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破李成贼兵,收复江南州县。缘李成元有副都统领二员,昨渡江前来作过者,止是副都统领马进,尚有都统领胡

选并一军人马,止在江北。李成见蕲州,〔一〕「见」下疑有脱字。今共约有贼兵十余万,战舡千余只,事势不轻。自收复江州,见渡江扑灭余党。」
六月十六日,诏张俊已破李成,可引兵复渡江州驻札,候江、湖宁静,取旨班师,仍自沿江东下,群盗悉行招捕拘收。崔增、李进彦、韩世清、耿进所部战舡人兵,权暂使唤事毕遣还。
七月六日,张俊奏:「李成叛逆李雩,许道计谋,今舒州太湖县已捉获李雩,大破贼众,李成将残党过江远遁。今据探报,引残兵见在顺昌府,已见穷蹙。」诏令蔡州范福、淮宁李宝遍谕所部将士,各奋忠勇,期约掩杀。如能擒获或杀戮,当依已降指挥授以节钺,支赐钱银;以次首领,比类补授;有功将佐军兵,一例不次推恩。虽未能剿除,但常令人马攻捣,使不能遂成巢穴,亦当优异推恩。令枢密院选差使臣四人,原支激赏作两番,齐蜡书前去,先次转一官,回日更转两官。
九月二十一日,李成远遁,徒党赵端等各带领徒众来投降。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一○ 讨叛四 苗傅、刘正彦

苗傅、刘正彦
高宗建炎三年四月三日,苗傅、刘正彦谋不轨,傅 将雷翊与韩(士)[世]忠兵战于临平南,翊败,傅、正彦遣兵救之。朝廷命诸将皆集兵于皇城门外,是夕,傅、正彦引兵开钱湖涌金门而出,时大雨,贼军苍黄夜遁,都省发收捉苗傅、刘正彦等牓,下淮南东西、两浙东西、江南东西、湖南东西、京西南北、福建路诸州军:湖南东西:当为「荆湖东西」。据《宋史》卷二七《高宗纪》,绍兴二年二月改荆湖东西路为荆湖南、北路。「契勘贼臣苗傅、刘正彦谋不轨,诸路勤王军马于杭州

临平镇与贼兵接战,王师大捷,皇帝已复尊位。其苗傅、刘正彦引同谋人王钧甫、马柔吉、张逵、王世修、苗翊、苗瑀并叛兵二千余人,望严州路遁逃。除已擒到王世修、张逵凌迟处斩外,诏如生擒到苗傅、刘正彦,有官人与承宣使,无官人与正任观察使。如捉到王钧甫、马柔吉、张逵、苗翊、苗瑀,本页前条言张逵已被处斩,「张逵」疑为衍文。与转七官。如能斩首级,亦与上件赏。其余一行官兵将校,并与放罪,一切不问。仰于所在陈首,出给公据,发赴行在,依旧收管。如不愿就上件官,每获苗傅、刘正彦一名,支赏钱十万贯,余人每名支赏钱一万贯。若徒中官员将校人兵等有能斩到逐人首级,亦依此施行。」
四日,诏:「苗傅、刘正彦下兵出清波门,其路至富阳,可通徽、宣、严、婺、湖、广诸州军。见今逢敌溃散,仰诸郡遣将领各于界首防托。如遇上件溃兵,便行招安(降)[除]苗傅等数人为首,其余应干胁从人将佐、使臣、 用军兵等,本不知谋,各系无罪之人,限一月出首,所在出给公据赴行在,依旧收管。其出首辄有擅行杀戮,并依擅杀平人法。」八日赦文,又限百日出首。
七日,杀获王钧甫。
九日,苗傅至白沙渡,所过辄焚桥梁以遏王师。遣统制王德助、乔仲福追讨。
十六日,苗傅等犯寿昌县,据险二寨。诏令杨可辅催督严、徽、衢、信、饶、池州县尉部领新旧弓手,三合把隘其县。仍听乔仲福节制,即不得勾赴军前使唤。其逐州军兵止令本州岛守御防托。
十八日,江浙制置

使周望言捕杀苗傅、刘正彦之赏既重,周望言:原脱:按《宋史》卷二五《高宗纪二》:癸亥(十六日)以给事中周望为江、浙制置使。据补。而其众欲降者未有赏以来之,恐无以解疑。诏贼众降顺人有官者迁一等,兵级迁二资,无官者补进武校尉。
十七日,苗傅犯常山县。
二十日,命韩世忠为江浙制置使,遣一军往衢、信州擒捕苗傅等。
二十四日,苗傅屯沙溪镇,乔仲福、王德助间道先入信州,与统制官巨师古同讨。
五月三日,苗傅寇江山县,其 将张翼等七人谓王钧甫反复,斩钧甫及马柔吉与子忠懋、宪及马良辅、周佑,以众降。张翼特转翊卫大夫、温州观察使。赵秉渊、张桂孙并与转拱卫大夫,秉渊处州观察使,桂系康州观察使。杨忠悯转拱卫大夫、成州防御使。刘秘转拱卫大夫、忠州刺史,赵棫转中奉大夫(降)〔除〕直秘合,赵休转奉议郎、除直秘合。宋福等十一人各转三官资。选人依条施行。杜简等三人,并与补承信郎。
九月,苗傅寇浦城县。
十二日,韩世忠将兵夜至浦城北十里,与苗傅等贼徒相遇,贼跨溪据险,伏兵于路,世忠使统制官马彦辅将军击之,贼伏兵发,王师败绩,前军没,彦辅死之。贼乘胜至中军,世忠率亲兵力战,正彦兵大败,擒之。〔苗傅〕弃军遁去,变姓名为商,入建阳,为詹比所识,遂擒之,传送赴行在。
七月六日,苗傅、刘正彦、苗翊领赴都堂审验,委是正身,诏并就建康府市曹陵迟处斩。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一○ 讨叛四 范汝为

范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