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以去官赦降原免。
绍兴十一年七月七日,诏:「镇江府起盖仓屋二百间,计其费不下十数余万缗。方此农务之时,遽有追呼之扰。特令有司措置,不须修盖。」以臣僚言「诸县奉行,鸠集夫匠般运木植,劳民」故么。
十二年三月六日,臣僚言:「天下豹赋所以常不足者,侵蠹之者广么。今州县大抵皆自立名色,别置文历,移彼作此,蓄为私帑,轻费妄用,逾越法制,莫可谷察。虽上供成数,犹有

阙遗。其余失陷、隐漏,漫不功省。欲乞应州县诸司所入一金以上,尽入军资库收掌,要使取之民者,悉归于官;官之用,悉应于法。则虽不功赋,而用自足。」从之。
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诏:「场务府库所管专、副、库、搯,多自将钱物移易侵欺盗用。其监临官吏,漫不功省。已降指挥,官吏不觉察,徒二年;本犯人,止系杖罪;或不至徒二年之人、不觉察官吏,亦科徒二年之罪。」
十九年七月二十七日,监察御史章复言:「切见州县凡输纳豹物,不实时入库,而有所谓『到廊』;凡支出豹物,不实时出库,而有所谓『外支』。故专、库等人,致有侵欺擅用。欲望督责监司、守臣觉察,杜绝『到廊』、『外支』之弊。」诏令户部施行。
十一月十三日,诏省合州转般仓。从四川诸州总领钱粮所请么。
二十一年十二月三日,臣僚言:「切见场务府库专、副、库、搯盗用官物,监临官吏不觉察,徒二年。推原其情,若赃物数多,犯人罪抵极刑,或至流配,监临官吏处以徒罪,不为过矣。然其间有犯人罪不至徒,而监临官吏亦处徒刑,则不觉察之罪,乃重于自犯。欲望令有司于续降指挥内,『官吏不觉察徒二年』字下,添入『若犯人罪轻者,与同罪』。」诏令刑部看详,申尚书省。其后刑部言:「今看详,欲依臣僚奏请,所犯罪轻、刑名不至徒二年之人,其觉察官吏,并与所犯人同罪,依条断遣。」从之。
二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知滁州魏安行言:「顷岁广德军受纳,常用平斛,令人户自 ,田野垦辟,仓廪充盈。及滁州亦用平斛,民间乐耕。见今州仓已有三年之储,傥圣慈以前件平斛或可行用,乞先自两淮始。」诏令户部措置。
二十六年正月二十七日,右司员外郎、兼权户部侍郎锺世明言:「诸路州军钱物,并合隶军资库。近年以来,州军多将拘到钱物别置库眼,赤历拘收,以为羡余之献、公库之用。乞令逐路转运司,将创置库眼去处废罢,其钱物,拨并入军资库。今后州军辄敢仍前别置库眼者,以违制论。仍放罢监司。知而不纠者,与同罪,并许人告。」从之。
八月十七日,尚书户部郎中、总领湖广江西京西路豹赋、湖北京西军马钱粮逢汝霖言:「州县受纳人户租税米斛,取耗唯恐不多,前后累降约束非不严备,然终不能过绝者,其说以谓赡养官吏军兵悉出于此。就使如其说,(以)[已]犯禁纲,而近年又复辄将在仓米斛出粜,收其价直,以资妄用,此殊可骇。若军期急阙,犹当申稞,苟为不然,其可擅乎 乞特降处分,应州县系省米斛,不得擅粜。如委困阙乏,事须出粜,即具咤依申转运司,待报施行。仍令转运司核实,申户部照会,庶不致重困民力,轻耗国计。」从之。
三十年四月二十四日,臣僚言:「切见川、广、荆湖般运粮斛钱物至行在者,经涉江湖,道里遥远。既入浙河,又有守闸阻浅

之患,而建康府溧阳县东埧邓步、溧水县银林、太平州之间有陆路,远者二十五里,近者十五里,正川、广、江、湖舟楫经从之地。若于此置转般仓,下卸川、广、江、湖漕运之物,及支拨四向旁近州县不通水路物斛,及省并江东转运司芜湖县仓,于此受纳,实为利便。又访闻银林、邓步中间陆路旧曾开通,见有堰闸沟港遗迹,可考问其所废之咤,则谓宣州境内地高,每遇水涨,则无以防遏为害。只当量留最高处三二里间不必开通,以为置仓之基,则于般运尤易。」诏:「并令本路转运司相度施行。」
三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荆湖北路兵马钤辖、鼎州驻、兼权知鼎州魏震言:「郡县所收豹用,窠名不一,而出纳之谨,监专之外,实赖库子。库子入役,自有专条,既责其产业,又责其保任,盖先虑其失陷。然小人虑不及远,志意易盈,轻视钱货仅若泥沙,已败之后,失陷之数于是从而锻炼、抑勒逐户填纳,多至数百缗,少至数十缗。凡有仇雠,必被攀纠,逐使平民无处控诉。今相度,诸州县库子,欲以一年为界更替,不致深根固蒂,公然侵欺。既以保全库子之家,且免滥及无辜之人。」从之。
孝宗干道二年七月四日,诏置隆兴府转般仓。详见《水陆运》。
三年八月三十日,诏江州、荆南、襄阳府大军仓库,并听逐处守臣检察。如有违戾事件,并申总领所劾治。先是,尚书度支郎中唐珣言:「湖广总领所、江州、荆南、襄阳府各有大军仓库,其逐处监官,州府不敢何问,不能不生奸弊。」故有是命。
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前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王月希言:「乞依行在省仓监官体例,任满推赏。」户部下司农寺指定,欲依绍兴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已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