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濮安懿王子、赠镇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陈国公宗治云亡,诸子不曾推恩,长子右监门卫大将军仲忽可领文州刺史。
十一月二十七日,诏淮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濮国公宗晖奉濮安懿王祠事。
三年四月四日,诏皇伯濮国公宗晖进濮阳郡王,濮安懿王子孙皆迁一官,女增俸二十千,孀妇进封一等,无品可进者改大国,王夫人任氏弟皇城使昌州刺史泽迁嘉州刺史,侄四人并特转一官。
四年正月五日,诏:赠武宁军节度使兼侍中、彭城郡王宗衮,先帝濮邸同母长兄,宜比故宗谊例,量与加等推恩。妻张氏特封国夫人,男三人各转一官。
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大宗正司言:「奉诏,濮安懿王子、故楚国公宗荩特与一子官。其子仲江今已从吉,乞依已得指挥迁一官。」从之,仍更与一子转官,令大宗正司具名以闻。
六年五月三日,诏濮安懿王女建安

郡主夫左藏库副使刘承绪特差带御器械。郡主,王夫人任氏所生,英宗之季妹也。
七年二月十一日,手诏曰:「朕自嘉佑中从先皇帝入居储宫,已二十余年。今日缘奠故伯宗辅,因得趋谒濮安懿王祠堂。顾瞻诸伯叔父所存者无几,皆齿发衰迟,仪形非往日之比,深用恻然。其议加恩诸父。」命濮阳郡王宗晖为镇安军节度使,进封嗣濮王,余推恩有差。
三月十四日,诏:「嗣王虽着《品令》,然自国初以来未尝除授,故有司不能昭其恩数。近除宗晖嗣濮王,宜下御史台、合门参定以闻。」十七日,御史台、合门言:「本朝旧令班仪,嗣王在郡王上,宗姓又在同列之上。近例,郡王领使相者得吏二人前引,虽出特旨,缘嗣王恩数,尤宜加隆。今参详嗣王若止随本官立班,当在本班之上,使相即用双引。」从之。
四月三日,诏濮安懿王女吴承渥妻长乐郡主、曹诵妻延安郡主、刘承绪妻建安郡主、梁铸妻同安郡主、夏大醇妻永嘉郡主可并增俸钱三十千。
九月七日,诏嗣濮王宗晖主奉祠事,宜比宗姓使相、郡王,岁增公使钱二千贯,厨料给亲王例三分之二。
二十四日,又诏宗晖奏子与太子右内(府率)[率府]率,女上三人与县主。
哲宗绍圣元年六月一日,诏故嗣濮王宗晖令户部以系官屋一百间赐本位居住。
二十三日,大宗正司言:「宗晖先以濮国公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后封嗣濮王,自系『主奉』,不当更于衔内称说。今

宗晖薨,宗晟已封嗣濮王,其主奉祠事不须衔内带行。」从之。
十一月二十六日,诏宗晖系嗣濮王,遗表恩泽依宗朴例外,特更与一男恩泽。
二年二月二十八日,(绍)[诏]:宗晖子仲损已至止官外,仲爰、仲说、仲璲、仲忞各转一官。令大宗正司候服阕日申中书省。
三月二十八日,三省奏:嗣濮王宗晟乞遗表恩泽,与男仲御、仲聘、仲仪转官。诏依宗晖例。
四月十九日,尚书礼部言:嗣濮王宗愈乞今后仲飨依宗晖、宗晟例,轮男二人充摄亚、终献行礼,及许以一子自随供侍。从之。
八月七日,尚书户部言:嗣濮王宗愈欲依故宗晖等例,岁添公使钱二千贯。从之。
十月九日,诏:嗣濮王宗愈系英宗皇帝同母弟,遗表恩泽依宗晖、宗晟例特加一名。
十一月二十二日,尚书户部言:嗣濮王宗绰乞依故宗晖例,岁添公使钱二千贯。从之。
三年三月二十一日,诏:宗晖主奉濮王祠事岁久,仲损特与转小镇留后。
七月十九日,诏:「宗绰遗表恩泽,仲糜、仲誉、仲漼、仲譝各转一官。第十四女封长安县主,所生母竺氏封福昌县太君。第十五女封同安县主,所生母卢氏封寿昌县太君。」
四年七月二十三日,礼部言:「仲糜奏,父宗绰遗表恩泽,乞奉圣旨依宗晟例,所有添厨物料亦合依例支破。」从之。
八月二十六日,三省言:嗣濮王宗楚遗表恩泽,乞将合得恩泽并回授男仲赐等推恩。诏:宗楚乃英宗皇帝同母

弟,与五人恩泽,男仲畴特与并两人转两官,仲璩转一官。令大宗正司候服阕日申中书省。
五年三月四日,同知大宗正事仲御言:「叔宗佑近授嗣濮王,以久病不出,时遣诸子照管先祠。而仲阙专用事,不能致恭祭祠之礼。宗佑疾甚,仲厥强其父行,冲冒山气,遂薨于永安县。不俟朝命,舁柩登阪,必有所损。不孝如此,望加显黜。」诏:宗佑遗表恩泽与以次人,仲厥更不推恩。
元符元年八月二十五日,〔诏〕:宗祐係英宗皇帝同母弟,其子仲瑳、仲玲、仲憖、仲 敞、仲甚見各轉一官。
徽宗崇宁三年九月十五日,诏:嗣濮王宗汉,皇族近属,自今遇天宁节及大礼,特许奏一女为正县主。
大观元年正月十一日,手诏:「兴德禅院乃英宗神考诞育之宫,粤自熙宁营建,迨兹告成。亲临谒欸,追惟曩昔,言念兹德,惕然感怀。孝思之报,宜有褒显其祠。濮安懿王子孙可特与推恩,疾速具合推恩人取旨。」于是嗣濮王宗汉进检校太保,改保平军节度使;诸孙仲御、仲损移镇,加检校司空,进封郡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