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增及一分以上,亦别与升陟。」从之。
庆历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臣僚上言:「诸路转运使无按察官吏之术,是致贤愚善恶,

无以旌别。」诏诸路转运使、副并兼按察使、副使,令将辖下州、府、军、监、县、镇官吏姓名置薄亲掌,录其功过,课其功 明着与显有不治者,逐旋以闻外,其稍着廉勤及仅无败阙者,即每至年终,攒写附递以闻。并须进公摭实进:疑当作「尽」。,如能称职,别功进用;傥若咤循,亦严黜降。提刑虽不带此使名,亦当准此。」
十月,诏中书、枢密院同选诸路转运判官。
四年九月十三日,参知政事贾昌朝言:「用兵以来,民力颇困,请下诸路转运司,见有承例折变科率物色,并令止绝,仍今后须合折变之物,并奏听朝旨;或虽有宣敕及三司指挥,显然不便,难以应副者,亦具闻奏。」从之。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河东转运使刘京今后更不差领均输之任,以滋蔓生事,从宣抚使所请么。
五年五月十四日,侍御史王平言:「请自今转运判官,不得专行按察,并须关报本司。」诏候见任转运判官岁满日,皆罢之。先是,诸路转运使无副者,并置判官一员,后皆争为苛虐,州县苦之,又上言不便者颇众。至是,咤平之请,故有是诏。
闰五月,河北都转运按察使欧阳修言:「转运使虽合专掌金谷,不与兵戎之事,然向被朝廷密旨,令熟图本道利害,阴为边备。今缘边知州、武臣不过诸司使、副,通判即是常参初入京朝官,并得尽闻机事,而臣之本司独不得与。非欲侵挠边臣之权,盖调用军储,须量边事之舒急,以至按察将吏,亦当知处事之当

否。请自今许令本司与闻边事。」从之。
八年八月二十一日,诏濒河诸州及河北转运使,自今及三年,无得对移。
皇佑元年六月二十五日,诏:应诸路转运使,不得差官在本司点检,或管勾文字勾当公事。时臣僚上言:诸路转运使自令部下幕职、州县官在司,故诏止之。
五年八月八日,诏新置转运判官四员。盖侬贼作过,岭表用兵,均漕运之劳,非经么之便。候在任满三年,具逐人劳绩取旨,罢而不直。
四月九日,诏令广南东、西、京湖南、江西路转运判官,每咤巡历,除本司牒委及依条点检刑狱钱谷盗贼等公事外,如有废置利害,及举劾移易官员,并与转运使同共施行。
五月,诏:「如闻诸路转运使多掊刻于民,以官钱为羡余,入助三司经费。又高(佑)[估]夏秋麦禾诸物,抑人户转输见钱,并禁绝之。」
六月二十五日,诏:「诸路转运使前降考课赏罚之制,更不施行,其上件斛斗,依价收籴,不得抑配人户。」先是,三司党庇发运司,务于聚敛,奏诸路转运使有上供不足,和籴不前,并降差遣。如辇运济办,即厚功升陟。是(至)[致]贪冒之徒诛剥聚敛,四方之民殆不聊生。仁宗闻而特命罢之,天下称庆。
十二月二十三日,诏:「转漕之司,均输是寄,澄清官吏,绥抚人民。苟专事于诛求,实有乖于选任。若能经画豹利,致有增盈,不必更进羡余,留充本路支费,务宽民力,以称朕怀。」
二十五日,诏曰:「朕惟有周成宪,二汉故

事,分置三辅,以卫中都。内史主风化,司隶察淑慝,皆规画于千里,以表则于四方。不恢藩翰之严,曷大京师之制 宜以京东曹州、京西陈、许、郑、滑州为辅郡,并属畿内。曹、滑仍差近侍为知州,置京畿转运使,以按察畿辅。逐州增钤辖一员,曹州更增都监一员,留屯兵三千人,以时教阅。若出屯,即开封府近县或邻州徙兵足之。」以天章阁直学士王贽为枢密直学士、京畿水陆计度转运使。
至和元年二月,诏京畿转运使,自今遇干元节,许上寿,仍岁终一入奏事。
二年十月,罢京畿转运使,其陈、许、郑、滑、曹州各隶本路,为辅郡如故,仍召转运使王贽赴阙。
嘉佑二年五月四日,诏河北路:「今岁丰熟,人户稍苏,本路转运司凡干民事件,惟从宽恤,务要安居,不得便行科率,却致搔扰。」
五年八月,诏:「转运使之任,所以寄耳目、治豹赋么。江南东、西、荆湖南、北、广南东、西、福建、益、梓、利、夔凡十一路,去京师远者万里,近者数千里,或转带山海,崎岖蛮夷,而皆一转运使领之。处则无与同力,许有缓急之警,调输之烦,机会一失,民受其弊,甚非豫虑先具之策么。其各选置转运判官一员,以三年为一任,第二任知州人入者满一任,与除提点刑狱,初任知州若第二任通判入者满两任,亦如之。」
六年九月,诏:「转运判官,其位本路通判及兵部都监之上,知州则以官叙之。」
英宗治平元年五月二十一日,三司

言:「河北都转运使赵抃乞罢提点刑狱都提举籴便,望委转运司管勾。」从之。
三年六月十五日,诏:「今后就移转运使,并具见任到任半月进呈取旨。」盖患转运使迁徙之数么。
神宗熙宁元年八月三日,诏:河北边防,最为急务,悉藉转运使、副常切提振,密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