起发,前去淮东屯驻。
九月八日,诏殿前司军马,可令常作准备,不测起发。
十九日,诏:「殿司护圣马步军、神勇军、策选锋军、前后右军人马,并行起发。候到,令淮东宣谕使钱端礼差殿前司前军先次往扬州,右军往真州屯驻。其余军马,并于镇江府听候朝廷指挥。刘宝除魏全、邢福下两将军兵在盱眙屯守外,其余全军

并令在楚州并清河口、淮阴、洪泽留屯;陈敏军依旧屯守高邮。遇有警急,令陈敏自将兵千人往楚州就刘宝同共守御,候事定日还任。如盱眙人少,更令刘宝相度那拨增戍。郭振步军司全军令拘收并在六合。扬州孙于、瓜洲刘端人马,候(令)[今]来差拨殿前司军马到日,归刘宝军。如分屯去处,人数多寡,更切量度事势轻重,一面增减,分合备御。」
二十三日,郭振奏:「据魏全申,准招抚使刘宝差管辖军马,日下起发,前来清河口防捍。全已于今月十八日起发前去讫。契勘虏人十五日交割泗州之后,日有增添人马,窃料虏人既以重兵压境,必有窥伺侵犯之意,正要多备人马,以防不测冲突。况泗州昨来无事之时,尚差陈敏一万五千余人、魏全三千五百余人在彼防托,令来虏人对境屯泊重兵,却蒙遣陈敏往高邮,魏全往清河,独臣在盱眙军,窃恐缓急枝梧不前。」诏令刘宝部押陈敏、魏胜于楚州专一措置清河口、盱眙军一带,仍分差主兵官前去盱眙军,体度备御。郭振候刘宝军到,即回六合。
二十五日,钱端礼言:「契勘盱眙军近有郭振带到三千余人,缘清河口系是控扼紧切去处,刘宝乞抽回魏全一军。郭振见在盱眙弹压。乞候殿前司人马到日,分拨二千人往盱眙,替回郭振官兵,依旧六合屯驻。所有盱眙,取天长路至扬州,两日可到,最为冲要,与高邮地里相关,合专委陈敏措置

防托。已行下郭振且去盱眙,指挥下日,遣发殿司人马前去,方可起发,却回六合,及令陈敏专一措置天长守备。」诏:「令刘宝遵依已降指挥,全军守把清河口,并差官往盱眙屯驻。缘近来淮西探报事宜稍重,令郭振日下回六合,陈敏将带人马前去天长。候殿前司前军到扬州,令王琪先差拨三千人抵替陈敏,往楚州同刘宝、魏胜备御楚州、盱眙军一带。其余不可待报事,令钱端礼一面随宜施行。」
十一月十五日,诏:「虏兵侵犯淮南,将士暴露,朕念之坐不安席,食不甘味。今月十六日,当避正殿,减常膳。」
十二月二十四日,枢密院勘会三衙官兵见屯戍两淮,诏令殿前司官兵先次班师,步军司节次起发。
干道元年正月十一日,诏诸军已班师,杨存中令赴行在奏事。
四年十一月五日,诏殿前司差拨兵将官统押官兵三千人,先次起发前去扬州,权听王任节制。
九日,护圣步军统制兼知楚州左佑言:「得旨,将带本军官兵三千人,候至扬州,且于寨屋安泊,逐旋摘那前去楚州屯驻,不得张皇。窃见彼处目今正是盗贼出没窃发之时,若候所差人兵到来,委是迟缓,有失枝梧。欲乞于扬州本司策选锋军更戍官兵摘差二百至三百人,内马军一百人骑,逐旋起发至楚州,权暂听佑使唤。候本部人兵到日,将借过人马依旧发回扬州,庶几不失事机。」从之。
十四日,诏护圣步军差出扬州

更戌三千人,令今月十五日、二十五日、十二月五日,分作三次起发。
十二月十三日,左佑言:「将官褚渊管押第一次起发一千五十人,已于十一月二十六日到扬州安泊。贼兵虽已溃散,深恐尚有余党,缓急啸聚。本州岛地居极边,抵接对境,乞将褚渊一千五十人先次移那前来楚州屯驻,庶几边郡有以弹压,不致 虞。」从之。
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诏令殿前司于神勇见在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