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钱一百贯文。」
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臣僚言:「江南盗贼间作,盖起于乡闾,愚民无知,习学枪梃弓刀,艺之精者从而教之,一旦纠率,惟听指呼,习以成风。乞诏有司,责邻保禁止,示之厚赏,敢为首者加以重刑,庶免搔扰。」从之。
八月十一日,刑部、大理寺奏:「修立到条法:诸臣僚枢密院都承旨、左右司郎官、一省录事都事、枢密院逐房副承旨,差守阙当官,法司及贴司同。大理寺、开封府、国子监、太学、辟廱官,赤县若左右厢县勾当公事。不许出谒及接见宾客。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给事中、中书舍人、起居郎、起居舍人、太子侍读侍讲、尚书刑部、殿中省官,司农寺长

贰丞,并禁出谒,假日即见客。尚书省官、六曹、秘书省及寺监、御史台检法主簿,遇假日听出谒,仍许见客。」从之。
十一月四日,臣僚言:「诸色人燃顶、炼臂、刺血、断指,已降指挥,并行禁止,日来未见止绝,乞行立法。」诏:「毁伤支体,有害风教。况夷人之法,中华岂可效之 累有处分,终未能革,可 行下,违者以大不恭论。添赏钱三千贯文。监司、守臣知而不举觉,与同罪。京师委开封府严行禁止。」
六年正月二十三日,诏:「近来京师奸猾狂妄之辈,辄以箕笔聚众立堂,号曰天尊、大仙之名,书字无取,语言不经,窃虑浸成邪慝。可令八厢使臣逐地方告示,毁彻焚烧。限三日外立赏钱三千贯收捉,犯人断徒二年,刺配千里,官员勒停,千里编管。若因别事彰露,本地分使臣与犯人同罪。每月二次检察告示,取使臣知委,缴连闻奏。京城内外准此。」其后闰正月二十七日,臣僚又言,乞遍下诸路约束,诏依前降指挥行下。
闰正月八日,尚书省言:「访闻士庶之家以闰月为嫌,至于几筵之类,收藏不复祭飨,失礼为甚。自今许人告,以徒二年坐之。」从之。在京令开封府止绝。
五月十五日,提举宝箓宫兼详定一司敕令王诏奏:「内外官司应今后行遣文字,并用真楷,不得草书。至于州县请纳钞旁,亦依此例。乞令尚书省立法。」诏诸官文书辄草书者杖八十。
二十一日,诏:「访闻成都府大慈寺门楼斜廊安设鸱尾,

沿袭五季专恣之弊,僭侈无度。其(师)[帅]府、监司七夕率皆登临宴饮,无复忌惮,吏民聚观,不可以训。今后七夕排当登寺门事可罢,如更有以此亏违典礼者,仰帅臣禁止施行。」
六月十一日,诏:「访闻诸路民间多是销毁铜钱,打造器皿,毁坏钱宝,为害不细。仰尚书省申明条法,重立赏,严行禁止。」检会政和赏格,告获 销、磨错、翦凿钱取铜以求利及买之者,杖罪钱一十贯;徒一年钱二十贯,每等加一十贯;流二千里钱七十贯,每等加一十贯。诏于赏格内杖罪添作五十贯,徒一年七十贯,流二千里一百贯,余并申明行下。
七月三十日,诏:「访闻相州林(摅)[虑]县、邢州龙冈县天平、陵霄二山高崖之上有舍身台,每岁春月,村民烧香,闻有僧行诱惑,使人舍身者,导以法事,欲悔不能。僧行利其赀财衣物,愚民无罪而就死地,不有禁止,何以爱民!仰本州岛县当职官常切觉察,犯者以故杀论,仍令主僧偿命。许人告捕,每名支赏钱一千贯,白身与补进义校尉,有官人转两官,诸色人转两资,并不原赦。官司失觉察,以违御笔论。仍版牓揭示二县山路。监司、走马失按劾者与同罪,仍着为令。」
十月十八日,入内内侍省武翼大夫、淮南路走马承受公事王道奏:「外路州军百姓有报仇怨,包藏祸心,多用砒霜毒药密以中人。伏望特降睿旨,尽收入官,不得私相买卖。」诏违者徒二年,许人告,赏钱三百贯。
十一月十

日冬祀赦「冬祀」前原有「诏令」二字。查《宋史》卷一《徽宗纪》,政和六年十一月十日,「己亥,祀昊天上帝于圜丘,赦天下」,即此所谓「冬祀赦」,「诏令」二字应为衍文,今删。:「勘会累降指挥及严立法禁,诸路州县不得科配、率敛、差顾、假借什物、制造纽折之类,及租赋、和买不得前期催理,并和买之物须得实时支价钱。访闻州县循习既久,经赦犹未尽革,仰监司点检,速行改正。所有不即支给价钱,仍互相按劾以闻,违者徒三年,许人告,吏人配千里。」
二十九日,诏:「比闻诸局擅遣大小使臣出外计置物件,所遣官骚动州县,扰害良民。自今无付受朝旨,辄遣使臣出外,若所在受而为施行者,并违御笔论。令监司觉察,御史台弹劾以闻。」
十二月十日,刑部奏,修立到诸监司依监司例人凡可按刺州县者同。辄赴州郡筵会及收受上下马供馈者,各徒二年等条。从之。
七年六月九日,臣僚言:「近诏吏部有禁谒之文,诸部中亦有职任烦重于天官者,而谒制未行,恐难独异。」诏户、礼部、兵、工部并依吏、刑部法禁谒。
二十五日,前提点江南东路刑狱周邦式奏:「江南风俗循楚人好巫之习,闾巷之民一有疾病,屏去医官,惟巫觋之信,亲戚邻里畏而不相往来,甚者至于家人犹远之而弗顾,食饮不时,坐以致毙。乞立法责邻保纠告,隐