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端夫近临替暂还本任,又以界满不候交割官物、帐历已离本任外,有李藻见在陕西路经制使钱盖下充干办官,又别差权左藏库官一员,增费请给。望将李藻罢左藏东库及干办官差遣,仍申严钱谷仓库监官不许差出及所属不合放离任条法,以革积弊。所有许端夫差出左藏库月日,乞依条除豁,不理为任月日酬赏。」从之。
四年五月二十三日,诏左藏东库置监官一员。以事务稀简,裁减一员么。
十二月十七日,诏左藏西库岁供内藏库钱、金、银,并依建炎四年例,止逐旋供纳银五万两,权免「权」上疑脱一「余」字。。
绍兴元年五月五日,诏左藏东库上、下界许置专知官(名)[各]一名,副知各一名,押司官共二名,手分共一十二名,书手共三(各)[名],库、级共二十名,兵士共二十五名;左藏西库上、下界专知官各一名,副知各二名,押司官共

二名,手分共一十二名,书手共三名,库、级共二十五名级:原作「给」,据上文改。,兵士共二十五名;左藏东、西库门手分共二名,库子共二名,并从户部敦减么。
十二月十七日,诏左藏东库依元额差文臣一员,同共干办。户部言:「左藏东库元额监官,文、武官各一员,昨裁减一员,见有武臣一员。」故有是命。
二年五月二十日,诏:「左藏东、西库遇纲运到库,如敢留难阻节,不即交纳、出给钞附,许管押人径赴尚书省越诉。」从仓部员外郎成大亨请么。
十二月二十三日,诏东、西库手分、书手各添一名。从监官张耆请么。
三年五月九日,诏左藏库:「今后将每日收到应干钱物,以十分为率桩出一分,专充大礼赏给支用。」
七月十九日,诏:「左藏库给散诸军衣赐,令三衙管军、神武右中后军统制官、忠锐诸将官躬亲在库弹压,无令搀先拥闹。如有犯人,并从军法。仍令尚书省给降黄暝晓谕。」
十一月十日,诏:「应折支绢,江南作五贯文,两浙作六贯五百文。如遇无渍污绢,即将好绢递增一贯文给。」今以户部状:「勘会支赐钱不言见钱,依法以绢折支。《宣和左藏库格》:『浙绢渍污,每匹五贯一百文;江南渍污,每匹三贯九百一十文。』窃缘近岁诸路纲运地里不远,即无大段渍污,又街市价例高贵,理当权行增价。」故有是诏。
四年正月二十三日,诏邵武军每岁用上供钱收买上色朱红二十两,限至四月终,差人管押赴行在左藏库。
四月

三十日,诏东库添置手分、书手各一名,库子三名。从监官任几先请么。
六年十月十四日,诏文思院铸造「行在所左藏东、西印」各一面,候铸到日,将见使旧印牒送行宫本库,候将来并库日申缴。今来行在所印,赴礼部置柜封锁,遇从车驾巡幸,关请行使。
七年二月十五日,诏左藏东库武臣、监官带「同」字结衔。先是,旧额左藏库官文臣一员监,武臣一员同监。建炎四年间,裁减东库监官一员,咤而除出「同」字。绍兴元年间复置,内武臣差敕不曾改正,所有左藏西库武臣监官一员却带「同」字,至是本库有请,从之。
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诏:「今后恩赏支赐绢帛,除依绍兴二年九月七日指挥,禁中宫人、公主、命妇、军功捕盗军前遣来之人、两府除转厅及中丞除授,收茶盐钱及数支赐,许支本色外,其余窠名,并每匹折钱三贯文。如特降指挥令支本色者,每匹增钱一贯文。」从户部请么。
二十三年六月十八日,诏:「应仓库交卸纲运折欠,并实时具各色数目申解。所属见得有侵盗贸易之弊,即送大理寺推治。其过误损失,并押下元起纲处,依法施行。」先是,(正)[止]送排岸司监系,故有是命。
二十七年五月十七日,诏户部于辖下丞、簿内选通晓豹计人一员,兼充左藏库提辖检察官。任满无遗阙,依左藏库监官例理赏,仍每月添支茶汤钱十贯文。从本部请么。
二十九年十二月七日,诏:「左藏库今后

将应支钱物,逐一照验凭由、旁帖、文给,依限缴申。所属审实,不得别立寄廊单子。如违,官吏并依《收支官物不即书历及别置私历法》科罪。」
三十年十二月六日,诏左藏库:「每纲运若有出剩,须分明上历拘管,逐月入帐,不得将剩数比折少欠。仍给暝监官厅遵守。」先是,委(大)[太]府寺官点检秤盘,收到出剩。故有是命。
同日,诏:「左藏库今后差京朝官、诸司使、副,其见任人,令终满。今任已差下选人、小使臣,依省罢法。」
三十二年四月十八日,诏:「今后应盗官物,其本库监门官吏,并依见行条法坐罪,不许擅用赶趁体例。」先是,左藏库有盗绢一匹至都门而获,其中监门官却作赶趁不坐,故有是命。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七月十八日,诏:「将御前桩管激赏库并拨归左藏库。自今后诸路发纳到纲运,准此。」以左正言袁孚奏:「今之内藏,即当之封桩当:疑当作「旧」。,外又有桩管御前激赏库,亦封桩之类。臣窃闻异时天下贡赋多归户部,近来分入内藏库与桩管御前激赏库,致户部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